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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朝開國之初實行過哪些弊政,有何影響?

作者:閆紅 ,延安大學歷史系本科生,季我努學社青年會會員

學者們一般把多爾袞頒布的圈地令、剃髮令、投充法、逃人法、禁關令以及屠城稱為清初六大弊政。這幾項弊政之間還有著一定的聯繫。

努爾哈赤起兵後,每當進攻明朝州縣鄉鎮時,就強迫漢人剃髮投降,改成女真滿人的髮式服飾。這條規矩一直沿襲了下來,此後清軍入關,沿途州縣兵民俱須遵令,改從滿人髮式剃髮,以示歸順。有蓄髮的人,立刻強迫其剃髮,不服的人立刻殺掉,「不隨本朝制度剃髮易衣冠者殺無赦」。江陰、崑山因之被屠城,嘉定更是因之被屠城三次。

剃髮易服

定都北京後,清廷於1644年頒布了圈地令,下令圈佔近京各州縣的耕地,分給八旗兵丁,以解決八旗官兵的生計,且於1645年、1647年兩次擴大圈地範圍。根據公開發布的諭令,八旗圈佔土地名義上是無主荒地,以及明朝宗室大臣逃亡後遺棄的耕地,但在實際上,這些「荒地」往往是有主之地,這些土地被強行圈佔,大批漢人因此傾家蕩產。直到1669年,圈地才被明令禁止。

在經歷過長達幾年的圈地狂潮後,大批的農民流離失所。一些人奮起反抗,發起武裝鬥爭。還有一些人為生活所迫,只得投靠旗人,充當農奴。與此同時,滿族貴族也大肆逼民投充為奴,這些投靠旗人的人被稱作「投充人」,當時約有四五萬人之多。

清朝士兵在抓捕

後來,「投充」的人常常逃亡,還有清初俘虜的漢人包衣也難以忍受非人的待遇,不斷地大批逃走,清朝又頒布了「逃人法」,即行重治窩主的連坐法,「窩逃者置之重刑」。三年五月規定,隱匿滿洲逃人者,斬,籍沒家產;鄰佑九家、甲長、鄉約各鞭一百,流徙邊遠:州縣官處以怠忽稽查之罪,降級調用,逃人鞭一百,歸還原主。

柳條邊

再說一說禁關令,東北乃是「龍興之地」——滿族的大後方。清軍入關後,嚴厲禁止漢人進入滿洲「龍興之地」墾殖,東北的管理方式、行政制度及土地佔有形式方面也有別於中原地區,這就是大清王朝有名的「禁關令」。為了嚴格執行「禁關令」,清政府耗費巨大的人力財力於東北境內分段修築了一千多公里名為「柳條邊」的籬笆牆,也稱柳條邊牆、柳牆、邊牆等,至康熙中期完成。

這些法令極大地激化了滿漢兩大民族之間的矛盾,破壞了生產力,加深了人民的災難,不利於長治久安。

參考文獻:

1. 翟文明編著,《中國歷史常識》,中國華僑出版社,2010.07

2. 徐繼素;陳君慧主編,《中國通史》,中國戲劇出版社,2008.05

3. 蔡磊主編,《中華五千年風雲紀實》,中國戲劇出版社,2007.3

4. 龐海麗編著,《清王朝名門往事》,鄭州大學出版社,2016.01

5. 周遠廉著,《清朝興亡史》,北京燕山出版社,2016.03

編輯:趙培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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