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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15歲嫁給溥儀,28歲離婚改嫁,是溥儀5個妻子中結局最好的一個

1943年的一天,一個年僅15歲的農家小姑娘,被帶進了偽滿洲國的「皇宮」中,在那裡她見到了一個身材消瘦,肩寬腰細,戴著眼鏡的男子,經過在場人的介紹,她才知道,原來眼前這個男子就是中國的末代皇帝溥儀。

這小姑娘名叫李玉琴,是溥儀從很多年輕女人的照片選中的,當時,溥儀的妻子詳貴人譚玉齡剛剛去世不久,在日本人的安排下,溥儀從日本人給他提供的大量年輕女性照片(多為日本女人)中,挑中了這個中國小姑娘。論出身,李玉琴出生於長春市一戶貧農家庭。論長相,李玉琴並不漂亮,很普通。溥儀之所以選擇她做妻子,完全是出於防止日本插足自己的事情,不得已而為之,這也註定了李玉琴終將成為「政略」婚姻的犧牲品。

李玉琴「進宮」一個月後,溥儀將她冊封為福貴人,還說她是有福之人,能夠給溥儀帶來福氣。就這樣,李玉琴成了溥儀的第四任妻子,也是中國最後一位皇妃。

婚後,溥儀一改婚前的和氣,對李玉琴提出了非常苛刻的「21」條,主要內容是要求李玉琴完全遵照清王朝的祖制,做一個「三從四德」的女人,一輩子卑躬屈膝地伺候溥儀,不得有任何違逆溥儀的行為,還不准她見娘家人,不準愁眉苦臉,更不能打聽外面的事情。而且還要求她不僅身體上要終於溥儀,思想上也要完全終於他。溥儀還專門為此給她立了字據,讓她在佛前立誓。

從那以後,李玉琴的生活充滿了絕望與痛苦。她毫無自由可言,整日被禁錮在「宮」中,溥儀對她也毫無興趣,他們一直分居住,李玉琴一個人住在同德殿,溥儀高興了就搭理她一下,不高興了還會家暴拿她出氣。加上李玉琴出身低微,在「宮」中也受到不少白眼,極不受待見。

禁錮、白眼、家暴、奢靡……如監牢般的生活讓李玉琴也變得「破罐子破摔」,開始了揮霍與驕奢的生活。好在當時李玉琴年紀還小,涉世不深。新中國成立後,在黨和政府的幫助下,李玉琴擺脫了封建腐朽思想的桎梏,還參加了掃盲班,學習了文化知識。

1955年,李玉琴學成後回到家鄉,在長春圖書館工作。1957年,李玉琴果斷提出與還在撫順戰犯管理所改造的溥儀離婚,她是第二個主動提出與溥儀離婚的女人,第一個是淑妃文綉。溥儀已經不是封建王朝的皇帝了,只是新社會一個普通的公民,當初的「21條」早已失效,他已無權干涉李玉琴的自由,只得同意離婚。

離婚後的第二年,李玉琴結實了長春廣播電台的一個工作人員黃毓庚,二人很快登基結婚,重新建立了一個幸福美滿的小家庭,還生了一個可愛的兒子。另外,李玉琴還加入了「民革」(1982年),曾被選為長春市政協委員(1983年)、吉林省政協委員(1993年),並擔任了名譽教授,在吉林省交通學校教授歷史課。2001年4月因病逝世,享年73歲。

在溥儀的5個妻子中,皇后婉容染上鴉片,精神失常,煙癮發作而死;淑妃文綉晚年凄涼,靠掃大街為生;詳貴人譚玉齡22歲離奇死去;李淑賢只與溥儀在一起5年,溥儀死後,她也消失在公眾視野中。唯有李玉琴的結局算是最好的一個了,也許,正如溥儀所說,李玉琴是個有福之人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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