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鄧曉瓊:粉紅的回憶

每晚10點,不見不散

作者? / 鄧曉瓊

封面? / 網路

背景音樂? /《你離開的事實》by Pianoboy高至豪

高考落榜回家的那段時期,應該是我人生最鬱悶的時候了。

那會兒很少有人外出打工,要想跳出農門,只有升學一條道。

回到家裡,就意味著當農民了。

而我偏偏身體又弱,手裡拿得起筆,肩上卻挑不起擔。

父母常嘆息,「長得跟燈影一樣,怎麼干農活?」。

母親罵我,「狗屎做鞭,文(聞)也文(聞)不得,武(舞)也武(舞)不得!」父

親因為我在家總讓他們感受到壓力,就託了熟人,讓我去縣城一家服裝公司打工。

公司安排我到一個門市做營業員,還派了一個男孩與我搭襠。

大家看我們男女搭配,似乎都希望有點故事,一看見我們就曖昧地笑。

有人直接跟我說,是老總有意安排的,希望我們能談戀愛。

當時我正參加自學考試,前途未卜,感覺自己就像被疾風颳起的蒲公英種子,在空中飄著,沒法著地,哪有心思談戀愛。

不過同男孩一起上班,我倒是揀了便宜,因為他住在門市,我晚上就可以不值夜班,每天下了班就到親戚家去住。

男孩個子有點瘦小,但挺精神。

我們一起合作大概有一個多月的時間。

每天都聽他很開心地哼著一首歌,一直到那男孩子被調到另外一個門市,又給我所在的門市派了一個女孩來。

那男孩走了,不過天天聽他唱歌,歌詞我也大致記得了:

「夏天夏天悄悄過去,留下小秘密,多甜蜜、多甜蜜,難以忘記,……就在秋天的夢裡我又想起你,總是不能忘記你。不能忘記你,把你寫在日記里,不能忘記你,心裡想的還是你,浪漫的夏季,還有浪漫的一個你,給我一個粉紅的回憶。」

不料想,光陰荏苒,一晃眼,當年的青澀男女都已走進了人生的秋天,青春年少的往事真成了「粉紅的回憶」

1

回想小學畢業的時候,正值文化大革命進入尾聲。

初中時候已恢復了高考,但初中只讀兩年,高中也是兩年。

記憶最深刻的要數高中時期了,因為那是我們第一次離開父母,住到學校里,需要自己動手打理生活。

那會兒的生活很簡單,飯是統一蒸的,菜是自己從家裡帶去的鹹菜。

很難得吃回肉,如果一周能吃兩回肉,說明那同學的家庭是極富裕的了,而且,一定是城市戶口的學生。

用的水是操場邊上的一口井裡打上來的。

在一個塑料桶上繫上幾米長的尼龍繩,把桶放到井裡去,拉住繩子在水裡抖動幾下,就打滿了一桶水,然後再用力扯上來,一桶水可供一個人用一天。

住的也很簡陋,女生院就一磚木結構的獨棟樓房,樓板是現今難得一見的實木搭成。

樓上三間宿舍,每間宿舍住著十多二十個女生,一色的地鋪,各自掛著蚊帳,都是高一的女生。

樓下一樣的三間宿舍,不過是雙層床鋪,住著高二和初中部的女生。

生活雖然很清苦,在當時覺得很有樂趣。

老師每天清晨都要帶領學生出早操,課間操是必不可少的。

聽說現在有的學校不出早操了,感覺有些不可思議。

同學們學習也很刻苦,雖然升學率極低,大多數人都可能考不上學校,面對千軍萬馬去擠獨木橋的現實,大家還是都在努力學習,除了吃飯和睡覺的時間就是學習了。

晚上回到宿舍,還要點上煤油燈看上一會兒書。

那會兒的學校沒有圍牆,同學們可以到後面的山坡上去玩,但大多數同學去的時候,手裡都帶著一本書。

學習很緊張,老師也很盡責。

有時,老師還給我們補課,但完全是盡義務,不收分文報酬的。

雖然學校的條件很艱苦,老師也沒什麼獎金,老師們卻從不報怨,常常帶領學生用自己的雙手力所能及地改變學校的環境,改善學生們的生活。

那會兒,我們每個班都有兩塊菜地在後山上。

男老師常常帶領學生在菜地里種上各種蔬菜,收穫後賣到學校食堂去,賣菜的錢充作各班的班費,還可以一個月免費吃一回肉,喝一次菜湯。

女老師則喜歡養花種草,在校園裡種上各種花草,讓校園變得生動美麗起來。

老師們對待工作那份認真負責,對學生髮自內心的愛護,以及對學校一草一木的珍惜,潛移默化地影響著我們。

從他們身上,我們學會了忠誠與責任,學會了勤勞與堅韌,學會了熱愛生活,以及對生活中美的執著與追求。

2

在我們眼裡,校園特別美,學校依山而建,前面是水庫的千里渠和公路,一座小石橋跨渠而立,連接著公路和校園。

緊挨著渠岸邊的是操場,沿著兩排整齊的石梯往上,依次為辦公室、教室、教師宿舍和實驗樓。

男女生宿舍則在東西兩頭。

遇到放水季節,渠里水流緩緩,映著岸邊綠樹倒影,顯得清麗動人。

實驗樓前有一株綠蔭婆娑的大杏樹,每年都是她最早帶來春的信息,粉色的花朵最早盛開,如同在校園升起一團絢麗雲彩。

在她遒勁的枝幹上掛著一大一小兩塊鋼板,用那塊小的鋼板敲擊那塊大的鋼板,會發出鏗鏘有力的聲音,用著指揮師生作息的鐘聲。

別看它簡陋,無論春去秋來,嚴冬酷暑,杏樹下的鐘聲總是按時響起,從沒有耽誤過師生的工作和學習。

每當畢業的時候,大家也總是在杏樹下合影留念,從入學到離校,大杏樹是無言的見證。

女生院旁邊有一個桃園,春天,桃花盛開,正值豆蔻年華的女孩子們在桃園中走動戲耍,正是「人面桃花」的絕配吧!

從男生院出來是一路的梨樹,陽春三月,梨花盛開,香雪飄飛,一片銀白世界,每到夜晚,照亮了師生來往的石板路。

杏花、桃花、梨花開過了就是飄飄洒洒的槐花了,就像連著下了好些天的花雨,校園裡滿是落英和那帶著淡淡甜味的花香。

緊接著是清香襲人的柑桔花,同學們喜歡拿著書本到柑桔樹下,一邊嗅著花香,一邊漫不經心地看書。

這些花開過了,還有爛漫的月季,鮮紅的花朵,能讓憂鬱的情緒變得愉快起來。

還有那叫不出名字的,像蓬蓋似的掛在樹上,綴滿潔白芳香花朵的刺藤,女孩子們喜歡拉著刺藤,照著渠河邊的流水,對著相機留下青春的倩影。

到了秋天,就數那丰姿綽約的木芙蓉最為艷麗了,只見掛在樹上碩大的花朵,有潔白的、粉紅的、桃紅的,花瓣柔軟華麗如綢。

開得最久的要數菊花了,女老師們在各自的宿舍外面的一小片空地里都種上了菊花,在女生院邊,操場邊、石板路旁都有各色的菊花。

有潔白亮麗的大白菊,色澤金黃的龍爪菊,花型小巧的杭白菊,紫紅色的絨菊,還有色澤金黃如鴿蛋大小的球菊,奼紫嫣紅、爭奇鬥豔。

女孩子們最愛這些菊花了,開得又久,花朵和葉子都散發出無聲無息的清香,那香味雖不濃郁,卻能將人從疲乏中喚醒,消除學習的枯燥與寂寞。

女生們不知什麼時候開始,在夜裡悄悄地將老師們種的菊花連枝摘來,插在玻璃瓶里,加上水,放在床頭上,嗅著花香愜意地入睡。

離開了泥土、斷了根莖的菊花,競然能在瓶中鮮活半個多月。

大家正為自己的傑作暗自得意的時候,一天清晨,L同學告訴我們,她做了一個夢,夢見Z老師怒氣沖沖地來到各宿舍搜查菊花了。

說完剛過一會兒,Z老師真來了,挨個宿舍地搜查,嚇得偷花賊們個個膽顫心驚,花容失色,以為這下慘了,恐怕要到講台上去罰站了!

不過Z老師生氣過後,沒再追究,大家方才鬆了一口氣。直到現在我都驚奇L同學做的夢怎麼那麼准呢!

大概是日有所思,夜有所夢吧。

其實Z老師是一個美麗優雅、極有情調的好老師,她和其他的老師們一起,運用智慧和勤勞,把各種花草種得多姿多彩,點綴著校園,也把那種對生活的熱愛與追求傳遞給了我們這些學生。

4

女同學在一起有許多憧憬和夢想。

喜歡看小說和雜誌,那會的小說多是文革時的傷痕文學,最流行的是張揚的《第二次握手》,免不了替蘇冠蘭與丁潔瓊的愛情悲劇而嘆息。

最愛唱的歌是《年輕的朋友來相會》;最喜歡寫的留言是「但願人長久,千里共嬋娟」。

最愛讀浪漫的詩歌,大家都有一個自己的小本子,上面記載著各種詩抄,有普希金的《假如生活欺騙了你》,徐志摩的《再別康橋》等等。

最崇拜的是舒婷的《致橡樹》了:

「我如果愛你,絕不學攀援的凌霄花,借你的高枝炫耀自己;我如果愛你,絕不學痴情的鳥兒,為綠蔭重複單調的歌曲;也不止象泉源,常年送來清涼的慰籍;也不止象險峰,增加你的高度,襯托你的威儀。……我必須是你近旁的一株木棉,作為樹的形象和你站在一起。……我們分擔寒潮、風雷、霹靂,我們共享霧靄、流嵐、虹霓……。」

這真是那個年代女青年的愛情宣言了。

那時的女孩簡單純潔,崇尚獨立的人格,渴望理想的愛情。

崇拜那種無論健康或者疾病,無論富貴還是貧窮,都不離不棄,患難與共的曠世愛情。

記得一位朋友,談戀愛時家裡反對,認為她男友家裡條件太差,堂姐堅決地說,「我願意,他討口(做乞丐),我願給他背背簍!」

樸素的說道擲地有聲,勝過任何海誓山盟、甜言蜜語。

追求愛情的勇氣與決絕,至今想來,仍讓人驚心動魄。

比起今天那「寧願坐在寶馬車裡哭,不願騎在自行車上笑」的女子來,真是天壤之別。

5

不過,男女同學之間相處就不那麼融洽了,男同學和女同學都互不搭話,那種氣氛讓人覺得怪怪的。

記得初中時,我看見地上有支筆,好心地撿起來問,「誰的筆?」

結果幾個男生怪聲大笑起來,氣得我把筆扔了。

「什麼東西嘛,莫名其妙!」

從此,我也不理男同學了。

到了高中,男女生之間更僵了。

就這樣,可老師偏要我們一些女生和男生做同桌,大概是為了不讓同學在上課時講話吧。

我也被安排和一個男生坐一桌。

男生坐靠牆的一面,我坐靠過道的一面。同桌就在我出去的時候,悄悄把我們的課桌交換了。

關心我的女同學即刻告訴了我,我想,坐裡面外面也沒多大關係,就沒在意。可女同學不幹了,報告了老師,老師強迫同桌換了回來。

連番兩次,都是如此,同桌沒了辦法,只好坐了靠牆的一面。

雖是同桌,也只是拿眼睛的餘光看了個輪廓,記得同桌帥帥的,冷冷的一個側影,按現在的話來說,有點酷。

想著同桌坐裡面可能確實不便,便盡量做到細心一點,感覺同桌要進出座位時,我都主動讓座,這樣過了一段時間,終於相安無事。

可有一天,同桌來了,要到座位上去,我卻沒有察覺。

一抬頭,就看見對面一些女生望著我樂不可支地笑,我不明白髮生了什麼事,正納悶著呢,「咚」地一聲,同桌已繞到課桌前面跳進了座位,我這才回過神來。

看見這一場景,女生都樂了,沖著我促狹得逞地笑。

可我不覺得好笑,心裡很有些懊惱,也有幾分不知所措的尷尬。

為了掩飾心中的不安,借口說桌子上的釘子鬆了,出去找了塊石頭進來砸釘子。

之後想想男女同學不說話也習以為常了,只是同桌把這種不說話演繹到了極致,就連必須說的話也不說,有些出乎我的意料。

剛好老師布置了每周兩則日記,就將這一事件如實地描述在日記里。

末後發了點議論,大意是成為同學本是難得的緣分,但男女同學不知怎麼了,見了面不是看東就是看西,不是看天就是看地,互不理睬,就跟仇人一樣。

我想,日記是不用評講的,最多老師看一下吧。

沒想到老師認為我的日記反映了現實生活,描述也特生動,便拿到課堂上來宣讀。

老師這一舉動是我始料未及的,嚇得我伏在課桌上一動也不敢動,不敢抬頭看同學的表情,更不敢看同桌的表情,只覺得教室里挺靜的,靜得能聽見自己的心跳。

更沒想到的是,老師的老公是另外兩個班教語文的,這篇日記還被拿到那兩個班宣讀了。

我想這篇日記一定令同桌特別難堪,或許還有調皮的男生藉此取笑他吧,這些我都無從知曉,恐怕我和同桌的仇怨算是結深了。

我的日記在一些同學的心裡激起了些許浪花,以至於過了N個年頭以後,還有人記得那篇日記。

但在當時,男女同學之間的寒冰仍然沒能解凍,依舊不搭話,我做得更徹底,反正是不說話,乾脆對男生連看都不看一眼。

就是同桌我也只有模糊的影像,更不要說其他男同學了。

以至於後來有男同學說我們是同學時,我一點印象也沒有,心裡抱歉得很。

6

那會兒,也很少有人談戀愛。

大概是受文化大革命的影響吧,認為談戀愛是極不健康的東西。

即使有個別同學談戀愛,那也是事先傳遞紙條,約好時間地點。

一般是在夜晚自習課後,男同學約上一個要好的同伴,女同學也帶上一個同伴,悄悄到後山上去會合。

然後,陪同的同學退到一旁讓他們交談,之後再分手,在夜色中,深一腳,淺一腳地各自回宿舍。

陪伴的同學和談戀愛的同學一樣心跳如擂鼓,那陣仗和架勢,不亞於地下黨接頭。

畢業後,同學們各奔東西,除了要好的幾個女同學外,大都沒有了聯繫。

過了些年,通過自己不懈地努力和親友的幫助,我終於走出了鬱悶,有了一份穩定的工作。

這個時候,我的年齡已經步入當時的大齡了,我的婚事驚動了領導、同事和朋友,大家都想著為我牽線搭橋。

沒想到這時候,久已不聯繫的同桌知道了,也帶著妻子一道為我保媒,同桌的「不計前嫌」讓我好生感動。

後來,在大家的祝福和關心下,我也收穫了自己的一份感情,和現在的老公談戀愛的時候才發現,我們從初中起就是同學,但相互都不認識,之後我們一提起這事就可樂。

因為我的工作單位挨著母校,也難免會碰到昔日的同學。

一天,正走在石橋邊上,一個中等個子,長相英俊的男青年很欣喜的叫出了我的名字。

「我們是同學呢!」

他說,我一點也認不出他來,又怕說不認識,傷了同學的自尊,就趕緊說:「我老公也是同學呢,要不你到我家去坐坐?」

他聽我如此說,即刻應允,推著自行車就跟我走。

這下倒讓我猶豫起來了,心裡忐忑地想,是不是真的同學呢?

他一邊走一邊說,「我叫W,我們那會同班呢,我至今還記得你那篇日記,……」

聽他這一說我即刻放心了,一定是同學無疑了,除了同學,應該沒人還知道那篇日記。

他說我們當時真是不懂事,倒是你的想法還比較成熟。

可他不知道我比他們更不懂事,他們雖沒跟女同學說話,可他們還在悄悄地觀察著同學。

而我卻被他們冷硬的外表給迷惑了,以至於把他們都趕出了自己的視線。

我不知道,其實,男同學的心也和女同學一樣柔軟呢。

後來,W同學又回來過一次,那時正是雙休日,我單位雖還在那兒,但家已搬到縣城了,M同學接待了他。

之後,M同學告訴我說,W問起了你,想到你原來住的地方來,我說你回縣城了,可他還是堅持要來看一看。

末了,M同學說,他好像對你有點啥。

「能有啥?」

我有些嗔怪地瞪了M同學一眼。

7

其實,我知道,同學不是對我有啥,他是打開了那段粉紅的記憶,想去追尋青春年少的足跡。

在那封存的記憶里,我們單純而青澀,我們彷徨而迷離;經歷過寒窗苦讀的寂寞,懷揣著少年的追求與夢想。

在那裡,我們度過了人生最美好的時光,每每打開那段記憶,都止不住心跳,讓人陶醉其間,流連忘返。

那時候,少不更事的誤會與衝突,到現在則成了最可樂的事。

就如我與同桌相見,同桌還忘不了當年的一箭之仇,恨恨地說:「寫篇日記,全校都出名了,整得我怪不好意思,我都恨死你了。」

在經歷了三十個年頭後,同桌才說出這話來,實在讓人忍俊不禁。

如今,我們的同學散布各地,有官至高位的,有埋頭基層的;有腰纏萬貫的,有甘於清貧的。

每每聚在一起,仍不免沉醉在那粉紅的記憶里,官高的不驕矜,發財的不炫富,位低的不卑微;清貧的卻淡定,相互間充滿理解與尊重。

同學之間不常聯繫,因要為生活而奔波,為事業而打拚,為家庭而經營。

但又相互惦記和牽掛著,有事相求,總是儘力而為。

在當今社會,大家都慨嘆朋友太少的時候,我們擁有這種至善至美至純的友情,真正是最富有和最幸福的人了。

-END-

作者:鄧曉瓊。退休公務員,閑暇之時喜歡寫點文字。歡迎關注我們的公眾號:瘦肉丸子湯(ID:meatballsoup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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