診所就醫起歹心,順手牽羊盜手機!醫生:……
見過為了金銀珠寶入戶盜竊的
見過為了名包名表飛車搶劫的
見過為錢包現金扒竊的
你見過去看個病
反把醫生手機偷走的嗎?
近日,沙縣法院就審結了這起奇葩案件,被告人朱某因犯盜竊罪,被判處有期徒刑七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二千元!
案 情 回 顧
朱某,男,今年55歲,無業。
盛夏時節,朱某的兒子中暑發燒,朱某和妻子便帶著兒子來到沙縣交通局附近的一家診所看病。
診斷之後醫生說朱某兒子並無大礙,輸液之後稍加休息即可。於是朱某就看著報紙陪兒子在診所中輸液。
醫生給朱某的兒子輸完液之後,接了個電話就去會診其他病人了,而醫生放在抽屜里的手機卻讓朱某起了歹意。
圖為朱某在診所中盜竊的手機的包裝盒
朱某見手機在抽屜中若隱若現,加上之前有偷東西的習慣,看到這種場景的朱某,按耐不住自己!
趁兒子輸完液,朱某見時機成熟,立馬用報紙擋著手,伸手進抽屜,將手機迅速偷出放進口袋,然後離開了診所。
隨後,診所醫生髮現手機不見,查看監控發現是朱某,立刻報案。不日,朱某就被沙縣公安局抓獲到案,到案後如實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實。經沙縣價格中心鑒定,被盜手機價值3950元。
另查明,案件審判之前,朱某曾十次因盜竊罪被判刑。
案 件 審 判
經沙縣法院審理認為,被告人朱某以非法佔有為目的,採取秘密手段,盜竊他人財物價值3950元,數額較大,其行為已構成盜竊罪。公訴機關指控的罪名成立。
被告人朱某曾因故意犯罪被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執行完畢後五年內再犯應當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是累犯,應當從重處罰。根據被告人朱某的犯罪事實、性質、情節、悔罪表現和對社會的危害程度,結合被告人具備的量刑情節,做出了上述判決。
法官寄語
盜竊是法律所不容忍的行為,並且累犯是會被重罰的,依照《刑法》相關規定:「被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的犯罪分子,刑罰執行完畢或者赦免以後,在五年以內再犯應當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之罪的,是累犯,應當從重處罰。」希望廣大群眾能潔身自好,切勿投機取巧走上不歸路。
編輯:長祖、璐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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