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歷史不一定是發展史:中國古代都城形態史的解構

原標題:歷史不一定是發展史:中國古代都城形態史的解構


口專題視點:城市歷史地理研究的前沿與突破


口特約主持:雲南大學歷史與檔案學院成一農研究員


口主持人弁言:改革開放以來,中國城市化的速度不斷加快。在人們的生活不斷改善的同時,也產生了很多需要解決的問題,例如,如何將城市規劃與城市的歷史風貌有機膏地結合起來,在大量新建築出現的情況下如何處理它們與城市歷史建築之間的協調關係,等等。這些問題的解決,需要我們從歷史地理的角度對城市的歷史文化脈絡做出大量基礎性的研究,因此近幾十年來,城市歷史地理研究日益興盛、成果眾多。不過,以往研究的重點多強調在涵蓋的區域上填補空白,在研究內容上進一步細化,而在研究方法、研究對象以及觀點方面缺乏突破,因此可以說當前中國城市歷史地理學研究的發展進入了瓶頸。那麼,在今後的研究中如何取得突破?本專題的兩篇文章在這方面進行了有益的嘗試。


學科整體性的前進,通常基於新的研究範式、研究理論和研究方法的建立,而建立新的研究範式、理論和方法的第一步則在於對以往相關研究理論、方法的反思,即尋找其中存在的根本性問題,形成學術界整體對於以往研究的不滿,從而為學科整體上的突破奠定基礎,成一農《歷史不一定是發展史——中國古代都城形態史的解構》即是在這方面的嘗試。民國以來關於中國古代都城城市形態的研究,基本都認為中國歷代都城的城市形態或者規劃存在著前後影響,是一種前後相繼的發展史,不過由於缺乏與都城城市規劃直接相關的材料,因此以往使用的研究方法就是對各個都城的城市形態進行比較,或追尋其中的相似性,從而構成城市形態之間的聯繫,或認定發生了根本性的變化,從而構成新的發展階段。不過,就邏輯而言,僅僅依靠相似性的比較,無法建立不同都城之間城市形態的關聯,因此所得出的結論值得質疑。當然,這並不是說以往的結論是錯誤的,而是認為以往的論證方式並不能用以證明以往的結論,今後關於這一方面的研究應當尋求新的研究方法。需要強調的是,在城市的規劃格局發生大規模變化的今天,對歷史時期都城規劃的研究有著一定的借鑒意義。

除了研究方法之外,新的研究手段的應用也會改變對一些老問題的認識。中國古代城牆的包磚問題同樣是一個自民國以來就得到不斷研究的議題,所得出的結論也基本一致,即大量修築磚石城牆的原因在於火器使用。薛樵風將地理信息系統作為具體的研究手段,對相關材料進行了重新梳理,由此對這一結論提出了質疑,他認為:隋唐至北宋前期,是東南地區修築磚石城牆的城市逐漸增多的時期,此時處於火器的萌芽階段,故這些磚石城牆的修築不可能以抵禦火器為首要目的;北宋後期至元代前期,從現有材料中確實不難找到利用火器攻城的記載,而此時期也確實是磚石城牆大量增多的時期,然而,基於構建的地理信息系統,此時期的磚石城牆仍主要集中於東南地區,但利用火器攻城的戰例卻各地皆有,不存在明顯的地域性特點;元末的情況同樣如此,面對火器威脅,磚石城牆的建造卻未能突破此前的分布範圍向其他地區擴散,這至少說明在明以前修築磚石城牆與火器的發展之間的關聯性並不十分密切。明代是磚石城牆分布範圍擴散、修築頻度激增的時期,然而至少在晚明以前,火器的破壞力並未出現大幅提升,利用火器攻城的戰例甚至不如宋元時期頻繁。因此,將明代大量修築磚石城牆的原因歸結於火器的使用,是一種比較牽強的解釋。此外,他還利用地理信息系統發現了以往被忽視的一些空間現象,如明以前中國東南地區的城市多修築磚石城牆,北方地區的城市多築夯土城牆,明初磚石城牆的分布範圍大規模擴散與明軍的築城習慣和戰爭進程密切相關,等等。


當然,除了上述兩方面之外,就研究內容而言,城市歷史地理涉及的大量具體內容至今尚無人進行過深入的分析,如廟學、衙署、祭祀建築等在城內外的空間分布及其對城市形態的影響等。總體而言,與中國史學的眾多學科一樣,城市歷史地理學以及歷史地理學正處於突破的前夕,我們期待這一天的早日到來。


歷史不一定是發展史


中國古代都城形態史的解構


成一農[雲南大學,昆明650091]


摘要:以往的研究認為中國古代都城城市形態的歷史是一種前後相繼的發展史,使用的主要研究方法就是對城市形態進行相似性比較,但這種方法在邏輯上存在根本性的問題,因此其結論是值得質疑的。基於對這一問題的研究,我們可以進一步認為,歷史並不一定就是事物、事件之間有著密切聯繫、存在發展階段以及變化規律可循的「發展史」,而可能只是由一些不存在密切聯繫,只是在時間上具有先後順序的同類對象構成的歷史。


關鍵詞:都城;城市形態;解構;發展史


中圖分類號:K901.9


文章編號:1671—7511(2017)06—0054—07


一、引子

歷史可以被看成是由一件件獨立的事件、一個個孤立的事物所構成的。當然這些事件、事物之間必然存在著各種聯繫,只是這些聯繫的方式各異、強度不同,但是基於人類的觀察手段,我們一般只能看到事件、事物的發生和外在表象,而無法對它們之間的聯繫進行直接觀察。歷史研究者,甚至所有人認識事物、事件之間聯繫的方式主要有兩種:一是來源於各類歷史材料的記載;二是通過常識、經驗、理論等進行推理。由於歷史材料也是由人記載的,因此歷史材料中對於事物、事件之間的聯繫,實際上是由材料的書寫者基於他們的常識、經驗、理論進行邏輯推理而得出的。


為了理解這一點,我們可以2016年在著名的刊物《科學》(Science)上發表的一篇論文為例。這篇論文根據地質學資料認為,公元前1920年黃河上游谷地曾發生大地震,誘發黃河上游積石峽一帶出現大滑坡堵塞黃河河道形成堰塞湖。隨後一年內該古堰塞湖的潰決誘發黃河流域出現特大洪水。而這一時間正處於傳統所認為的大禹治水和夏王朝誕生的時間段內。因此在缺乏直接證據的情況下,作者基於兩者時間點上的相近以及傳說中大禹治水主要也是在黃河流域,從而將這次地質災害與大禹治水和夏王朝的誕生聯繫了起來,並建立了因果關係。


不過,除了對事物、事件的觀察可能存在錯誤之外,這種認識方式的根本問題在於,由於常識、經驗和理論以及邏輯推理是我們建立事物、事件之間聯繫的關鍵,因此如果這幾者被發現存在根本錯誤的話,即使對事件、事物的觀察是正確的,那麼以往建立的事件、事物之間的聯繫也基本難以成立,需要重新進行構建。而對常識、經驗和理論以及邏輯推理的拋棄和重新構建,實際上構成了人類學術史的主脈。如,自古希臘開始,在西方的主流思想中認為一切物質都由土、水、空氣和火組成,是絕對的真理,並以此為基礎來對世界萬物以及它們之間的聯繫進行解釋。不過當近代化學產生之後,這一關於世界物質構成的絕對真理被很快拋棄,與此同時,以往構建的世界萬物之間的聯繫也就隨之失去價值。


我們同樣也可以舉出歷史學的例子。20世紀後半期,日本和西方學者提出的「中世紀城市革命」的觀點在我國的城市研究中產生了巨大的影響,研究者們對於唐宋時期城市中發生的事件以及產生的各種事物,基本都會用這一理論加以解釋。但最近十多年來,這一理論開始受到學者的質疑,如果今後經過進一步的研究,認為這一理論並不成立的話,那麼以往基於這一理論所建立的相關事物和事件之間的聯繫也應當需要重新考慮。


人文科學與自然科學之間,雖然在建立聯繫的方式上存在相似之處,但在驗證聯繫的方法上卻存在本質區別。由於認為宇宙是均質的,因此通過重複試驗對建立的事物和事件之間的聯繫進行驗證是自然科學的基本研究手段,但由於歷史研究面對的是過去的事件、事物和人物,因此對歷史研究中的事物、事件之間的聯繫的驗證非常困難,由於我們無法回到歷史的場景中,甚至即使有能力回到歷史的場景中我們也無法準確地了解已經發生過的事物、事件之間的真正聯繫,因此實際上我們對於研究者建立的事物、事件之間的聯繫一般是無法驗真的,而只能通過對其建立聯繫的方法、邏輯、常識以及所使用的材料的批判來驗偽,而對於同樣的一組事件、事物之間往往可以建立多種同時難以被證明為完全錯誤的聯繫。


基於當前的社會經驗、通過對大量歷史現象的分析而總結出來的規律和理論,在歷史研究中被用於建立各種事件、事物之間的聯繫,由於這些經驗和理論大都基於大量的歷史現象或者經驗而成,因此很多已經在歷史研究者的知識系統中成了常識。


由於不同學者有著不同的人生經歷、學術背景、邏輯思維方式等,因而在建立歷史事件和事物之間的聯繫時,所運用的常識、經驗和理論通常會存在差異,對於同樣的歷史事件和事物,不同學者會建立起不同的聯繫。而在很多情況下,由於這些常識、經驗和理論都有一定的合理性,因此在相關的學術研究中經常會出現不同學術觀點相持不下的情況。


就學科的追求而言,對事物、事件之間聯繫的認識和揭示並不是歷史研究的最終目的,歷史研究的最終目的是能在完整地發現某一類事件、事物,尤其是人類歷史的發展脈絡的基礎上,闡釋事物、事件以及人類歷史的發展階段和演變規律。因此,可以說,在建立事件、事物之間聯繫的基礎上,構建一種有規律可循的歷史過程,是幾乎所有歷史學者的潛意識。而且,面對紛繁複雜的事物、事件,為了記憶的需要,從中勾勒出一些事物、事件的發展脈絡、階段和演變規律似乎也是人類的一種思維本能。這種人為構建的有著發展階段、演變規律可循的歷史在本文中被稱為「發展史」。


在這一潛意識下,歷史研究者往往默認其所研究的對象的歷史必然是「發展史」,也必然有著可以總結髮展階段和演變規律的過程,由此便在研究中不自覺地去建立所涉及的事件、事物之間的聯繫。然而,正如前文所述,雖然事件、事物之間必然存在著各種聯繫,但在某些時候,事物、事件之間的聯繫並不很強,或者並不存在研究者構建「發展史」所需要的聯繫,不過由於研究者默認「發展史」的存在,因而在研究中為了建立所涉及的對象之間的聯繫,便不自覺地使用了錯誤的常識、經驗、理論或邏輯推理。由於通過這種方式建立的事物、事件之間的聯繫滿足了研究者以及研究群體的需要以及心理需求,從而對建立事物、事件之間聯繫的常識、經驗、理論或邏輯推理的深入分析被研究者所忽視。但是顯而易見,通過這種方式構建的事物、事件之間的聯繫很可能是錯誤的,由此也使得基於此構建的整個「發展史」也隨之難以成立,或者至少需要重新論證。在歷史研究中這樣的例證並不少見,中國古代都城形態史的研究即是其中的典型。


二、中國古代都城城市形態史研究:建立在「相似」比較之上的發展史

由於中國古代都城長期以來都是中國古代城市史、城市考古學和城市歷史地理研究所關注的重點,因此與都城城市形態史相關的成果數量頗多。不過,由於這些研究在建立都城城市形態之間聯繫時使用了相似的方法,由此也都存在本文所討論的問題,這裡僅舉兩項具有典型性且有影響力的研究進行分析。


第一,楊寬的《中國古代都城制度史研究》。


楊寬的《中國古代都城制度史研究》是古代都城城市形態史方面少有的通論性著作,內容翔實,涉及面廣泛,因此至今依然是這一領域的必讀書目之一。受到「中世紀城市革命」理論的影響,該書以唐宋為界,將古代都城城市形態史分為兩個大的階段,即唐代之前的封閉式都城制度時期,以及唐代之後的開放式都城制度時期,這是一種在中國古代城市研究中有著悠久傳統的劃分方式。該書的創新之處在於,作者將第一個大的階段劃分為三個小的時期:即商代是有城無郭的時期;從西周到西漢是西城連接東郭的時期;從東漢到唐代是東西南三面郭區環抱中央北部城區的時期,劃分的主要依據就是「郭」的有無以及「郭」與「城」的位置關係。這種劃分方式,已經表明楊寬認為中國古代都城城市形態史是一種存在明確的發展階段且有規律可循的「發展史」。


需要說明的是,隨著近年來都城考古工作的進展,楊寬提出的一些認識已經受到質疑,如鄭州商城外郭的發現使得其第一大階段中第一期的劃分已經存在問題;而劉慶柱很早就有關西漢長安城市布局的方式問題與楊寬先生展開爭論,其第一大階段第二、三期的劃分通常也不為學術界所接受。當然,本文不對楊寬的具體觀點進行評價,而主要分析其使用的方法。


眾所周知,幾乎沒有與中國古代城市規劃直接相關的文獻材料保存下來,文獻中對於歷代都城城市形態形成的原因也缺乏可靠的記載。為了解決這一缺陷,楊寬在構建都城城市形態發展史時採用了城市形態比較的方法。具體來說,對於被其劃分在同一時期內的各個都城,主要分析城市形態之間的相似之處,由此認為都城的城市形態具有連續性;而對被劃分為不同階段的都城,則主要比較都城城市形態之間的差異,從而構成了城市形態的變革:


如他提出「北魏洛陽布局之所以能夠整齊而有條理,是綜合採用中原幾個都城優點的結果」,具體而言,「鄴都這種集中建設主要中央官署於司馬門外的設施,為北魏所效法」,其根據就是兩者衙署布局上的相似性。


又如「從建康城的東西兩面及南面直到朱雀航一帶具有外郭性質,御道從吳宮南門到大航門,共長七里,大航門立有一雙朱闕,御道兩側種有青槐,並開有溝渠;同時沿著御道兩側建有一系列中央官署??十分明顯,這個布局和北魏洛陽一樣,是繼承東漢洛陽和漢末鄴城的規劃而有了進一步發展,後來唐代長安城規模巨大、以中央北部宮城為主體的、具有對稱的中軸線的格局,就是在這樣的基礎上進一步形成的」。雖然在具體細節上可能會有不同認識,但這一觀點目前已被絕大多數研究者所接受。顯然易見,這一觀點並不是建立在文獻基礎之上,而是基於城市形態的比較。


總體而言,比較都城城市形態的相似性或者差異是楊寬構建都城城市形態之間聯繫的主要方法,並基於此,楊寬進一步探討了形成各個階段的內在原因,由此一部枝葉豐滿的存在脈絡、階段和變化規律的中國古代都城形態發展史也就隨之建立起來。


第二,俞偉超《中國古代都城規劃的發展階段性》。


俞偉超《中國古代都城規劃的發展階段性》,將中國古代都城規劃的發展分為四個階段。商和西周各種活動區在都城城址中分散存在,體現了都城形態發展的初期階段。第二個階段為東周至兩漢時期,這一時期都城規劃的特徵為密封式,新的特點包括:都有城牆包圍;全城主要由宮城和郭城兩大部分組成,而且宮城往往不止一座,居民區也開始集中分布在郭城中;宮城和郭城內,都有許多手工業區;郭城內出現了市;主要宮殿皆設於制高點。曹魏鄴北城到隋唐長安、洛陽的棋盤格街道布局及封閉規劃,是城市形態發展的第三個階段。第四個階段是從北宋汴梁至明、清北京,城市布局的特點是開放式街道,對於這一變化的原因,作者歸結於人身依附關係和多層等級關係已經大為鬆弛。

這一研究雖然偏向於對都城城市形態演變的原因的探討,但在劃分都城城市形態各階段時依然使用的是比較城市形態相似性的方法,如「北宋汴梁??中心為宮城??全城相當方正,各主要街道,直通外城各門,街道的走向也是整齊的。後來的金中都、元大都及明清北京,也都是宮城在中心,各主要街道有很方正的布局,平面規劃有很大的相似性」。


除了上述兩項通論性的研究之外,很多局限於某一時期的都城城市形態的研究也廣泛使用著城市形態相似性比較的方法,具體可以參見下文分析中所提及的論著。


或因比較相似性的方法符合研究者或者人類的「經驗」,而且都城城市形態的一手資料來源於考古,而相似性比較又暗合了考古研究的基石之一「類型學」,因此這一研究方法在都城城市形態的研究中基本沒有受到過質疑,但實際上這一方法在邏輯上存在著漏洞,下面就對這一研究方法的局限性進行分析。


三、作為建立各個都城城市形態之間關係的「相似性」比較研究方法中存在的問題


在邏輯上,都城城市「相似性比較」存在以下三方面的問題。


第一,在研究中未能確立比較的標準。在以往研究中,對於都城城市形態相似程度的判斷通常基於學者的主觀認識,雖然其中某些都城城市布局之間的「相似」確實頗為明顯,但在缺乏「量化」或者技術手段的支持下,這種相似依然是來源於主觀的。正是由於這一原因,不同的學者對於兩座都城城市布局之間相似程度的認識有時會得出完全不同的結論。


比如,在都城城市形態史中長期受到重視的一個問題就是北魏洛陽城的城市布局規劃的來源。對於這一問題,學者之間存在長期的爭論。雖然相關資料有限,但對於這些資料,學者們有著不同的解釋,這當然是觀點差異的來源之一;但值得注意的是,他們所使用的基本研究方法也是一致的,即對不同都城之間的城市形態進行比較,不過他們得出的結論則迥然不同。以劉淑芬為代表的一些學者認為北魏洛陽城的營造主要是受到南朝建康的影響,「洛陽的營建幾乎全受建康的影響??甚至是建康的翻版」。而陳寅恪則提出了具有影響力的觀點,他先否定了通常根據《南齊書·魏虜傳》記載永明九年(491年)營建洛陽之前,魏主曾遣蔣少游報使南齊時「密令觀京師宮殿楷式??虜宮室制度,皆從其出」而認為北魏洛陽的規劃皆出自蔣少游之手的觀點,提出「但恐少游所摹擬或比較者,僅限於宮殿本身,如其量准洛陽魏晉廟殿之例,而非都城全部之計劃,史言『虜宮室制度皆從此出』,則言過其實」,進而提出「其實洛陽新都之規制悉出自李沖一人」,並認為北魏洛陽都城的營造「蓋皆就已成之現實增修,以摹擬他處名都之制者」,這些都城包括涼州(武威)、鄴城、平城與建康。


再如,一些學者認為《周禮·考工記》對中國古代都城的布局產生了一定的影響,芮沃壽在《中國城市的宇宙論》一文中認為隋唐長安城受到帝王宇宙論(從其行文來看,「帝王宇宙論」實際上指的就是《考工記》中所記載的都城營建的規制)的影響不大,「帝王宇宙論對長安城的規劃者雖則分明具有權威,然而這種權威卻也有限??在需要做出抉擇的時候,實用主義的考慮——方便、功能區劃分、易於治安管理——就超過古制的規定」,但賀業鉅在《中國古代城市規劃史論叢》中則認為隋唐長安是中國古代「營國制度」發展中的重要一環。而對於被賀業鉅納入「營國制度」體系的北宋開封,芮沃壽則認為「可以料想得到,古代帝王的城市宇宙論,已不大受到宋代諸帝的注意了」。兩人使用的研究方法都是將兩座都城的城市形態與《周禮·考工記》進行比較,但由於缺乏判斷相似性的標準,因此兩人得出的結論迥然不同。


另外,由於都城的城市布局是由大量建築元素構成的,當前的研究主要強調的是宮城的位置、衙署(或者皇城)的位置以及街道布局的方式等。而針對上述這些要素,有多少要素的位置相似,整座都城的城市布局才可以被認為具有相似性?或者至少哪些重要因素的位置相似,那麼就可以認為都城的布局是相似的?如果不確定一些標準,都城之間相似性的比較永遠也不會達成共識。


第二,相似事物的內涵、產生的原因可能並不一定相同,因此兩座都城城市形態的相似並不能證明它們之間存在前後影響的關係或者存在必然的聯繫。

一些學者通過將漢長安城與《周禮·考工記》所記載的都城規制進行比較,從而提出漢長安城的城市布局符合《周禮·考工記》的規制。如劉慶柱在《漢長安城的考古發現及相關問題》中提出「崇『方』問題」,「漢長安城和未央宮繼承了先秦時代宮城崇『方』的傳統做法」,而他認為這種「崇方」的理念是受到《考工記》的影響,由於在文獻中缺乏相關的記載,因此這一結論的主要依據是將漢長安城的城市布局與《周禮·考工記》相比較,但需要強調的是,「方」的城市形態可能來自於崇「方」,但也可能來自於一種習慣或者為了規劃的便捷;不僅都城,當時很多地方城市乃至世界範圍內的很多城市同樣也是方形的,因此城市形態的「方」無法與《周禮·考工記》代表的崇「方」建立起直接的關係。作者還提到長安城「面朝後市」,但問題在於這種格局的形式是在一種傳統(如《周禮·考工記》)影響下形成的,還是在當時城市交通的影響下產生的,抑或兩者都有?


又如,陳寅恪在《隋唐制度淵源略論稿》中經過復原認為姑臧的市場位於城市的南側,而北魏洛陽城的市場同樣也位於城市南部,因此他提出北魏洛陽市場的布局應當受到了姑臧的影響。但在該書中,陳寅恪還認為北魏洛陽市場的這種布局可能是受到洛水交通的制約,那麼顯然北魏洛陽城與姑臧市場位置的相似性,至多只能說明兩者之間「可能」存在影響和聯繫。隋唐長安城在規劃時,將宮城、皇城修建在城市北側的高坡上,由此市場不得不位於城市的南側,這樣一來,其位置與北魏洛陽城中的市場也是相似的,這再次說明了城市中建築要素位置的相似性並不能代表都城城市形態之間的影響和聯繫。


再如,孟凡人在《試論北魏洛陽城的形制與中亞古城形制的關係——兼談絲路沿線城市的重要性》中提出北魏洛陽城的城市布局與中亞一些古城的布局存在一定的相似性,然後又通過文獻和考古資料分析了曹魏和北魏時期中原與中亞存在著密切的聯繫,從而提出這一時期中國城市的布局受到了中亞的影響。從作者給出的考古資料和復原圖來看,北魏洛陽城與中亞一些古城的城市布局確實存在相似之處,漢代以來中原與中亞交流的頻繁也是學術界的共識,但如同上文所述,這種相似性的比較所論述的只是一種沒有太多說服力的「可能」而已。


第三,即使內涵和產生原因相同的兩個相似的事物之間,也並不一定存在影響或者聯繫,因為一方面存在各自單獨起源的可能,另一方面也許兩者的相似都產生於一種共同的背景、習慣或傳統。


如「中世紀城市革命」的觀點之一就是,這一建立於都城街道布局相似性比較之上的觀點,其問題在於,如果我們將眼光擴大到世界範圍,就會發現棋盤格街道布局方式在世界城市史上非常流行,主要被用於新建城市或者老城市附近新的拓展區,早期如印度河流域、埃及、希臘、羅馬,近代以後則流行於歐洲、西班牙統治下的美洲。這種城市規劃方式的優點在於能便捷、快速地建造一座城市。而且中國古代城市的棋盤格規劃在唐代之後同樣被應用於那些新建的都城以及新建的地方城市中,如元大都以及明代大量的衛所城市和清代的滿城。而且,北魏平城、北魏洛陽、隋唐長安、洛陽都是新建城市,因此它們的棋盤格街道布局很可能是對這種在世界城市史上常用的規劃方式的各自運用,相互之間不一定存在影響。


總體來看,以往都城城市形態史研究中廣泛使用的比較城市布局相似性的方法,不僅缺乏統一的比較的標準,而且僅僅是形態上的比較並不能說明問題,甚至從內涵或者起源角度進行的比較研究也僅僅闡釋的是一種相互影響的「可能」。如果這一方法不適用於在中國古自北魏至唐代,很多都城採用的是棋盤格式布代都城的城市形態之間建立聯繫的話,那麼以往構建的整部都城城市形態或規劃發展史也將失去立論的基礎。


四、結論——歷史一定是發展史嗎?


從研究思路的角度來看,正是由於以往的研究者都默認中國古代都城的城市形態存在一種前後相繼、存在發展階段和演變規律的「發展史」,因此在缺乏直接文獻證據的情況下,在研究中採用了常識判斷以及符合考古類型學的「相似性」比較的方法。但按照上文所述,單純的相似性比較的方法並不能證明都城城市布局之間的聯繫和相互影響,因此至少目前的研究無法證明這種「發展史」的存在。而且雖然中國歷史悠久,但曾經建造過的都城數量極其有限,大部分王朝只有一座或者數座都城,再加上都城對於王朝所具有的重要意義,因此一些現實的政治、軍事、文化、思想等因素往往會對都城的城市規劃、布局產生影響。所以前後都城城市規劃和布局之間形成一種強有力的聯繫的可能性並不大。當然,本文並不是否認中國古代都城的城市形態存在一部「發展史」,只是強調今後在都城城市形態史研究中還需要重新尋找用於建立都城城市布局之間聯繫的新方法。


以往發生的事件、存在的事物構成了歷史,而這些事件、事物之間或多或少的都存在聯繫,簡單的如空間位置關係、時間先後順序,但只有當我們從這些「各種各樣」的聯繫中提取出一種涉及事物本質的、強有力的、具有一定持續性的聯繫,那麼我們所研究對象的歷史才能被構建為一部發展史,而那些缺乏這種「聯繫」的事件、事物,即使它們被從某一方面確定為是同一類的事物,並且在時間上具有先後性,它們的歷史也僅僅只是一部由並不存在密切聯繫的各個孤立個案形成的歷史。因此,歷史並不一定是發展史,是否能形成發展史在於我們是否能在所選取的研究對象之間找到一種足以使它們按照時間順序被認為具有「發展」的聯繫。


本文作者:成一農


本文選自:《雲南大學學報(社會科學版)第16卷·第6期》2017.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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