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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當初知道巨嬰丈夫的本性,是否會選擇不婚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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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租的一個姑娘,個子小小的,工作繁忙,能說會道,總是一副成功者的樣子,不像我,總是沉默無語,隔離於眾人之外。她在保險公司做講師,平常在山西境內四處出差,總不回來。看年齡並不大,似乎和我差不多。聊天過程中才得知,整整比我大六歲。

她試探著問過我幾次,等房子到期了是否要續住。我說我現在也拿不定主意。如果想離公司更近點,那就再找房子;如果安逸地不想走,那就繼續呆著。現在租的房子性價比很高,五百塊錢,三室一廳,空間很大,家電齊全,能洗澡能做飯的。最關鍵是人合租室友比較清凈:一位搬出去和對象住;另一位經常出差不在家,基本上大部分時間是我一個人的天堂。我想,如果還在太原工作的話,一定捨不得換地方。

即便這樣,小姐姐還是不喜歡:在這裡住的並不怎麼舒服,做飯很費力,洗澡也不得勁兒。我出差回來的那幾天我也寧願去我姨姨家住。要不是我東西多,我就不租這個房子了。我東西是真的多,我姨姨那裡放不下,也不願意冬天把衣服拿皮箱拉回去,夏天再拉回來,太麻煩了。

我一向喜歡物盡其用,而小姐姐租這個房子卻把它當做儲物室,也是相當鮮明的對比了。她比我大六歲,已然步入婚姻的殿堂,那為什麼還要在外面住呢?以前我比較好奇,但因為這是別人的隱私,所以也沒有問過,只是內心深處有一絲疑惑,那天和她聊天才知道事情的原委真相。

她屬於早婚類型,在法定年齡結婚,到現在兒子已經12歲。別看她十分幹練,自帶強大的氣場。其實婚姻生活並不幸福:丈夫雖然比她大三歲,為人處世卻沒有擔當和責任感。前幾年一直在家玩遊戲,也不工作,全靠自己父母的幫助。小姐姐一開始還會把工資給他花,後來也不管他了。這幾年情況好點,老公出來工作了,但他不論對妻子父母,還是對12歲的孩子都頗為冷漠苛刻。從不給小姐姐一分錢,也沒說盡一點為人父、為人夫、為人子的責任。兒子今年12歲,在外面上寄宿學校。全靠爺爺奶奶的一點退休金和小姐姐掙來的工資才長到這麼大。然而即便能正常的長大,但在感情方面:父愛和母愛的缺失,也許這個小孩兒很容易長成一個敏感脆弱的人。

我問小姐姐:你一個月回一次家,難道不想兒子嗎?小姐姐無奈一笑:想,怎麼會不想呢,但時間長了就習慣了。畢竟生活是殘酷的,我只能這樣四處出差養家糊口。哎,我對這段婚姻是徹底失望了。我那個丈夫,有和沒有又有什麼區別。

也曾想,要不你來太原,咱們一起努力。哪怕你擺個地攤,賣個小吃也成。只要肯努力肯吃苦,不怕沒錢掙。而這位維庸丈夫卻擺擺手搖搖頭:他才不願意去遙遠的省會,在家裡過的日子多安逸呢。

也曾經吵架要離婚。人態度卻無所謂,一副任人擺弄沒脾氣的樣子。你要離婚成,你不離湊合著過也成。我都無所謂。反正離婚和不離婚也沒啥分別。

我說,不行就和他離婚唄,也可以找新的自由。

小姐姐面露難色:離婚哪有這麼簡單。和他離婚之後,兒子肯定是我撫養。我要再找丈夫的話,肯定要考慮再婚後你會不會對我兒子好,還要考慮孩子的感受啊,畢竟還這麼小,父母感情不好已經是一個很大的心理陰影,如果再離婚,那孩子應該怎麼辦呢?更何況我這份工作時常出差,就算人家能忍受我兒子,又怎麼能忍受一個經常不在家的妻子呢。哎,中國女人啊,什麼時候都是為別人活著。

看「奇葩大會」,聽考研大師張雪峰在台上演講。之前就在各個綜藝節目中見過張雪峰,對他的印象是:這個人很能說。他在台上分享經歷:說他自己曾經許諾,一定要在30歲之前某個特定時期結婚。他本來有一個女朋友,但是在定好結婚日子前,和女朋友鬧矛盾分手了,於是在剩餘四十天截止日期內,他又找了一個女孩子結婚。問他原因,他說:之前有個朋友一直沒有結婚,但是父親得癌症了,於是在父親僅剩的為數不多的日子中,找到一個願意嫁給他的女孩子結婚,完成父親的夙願。他之所以要在30歲之前結婚,就是怕到時候自己也遇到這種情況。

百善孝為先,他希望自己的有生之年,父母總是能開開心心的。

我不由得覺得很恐慌。別看張雪峰老師是知名度最高的考研師,別看他平時的課程有多接地氣。然而他這個人的思想真的十分守舊。不看他的名字閱歷,真的以為他是出生於遙遠山林里的山民,一輩子沒有出過大山的樸實人呢。我這樣說並不是對山民有什麼偏見,只是覺得這樣的思想觀念真的十分恐怖,讓我更害怕婚姻了。

對,我一直都十分害怕婚姻,害怕生育,害怕這種邪惡,慣常,世俗的恐怖力量;害怕終有一日被綁上刑台,處以火刑,永遠泯滅於世俗的墳墓中。我不想因為孝順,陷入一段無愛的婚姻中;也不想遇到這樣因為孝順,就在40天內閃婚,對自己和對方都不負責任的人。不過比起前面的巨嬰男人,這樣的男人明顯好多了。

當然,見仁見智,也許有人就覺得張雪峰說的對,也很認同這樣的價值觀。但就我個人而言,真的很難接受,甚至會因為這些男人對待婚姻的態度而再次像恐婚那邊邁進一步。

所以,為什麼現在越來越多年輕女孩子不想結婚了呢?

如果婚姻帶給她的是無休無止的雞毛蒜皮和苦楚;

如果婚姻帶給她一個毫無責任感的巨嬰男人;

如果婚姻只是一段應該做的事情,而不是因為感情,不是因為相愛

那她為什麼要結婚呢?

也許我太過天真和理想主義;

也許現實中的男人都像張雪峰那樣思考,甚至說,張雪峰那樣的,為婚姻而婚姻,在婚姻中肩負責任感,要照顧好父母,家人,孩子的男人已經算好男人一個。

但僅對目前的我來看,這樣的價值觀真的無法苟同。

只想問小姐姐,如果當初知道自己的丈夫是何等模樣,是否還會做出相同的選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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