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以為穿越到古代就可以仗劍行俠?身份屌絲也枉然!
劍,古代兵器之一,屬於"短兵"。素有"百兵之君"的美稱。古代馬上作戰除用長兵器外,同時也佩帶劍和刀等較短的兵器,劍作為用於近戰備用的武器,為了使用方便和防止脫落,往往用皮繩將劍炳拴在馬鞍或手腕上,人們把拴在劍上的皮繩稱之為"劍疆"以實用為主。
在「禮不下庶人」的西周時期,禮儀佩劍僅是諸候貴族的專利。佩劍是有著相當嚴格的等級制度的。《說文》說:「古者天子二十而冠帶劍,諸候三十而冠帶劍,大夫四十而冠帶劍,隸人不得冠,庶人有事則帶劍,無事不得帶劍。」說明一般庶人只有在有戰事的時候可以帶劍,平時只有天子、諸候、貴族可以擁有劍。
春秋戰國時期習劍、斗劍、之風非常盛行,《莊子說劍》中記述了趙文王喜劍,三千餘劍干日夜為他相鬥表演的故事,可見場面何等壯觀。春秋起,隨著禮制的弱化和禮制觀念的淡化,佩劍範圍日趨擴大,以致漸漸成為一種時尚。《正義》說:「春秋官吏各得帶劍。」說明這時已經讓官吏帶劍了。《戰國策·齊策四》記載了齊人馮諼「彈劍而歌」的事,馮諼只是孟嘗君門下幕僚,居然也能隨身佩劍,藉機彈劍而歌。一個落魄的人,身配長劍浪跡天涯,在當時是個常態。
圖:馮諼倚柱彈劍而歌
更有《呂氏春秋·察今》中關於楚國人「刻舟求劍」的故事,都說明當時佩劍已遠遠超出貴族的範圍,士階層、俠客以及富家子弟等都可以將佩劍作為一種修飾。可見,這一時期的佩劍並無多少禮制的規定和限制,只是身份越高,劍的製作越精美,材料越貴重而已。
秦王朝統一天下以後,開始收繳天下兵器。毀天下兵器,築成十二銅人。若此,則秦朝之時,隨意提刀帶劍在街上行走,應該很快會被當做亂黨抓起來。
圖:電影《英雄》刺秦劇照
到了東漢時期,作為兵器的劍,逐漸退出了戰爭舞台,為佩帶儀仗或習武強身自衛為主,劍疆被劍穗替代。漢朝時,成年男子流行佩劍,引為時尚。《晉書·輿服制》載:「漢制自天子至於百官,無不佩劍,其後惟朝帶劍。」 注意這裡說的是「天子至百官」,「其後惟朝帶劍」則說明了佩劍風尚熱潮逐漸減退。
到了三國之時,中央政權被嚴重削弱,蒼天已死,黃天當立,張角起兵後,漢政府基本無力控制局勢,只得任由中央權力本人招募鄉勇,當時,平民出生的劉備,關羽,張飛,都能夠隨意在鐵匠鋪里,打本人心滿意足的武器,雙股劍,青龍偃月刀,丈八蛇矛。當然,這時是相對的亂世,武器眾多也是情有可原的。
隋唐時期佩劍之風仍盛。然而,不是什麼人都可以隨意佩劍。《隋書·禮儀志》載:「一品,玉器劍,佩山玄玉。二品,金裝劍,佩水蒼玉。三品及開國子男,五等散(散)品名號侯雖四、五品,並銀裝劍,佩水蒼玉,侍中已下,通直郎已上,陪位則象劍。」
帶直劍者,入宗廟及升殿,若在仗內,皆解劍。一品及散(散)郡公,開國公侯伯,皆雙佩。二品、三品及開國子男,五等散(散)品號侯,皆只佩。綬亦如之。"
佩劍之風唐代最盛,被文人墨客視為飾物,抒以凌雲壯志或表現尚武英姿。大詩人李白在《與韓荊州書》中曰:「白,隴西布衣,流落楚、漢。十五好劍術,遍干諸侯。」布衣文人亦可仗劍而游。杜甫《觀公孫大娘弟子舞劍器.並序》,「一舞劍器動四方」,寫的何等雄壯豪邁!男子佩劍不僅顯示出威儀的雄風,也是一種英武風雅的服飾,更是一種權力地位的象徵。文人墨客都以舞劍為時髦,市井小民豈能不跟風?
但到五代十國後,宋朝似乎沒有了尚武之風,對武器控制較為寬鬆的宋代,也制止民間具有兵器。開寶五年發布禁令:「京都士庶之家,不得私蓄兵器。」這一禁令在後來屢次被朝廷重申。但有一種除外,《宋會要輯稿》中提到一種「著褲刀」,即掛在褲子上的刀,也叫朴刀,由於人們日常需求運用而不能制止,於是朴刀得以成為獨一的合法民間武器。
對佩戴刀劍管理最嚴格的兩個朝代,一個是元朝,一個是清朝。因為這兩個朝代都是用武力征服了漢人,為了防止漢族反抗,所以禁止漢人佩戴刀劍。
元朝律法規則:「諸郡縣達魯花赤及諸投下,擅造軍器者,禁之。諸神廟儀仗,止以土木彩紙代之,用真兵器者禁。諸都城小民,造彈弓及執者,杖七十七,沒其家財之半,在外郡縣不在禁限。諸打捕及捕盜巡馬弓手、巡鹽弓手,許執弓箭,余悉禁之。諸漢人持兵器者,禁之;漢人為軍者不由。諸賣軍器者,賣與應執把之人者不由。諸民間有藏鐵尺、鐵骨朵,及含刀鐵拄杖者,禁之。
以上,從歷史開展來看,有的朝代是限制民間提刀帶劍的,大部分朝代似乎也沒有嚴厲限制的,但是,有事沒事整天腰上弄把劍,手上提把刀,也是怪累的。若真是治安亂到需要帶把刀劍出門,那這把不說是重金打造,作為防身的利器,想必也是搶手貨,隨身攜帶無形中給自己增加了不安全因素。搞不好會遇到像這位仁兄一樣的尷尬事件
像武俠小說里的江湖人士,一到某家酒店。「把劍在桌上一放,然後叫道『小二,切三斤牛肉,來半斤好酒。』」,這種劇情在影視劇里演演倒是可以,理想中發作的概率還是比較小的。
現在的刀劍對於我們來說更多的只是一種精神的象徵,只能自己收藏把玩。但也是為了大眾的安全著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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