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豆是如何從連豬都不吃的食物,變成上等食品的?
土豆,是我們常吃的食物,它口感綿軟,做法眾多,可以豪不誇張的說,只做土豆,便能30天不重樣。
在西方國家,土豆也是「歪果仁」不可或缺的美食,他們的薯條就像我們的米飯一樣常見。
但早在十六世紀的歐洲,土豆卻像瘟神一樣被人們避之不及,連豬都不吃。
這是為什麼?我們先從土豆的起源說起。
土豆最早的起源可追溯到4000~4800年前,考古學家認為:
南美洲秘魯以及沿安第斯山麓智利沿岸以及玻利維亞等地,都是土豆的故鄉。
它的栽培,當屬要給印第安人記上第一功勞。
土豆當時是古印第安人維持生命的糧食,印第安人尊奉它為豐收之神。
如果土豆歉收就是怠罪了神,必須舉行盛大的祭祀。奉獻一對男童玉女作為祭品,祈求土豆神保佑豐收。由此可見土豆在印第安人心中十分重要。
到公元1536年,繼哥倫布接踵到達新大陸的西班牙探險隊員,在哥侖比亞的蘇洛科達村最先發現了土豆。
在《新王國史》一書中便記述:
「我們剛剛到達村裡,所有的人都逃跑了。我們看到印第安人種植的玉米、豆子和一種奇怪的植物。
它開著淡紫色的花,根部結球,含有很多的澱粉,味道很好。」
但最早把印第安人培育的土豆介紹給歐洲人的卻是1538年到達秘奮的西班牙航海家謝拉。
土豆到了歐洲以後並未像在印第安人那獲得舉足輕重的地位,反而淪落到豬都不吃。
因為《聖經》中沒有關於土豆的記載,歐洲人便咒罵它是「罪惡的食物」。他們只將土豆給奴隸食用,成了奴隸專用食物。
當時歐洲人還不知道發了芽的土豆是不能吃的,有毒!結果奴隸們吃了產生頭痛、嘔吐、腹瀉等癥狀,於是歐洲人把土豆與曼陀羅、顛茄歸為一類,視為「魔鬼植物」。
並且,土豆還被演繹出很多「靈異事件」。義大利西西里人相信,只要把仇人的名字寫在紙上釘入土豆,仇人就會死去 ……
雖然當時已有「敢第一個吃西紅柿的人」認識到土豆並不是傳說中的那麼可怕,但大部分歐洲人談土豆色變。
直到曠日持久的「七年戰爭」(1756年~1763年)對於土豆在歐洲廣泛傳播起著重要的媒介作用。
當時歐洲有9個國家捲入這場戰爭,英國、西班牙和普魯士的軍隊依靠這種耐飢易運的塊莖作為給養。
疲憊飢餓的士兵只要在簧火旁邊烤熟幾塊土豆,就足以平息飢腸咕唯並使精神倍增,使很多參戰國家的士兵大為羨慕。
當戰爭結束的時候,他們千方百計把土豆塊莖作為戰利品帶回自己的家園。
比較有名,也功勞較大的就是在這場戰爭中,有位叫安·奧·巴曼奇的法國農學家,他成為了普魯士軍隊的俘虜。
土豆是當時戰俘唯一能吃的食物,他在這期間學會了栽培和烹飪技巧。
回國後致力於推廣馬鈴薯,他在1773年著文:
「廣布在地球陸地和水面無數的植物當中,也許沒有一種比馬鈴薯更值得引起高貴公民注意 了。對它的任何不公平的評價和誹謗都是冤枉的。 」
巴曼其千方百計獲當時國王路易十六的顧問,在宮廷宴會上,他奉獻出很多美麗的馬鈴薯花枝。
用馬鈴薯烹調了20多種美味的菜肴,博得國王、大臣們的讚譽且一飽口福。
巴曼奇還在巴黎郊區種植土豆試驗田,千方百計請國王親自耕地並大肆宣傳。很快土豆就變成了上流社會人士珍饈美味。
但巴曼其的目標不止於此,他故弄玄虛,讓衛兵白天嚴守田地,晚上又命令他們撤走。
好奇的農民,深夜趁機到田間偷走土豆,嘗一嘗土豆又香又軟的滋味。
短短的幾年後,土豆就從宮廷花園走向農民田地,當年的御宴珍品很快上了農民的餐桌。
到19世紀初期,土豆就已經擺脫掉「罪惡的食物」惡名,在歐洲各個國家普遍種植。
在歐洲傳播的這幾百年期間,土豆在不同國家也有著很多叫法。
例如西班牙人叫它巴巴;
義大利人叫它地果;
德國人叫地梨;
比利時人叫巴達諾;
芬蘭人叫達耳多;
法國人叫地蘋果,
而在許多講英語的國家都叫它馬鈴薯。
時至今日,土豆已經逆襲轉身,得到了全世界人民的認可。而從土豆的演變過程中看出來,一切正確的東西,從來不會被錯誤壓制。人類的智慧和勇敢,總會經過時間的洗禮,為它正名!
參考文獻:
1、馬鈴薯的起源與傳播(一)趙國磐 佟屏亞
2、馬鈴薯的起源與傳播(二)趙國磐 佟屏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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