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巴克最大丑聞?抱歉,您又想多了
突然被一條關於「星巴克」的新聞刷屏,故事的開頭往往是這樣的:
本周三到周四,全球最大的快餐連鎖企業之一,以咖啡聞名的星巴克,其公司的股票突然開始大跳水,直落1.01個百分點,
市值在短短一個小時內
瘋狂蒸發,損失難以預計!
全球嘩然!
一個被隱瞞了8年的黑暗秘密,
終於公布與眾了!
驚不驚喜,害不害怕!
事情的起因源於2010年,一個位於加州的非營利組織-毒物教育研究協會(Council for Education and Research on Toxics) ,根據加州法律起訴了咖啡烘焙商、分銷商和零售商,要求對可能導致癌症的各種化學品發出警告。其中一種化學物質是丙烯醯胺,一種存在於咖啡中的致癌物質。
這個機構援引了《加利福尼亞州第65號提案》(Proposition 65),即《1986安全飲用水和有毒物執行法》(The Safe Drinking Water and Toxic Enforcement Act of 1986),認為企業有責任告知消費者,在產品內含有「經權威機構認定為可能致癌、或造成先天缺陷及生殖損害之化學物質」一例,來控訴咖啡業者,沒有告知顧客其所販賣的產品中,含有高濃度的致癌物丙烯醯胺。
事實上,法案通過的最初目的是保護加州的飲用水源,免於有毒物質可能導致癌症、出生缺陷,和減少或消除人們暴露於這些化學物質。法案還規定,加州每年正式更新一次「有毒化學物」 的清單。立法30多年來,已經有近千種化學物被加在清單里,除了剛才所說丙烯醯胺,另外一個也被列入其中的想必大家都耳熟能詳——草甘膦。[1]
顯然,毒物教育研究協會已經在丙烯醯胺的問題上取得了初步的勝利。法官Elihu Berle表示,原告提供的證據表明:被告無法提出在製作咖啡的過程中,其產生的化學成分不會對人體造成威脅的相關證明,因此目前將判定咖啡業者未來需加註警示標語。
當然,這個熱心的組織已經不是第一次搞丙烯醯胺的飛機。比如2002年5月,他們就援引同樣的「65號提案」在加州狀告麥當勞和漢堡王,由於缺乏清晰和有理由的警告,而將消費者置於丙烯醯胺的巨大風險當中……後來以至於FDA都不得不出面聲明,「在出台任何政策之前仍需要進一步的研究」。[2]可惜的是,基於科學的和非基於科學的有關丙烯醯胺的辯論,特別是藉助媒體的方式,似乎就從來沒有停止過,只不過上一次是麥當勞和漢堡王,這一次矛頭又對準了聲稱為消費者找回失去的「第三空間」的星巴克。
所以結論是什麼呢?
抱歉匆忙推文,這裡只能抄書:
1.科學的爭論依然會延續。比如哈佛大學公共衛生學院流行病學系(Department of Epidemiology, Harvard School of Public Health)的Dr. Lorelei Mucci繼2003年發表食物中丙烯醯胺與腸癌(bowel cancer)、腎臟癌(kidney cancer)、膀胱癌(bladder cancer) 的發生並無直接關聯的結果後, 其最近的研究再度顯示丙烯醯胺與乳癌的發生,並無直接相關。而涉案的星巴克和此案中的其他被告可在4月10日之前就此裁決提出反對意見。
2.媒體和無良商人依然會藉機撈上一筆。正如當年膽固醇和心腦血管疾病的相關關係並沒有確證,消費者馬上就被低膽固醇產品忽悠上道一樣[3](或許這個經典案例您不熟悉,可以自行搜索國內諸多無良企業大肆宣傳本花生油不含任何轉基因成分的老梗)。
3.公眾依然有權選擇保持愚昧。在這個新自由主義時代,無論如何我們都可以選擇相信或者不相信這些真真假假的科學,真真假假的新聞。或者您也大可以難得糊塗,細品香茗,慢享咖啡,管它什麼黃曲霉、丙烯醯胺什麼的鬼擾亂您的大好心情。畢竟那個名字很難念的玩意兒,只要是炸澱粉類的食物超過120 °C就會有,更不要說大氣污染、酒精飲料了。
所以如同黑咖啡一般,檢驗真愛粉和裝13的時候到了——且問那些幾十年的老煙槍,煙盒上「吸煙有害健康」的字樣,您想必是當成防偽商標了吧~ 那個,總是捧著星巴克的杯子照相的你呢?
注 釋:
[1] 由此產生了很多諸如「轉基因致癌」的說法,抑或更準確的說是「謠言」,畢竟沒有任何科學研究證實這一觀點。
[2] 詳情請參見:Lofstedt, Ragnar. "Communicating food risks in an era of growing public distrust: three case studies." Risk Analysis 33, no. 2 (2013): 192-202.
[3] Garrety, Karin. "Social worlds, actor-networks and controversy: the case of cholesterol, dietary fat and heart disease." Social Studies of science 27, no. 5 (1997): 727-773.
歡迎個人轉發到朋友圈
公眾號、報刊等轉載請聯繫授權


TAG:蘇菲的腦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