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星巴克致癌與加州的致癌標籤貼我們知道的
首先
一位洛杉磯法官判定,由於焙燒過程中產生的化學物質,咖啡公司必須貼癌症警告標籤。
高級法院法官Elihu Berle3月28表示,星巴克和其他公司未能證明飲用咖啡的好處勝過任何風險。他在審判的早期階段裁定咖啡公司的化學品沒有危害的推斷是不成立的。
非營利組織的毒理學教育和研究委員會根據州法律起訴星巴克和其他90家公司,要求對可能導致癌症的各種化學品發出警告。一種是丙烯醯胺,一種咖啡中存在的致癌物質。
咖啡業曾聲稱這種化學物質並沒有害,應該享受豁免權中的不告知義務,因為它是由烹飪過程自然產生的,使豆子變得美味。它還認為咖啡對身體有益。
其次
儘管近年來人們對咖啡可能存在的危害表示擔憂,但一些研究發現了健康益處。2016年,國際癌症研究機構 - 世界衛生組織癌症機構 - 將咖啡從「可能的致癌物」名單中移除。
這起訴訟是在1986年由選民通過的「安全飲用水和毒品強製法案」中提出的。它允許私人公民,倡導團體和律師代表國家起訴並收取一部分民事處罰。
「咖啡一次又一次地被證明是一種健康的飲料,」美國咖啡協會總裁兼首席執行官William Murray對此決定作出了反應。他認為這起訴訟「無助於改善公共健康」。
這起訴訟已經醞釀了八年,至今還沒有結束。
每天提起訴訟並喝幾杯咖啡的律師Raphael Metzger希望工業界從其過程中去除化學物質。咖啡公司表示這不可行。
他說:「把它拿出來對公眾健康來說比把它放進去並警告人更好。」
Metzger的客戶帶來了一個類似的案件,後來被州首席檢察官採納,導致馬鈴薯製造商在2008年同意支付300萬美元並從他們的產品中除去丙烯醯胺。
許多咖啡公司已經發布警告稱咖啡中含有丙烯醯胺。然而,許多地方都貼在不容易看到的地方,比如可以買到奶油和糖的櫃檯上才有,而不在咖啡杯上。
大公司陸續妥協或者成被告
法官已經提出了幾個星期的辯護,在提出裁決之前提出反對意見。Metzger說,大約十幾名案件的被告已經同意在顯眼的標誌粘貼咖啡致癌提示標誌。
最新被告的是7-11,該公司同意支付900,000美元。BP West Coast Products經營加油站便利店,同意支付675,000美元。
即使在貼有標籤的星巴克商店,許多咖啡飲用者也不知道它們在哪。
「我不認為這會阻止我,」數字營銷技術專家Jen Bitterman說。「我喜歡這種味道,我喜歡這種儀式,我喜歡高的能量,我認為我對它很沉迷。」
洛杉磯的律師達林頓伊貝克說,癌症警告會令人討厭,但不會阻止他每周喝三杯咖啡。
「就像香煙一樣,該死,現在我必須看到這個?」 他說。「夥計,我正在享受我的咖啡。」
關於星巴克
該訴訟針對的是星巴克以及該州「 安全飲用水和毒性強製法案」下其他數十家咖啡供應商,該法要求擁有10名以上員工的公司必須粘貼咖啡致癌的標識。
丙烯醯胺是一種在製備某些食物(如烘焙咖啡豆)時自然產生的化合物,屬於該州已知會導致癌症或生殖毒性的化學物質清單。
沒有人在辯論咖啡中是否含有丙烯醯胺,咖啡里都有這種物質,爭議的焦點是這種物質是否有害。據法官稱,舉證責任落在咖啡釀造商和零售商身上,表明丙烯醯胺沒有顯著的健康風險。
星巴克股票隨之下跌
這案件已經涉及幾乎全部的美國咖啡公司,迄今為止大部分公司宣布與法庭和解賠償,並在以後粘貼致癌警告,但業界對咖啡是否真正的致癌還是在爭論不休
朋友們,你們喝咖啡么?你們覺得呢?是大公司的陰謀還是人權組織的聖母情節?
※喝瓶裝水可致癌?謠言!
※加州法官裁定在當地銷售的咖啡產品必須貼上致癌警告標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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