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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虛感背後的心理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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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知道有多少人有這種情況,如果自己太閑太閑,過幾個小時就會覺得有些難受呢?這種難受不同於普通的閑得無聊,而是覺得空虛至極,甚至心理還有些糾結,然後越想越糾結,再然後就會去找一些比較能夠有益身心的事情去做,比如看書,聽音樂,運動,等等。

認識一個女孩子小A會在寢室練瑜伽,看一些身心靈的書,偶爾還會打個坐什麼的,當然她也會常常捧著手機刷微博逛淘寶,但她每天都要花點時間做一些上面列舉的事情,但是她說,如果不是自己有許多的心理衝突,不去做點什麼就會感到空虛,糾結,難受至極,她才不願意折騰。

曾經有一位網友(暫稱她為小E)和我聊天,說她陷入巨大的空虛痛苦感,因她喜歡的人明確的告訴她,他們之間沒有可能,她說「既然沒有可能,那就不要再聯繫」然後對方就真的再不理她了,她說這種感覺就好像自己生活的唯一樂趣沒有了,在認識他之前,自己的生活還是有樂趣的,但是經歷過這樣之後,目前的生活好像沒有快樂了,想起對方時內心極度痛苦,空虛。

其實小E剛開始是因為自己的身材問題來找我聊天的,她通過節食減肥讓自己變成了一個瘦子,(就是那種大家可以在微博上看到的,全身纖細的很瘦很瘦的漂亮女孩子那樣的瘦),後來控制不住自己,開始吃東西把自己吃回了100斤,(女孩的身高165),其實165,100斤看到照片還是很瘦,而且看照片長得也很漂亮,但是女孩說自己100斤了,不好看,不漂亮。

小E和我說的這一切,我對她說的巨大的空虛感有感同身受,當然我不是她,我無法完全感受她的那種心理難受程度。

「無數有嚴重被拋棄創傷的人,拚命去抓住一點什麼,以此形成一種存在感。

但同時,只要一孤獨一安靜,就會感覺到要命的空虛。

希望我們能改變這一圖景。從理論上,最有效的辦法,是構建一個良好的母嬰關係。

但真實的解決方案:是每個人自己的覺醒。」

——心理學家武志紅。

拋棄創傷並非一定是經歷過被拋棄的事情,而是早期養育者本身不具有很好的輸出愛的能力,無法給予孩子需要的溫暖和愛,無法給到孩子心靈的滋養,這樣就好像一顆發芽的種子,缺鉀缺鎂缺營養,孩子缺乏最重要的人的愛的回應,當他強烈期盼愛和認可的時候,對方卻冷冰冰的,像機器人,這種感覺就好像是被拋棄,這樣就使得孩子內心巨大的空虛空洞感,如果沒有他人給予愛,容易感覺生活蒼白。

生命從來不是僅靠衣服和食物存活的。人之所以不同於石頭,木頭,塑料片,是因為人的生長,除了食物,還要愛。

在沒有得到重要他人的認可下,小E本來長得很漂亮卻覺得自己不漂亮,喜歡的人不理自己了覺得生活沒有一絲樂趣,感到巨大的空虛空洞感,以前上學時老師和我們說,一個人產生心理問題並且會來找心理諮詢師做心理諮詢的(因為國內大眾對心理諮詢心理學了解的,會來做心理諮詢的,總的還是不多),往往不是當前遇到的表面問題,而是有長期的累積,小E感到如此痛苦,甚至覺得生活沒有了意義,背後是心裡愛的匱乏,這種匱乏,空虛,是如此的難受,好像自己要被這種感覺吞噬。

那我們應該如何去應對這種巨大的空虛感呢?

首先,我們需要覺知,覺知是照亮黑暗的燈,我們要去覺察自己內心中的這種模式,但是不要去評判它我們所有的模式,出發點,都是為了保護自己,薩提亞溝通模式里有討好型,打岔型,超理智型等等,如果一個家庭中,養育者嚴格要求孩子一定要按自己的要求行事,不這樣的話就冷漠以對孩子,那這個孩子形成討好型有錯嗎?如果不這樣做,他可能常常會受到父母的指責,接收到父母的憤怒,他的心理都有可能無法存活下去,我們形成任何一種模式初衷都是為了保護自己,所以,不管以前的自己是怎麼樣的,去接納它,不要指責,並且感謝它「謝謝你以前用這種方式保護我,但是我現在已經長大,我無需恐懼,如果我不允許,也沒有人可以傷害我。」

覺知自己想要的是什麼,知道自己如此空虛難受,是因為內心愛的匱乏感,這種匱乏感,與他人無關,因為這個漏洞在自己身上。自己不去補充,他人的「杯水車薪」就會成為我們尋找愛的焦點,我們要時時刻刻去圍繞他人轉,而這就是悲劇。如果為自己種下愛的種子,那外面的愛,有或沒有,我們都不會感到極度的空虛。

在此借用露易絲.海的一句話:「...我繼續向他們解釋,不管表面上看他們的問題是什麼,我只要他們明確一個核心點:愛自己。愛是一劑神奇的葯...

我不是在談論虛榮、自大、孤芳自賞,因為那些不是愛,那只是恐懼。」

愛自己是根治這種空虛感匱乏感的良方。

當然,如果我們常常會有這種感覺,那很可能說明我們在之前並沒有很好的愛自己,所以我們要去學習如何的愛自己。

不斷的肯定自己,不要把別人所有的評價都套在自己身上,接納自己的不完美, 凱特·布蘭切特說:「完美和不完美都是我,對自己,我總是說Yes。」

否定自己並不會讓自己變得更好,相反,肯定自己才會讓自己變得更好,這次沒做好,沒關係,鼓勵自己「我們只是需要練習,我們以後慢慢會熟悉會做得更好。」

去做自己真正想要做的事情,我們心裡可能有一些事情一直想要去做,但是因為各種「客觀原因」理智上好像不應該去做,但是只要沒有違背道德法律,不傷害他人和自己,我們不存在任何「應該」或「不應該」。

還有很多很多,每個人都有自己的方式,希望我們都能學會,如何愛自己。

在和小E最後一次訪談,我問小E:「你感到自己的生活沒有了樂趣了,是嗎?」

...

小E:「是的,我覺得生活都沒有了意義,他把我的快樂都帶走了」

...

我:「(讓你感到快樂的)一個人也沒有,一件事也沒有嗎?」

小E:「有,之前感覺賺錢很快樂,和朋友一起玩很快樂」

...

最後我給小E布置了一個家庭作業:【從小事開始做起,像一個小孩子一樣,想想你童年有什麼事情是想做卻從沒有做過的,現在去體驗一下,不要嫌幼稚,去做。

還有,去做你想做的事情,你可以去做你自己想做而未做,或者總是勉強自己做另一種選擇的事情。】

然後和她約定過了一周之後再來告訴我她的感受,不管是開心的不開心的,新鮮的陳舊的。

一周之後,小E和我說:「老師,我現在心情挺好的,沒以前那麼差了,我這兩天沒事的時候運動運動,我忽然發現運動可以讓人變得開心。」

我由衷的為她感到高興。

圖文編輯:紫竹軒心理

(文中案例已徵得本人同意發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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