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蕭山某小區房子漏水嚴重,卻要樓下掏錢來維修?

經歷了歲月的洗禮,任何事物都會衰老,房子自然也不例外。長期下來,房子變成了老房子,各種問題也就跟著冒出來了。要是這個時候,再遇到樓上鄰居家漏水不斷,這還讓人怎麼住下去?

蕭山網友[做個好市民]在蕭山某論壇上發帖:

原文如下:

裝修好樓上鄰居已經第三次漏水到我們家,水沿著吊頂聚集到燈罩里,幸虧發現及時,否則有可能引起火災,至今廚房未可以使用燈,如果拉閘,客廳等幾個地方無電可用,而樓上一直未找專業人員來處理,認為老房子漏點水正常。

家樓上又沒有看到水,有可能是下雨漏進來,我們也知道老房子是有可能,但問題出現後你得主動解決啊!也報過警,警察讓我們找社區協商,找了社區,社區叫了房管局的師傅過來看,一看說是樓上水管的問題,具體哪裡要敲開才可以確定,但直搖頭,明說樓上的很難搞的,你們就出錢跟她們協商讓他們修修好。

原來前房東也遇到過,最後也是出錢讓樓上重做了浴室,對於官方人員都這麼建議,無語了。因為社區只有周一到周五08:00-17:00處理,請假去,打電話給對方,不肯約時間協商,書記打電話過去也直接掛掉,書記也很無奈說,我們也沒有辦法,你們只能自己協商,不行牆上有律師微信可以直接起訴。

社區工作人員一聽是這位大姐都抱怨衛生費也很難催,直吐苦水,信息登記查詢都是本地人,在水務局上班,最後只表示遇到這樣的主只能是運氣不好,可能是電視正能量看多了,以為社區是基層為百姓服務,會主動在正常工作時間外比如下班晚上上門做鄰里調解,好心涼啊。諮詢了律師,起訴首先要鑒定,最快3月,最遲3年。崩潰了,難道一直就這樣漏嗎?

讀了那麼多年書,在蕭山呆了十幾年,蕭山很好,包括環境,人文,法治,第一次感覺到無奈,想通過比較正規的渠道解決就真的沒有希望?難道一定要走極端方式,事情擴大化才可以引起重視並有結果嗎?有時候就想安居樂業,書讀的讓自己認為社會是很美好的,一切都是有法治的,起碼我現在還是抱有希望!!

網友評論:

淺憶:鄰里之間還是要和睦相處。

葉落隨家:遠親不如緊鄰,大家配合下。

九九星星:這房子,上次的房東也是看著搞煩了,才讓你接手,有種掉坑的感覺...

半透明:你最好的辦法就是換房子,老實說這個鑒定是很難堅定的,暫時不換房子就只能和鄰居好好商量,他要是不管賬你真的沒辦法。

樓上住戶有點「拽」

社區:你們出錢和樓上協商修修好

網友找到社區進行反映,社區的師傅說問題是出在樓上,但樓上的人很難搞,叫網友自己出錢跟樓上住戶協商,進行維修。等等,為什麼要樓下的出錢讓樓上的修水管?這是個什麼道理?

樓上住戶似乎很酷,電話也不接,對此,社區工作人員表示他們也沒有辦法,「你們只能自己協商,不行牆上有律師微信可以直接起訴」。網友對這樣的回復很是失望。

既然能成為鄰居,也是一種緣分,沒有必要為了一點本能夠輕易解決的問題而鬧出更大的矛盾。希望社區能夠重視起來,想辦法聯繫到樓上住戶,兩家人好好協商一下,儘早處理好漏水的問題。

漏水並不是一件小事,當我們遇到這種情況時,我們可以這樣做:

發現漏水後,應該怎麼處理?

首先應當保護現場,並進行證據固定。例如拍照、錄像錄音等證據收集。

因漏水造成的損失,如何索賠?

1、找樓上業主:如果樓上業主確因裝修或鋪設水管造成樓下住戶「受水」,樓上住戶應及時查找漏水原因並進行維修,還應當就其不當行為給樓下住戶造成的損害承擔賠償責任。

《物權法》第九十二條規定:「不動產權利人因用水、排水、通行、鋪設管線等利用相鄰不動產的,應當盡量避免對相鄰的不動產權利人造成損害;造成損害的,應當給予賠償。」

2、找開發商:房子還在保修期內,又確信不是人為破壞時,不管是受損業主還是樓上鄰居業主,都應及時讓開發商進行修補處理。受損業主可以到當地質監部門進行投訴,或將開發商起訴至法院。

樓上造成漏水情況卻不肯賠償,怎麼辦?

如果漏水原因確為樓上造成,而鄰居不配合或不及時修補,受損方可以先自己請施工隊進行修補,所花費的費用依據有關法律法規,再通過法院要求樓上鄰居進行賠償。

《民法通則》第八十三條規定,不動產的相鄰各方,應當按照有利生產、方便生活、團結互助、公平合理的精神,正確處理截水、排水、通行、通風、採光等方面的相鄰關係。給相鄰方造成妨礙或者損失的,應當停止侵害,排除妨礙,賠償損失。

來源:蕭然在線北干聽風、財經周談

版權歸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權請及時聯繫刪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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