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
首頁 > 最新 > 明星的前任們

明星的前任們

Littlest Things

 Littlest Things

Lily Allen 

00:00/04:00

前幾天看有個網紅投稿樹洞,有個女網紅的前任的好朋友投稿這個女網紅,大概意思是:

「她紅以前Q對她特別特別好,給她拍照,要不是有Q他哪能紅。」

「Q不就開18萬的車,她新男友開一百多萬的車嗎?紅了以後就嫌貧愛富。」

「人品真不好,紅了就甩了陪伴她的前男友。」

總之就是這麼一些話吧,拋棄陪伴奮鬥的糟糠之妻調轉性別的意思。

我就想在這兒聊一聊明星網紅的前任們了。

由於圈子原因,接觸的小哥哥小姐姐確實非常多,紅的,當網紅的,當藝人的都不少,有的蠻好笑的事情是我同時認識這個男明星和這個男明星的前女友,這就是一件說出來有些八婆但真的很好玩的事情。

我認識一個男生的前任現在算一個.....八線小花,你知道她演的角色不知道這個人的姑娘,他很喜歡在局上說這個女生是我前女友啊,我破的她的處啊什麼的。我們一起玩【我從來沒有過】這種豎手指放手指的遊戲,他就喜歡翻來覆去翻來覆去講他和那個姑娘的那點事兒,恨不得告訴所有人這個姑娘胸有多大,肚臍附近有兩顆痣。

我覺得他可憐。

我認識的另一個姑娘,男朋友在抖音上紅了以後,就把和她一起拍的視頻刪了,走單身人設,粉絲越來越多,有影視公司要簽他,他在挑公司,後來和妹子講,想和抖音上另一個姑娘炒cp,火了接廣告更貴給她買包,姑娘心裡不高興,但還是同意了,然後呢,然後他們分手啦,這個男生給姑娘10萬封口費。

然而也並沒有起到封口的效果,這個姑娘也很喜歡說「抖音那個很火的xx啊,之前追我的時候咋咋咋咋的。」

我認識的另一個女生,就很不喜歡別人在她面前提她那個明星前任,別人問她,她也只是說「我和他沒關係,我不想討論這些事。」

我很喜歡這個女孩子,我覺得她很有覺悟和修養。而且搞笑的是,這個姑娘也快要出道了,我看不一定混得比那個男明星差,以後誰在娛樂圈爬得高,還說不準。

我很討厭別人說什麼「拋棄了我這個陪他奮鬥的糟糠之妻。」這種話。

人是需要自由的。

我說的自由,不是獨立,不是有錢,而是自由。你不會被別人的請求而左右,你有隨時抽身和投入的權利,你做一件事情不是為了收穫,而是因為做這件事讓你覺得快樂,包括愛一個人,也是,我和你在一起的時候平等快樂,我們分道揚鑣就好好道別。我不覺得你更厲害了就洋洋得意,我也是被曾經稚嫩的你喜歡過的人,而為了對得起你這份喜歡,我也會念著你的好,山水有時盡,從此口如瓶。

這是相愛過後的一種相處,在我看來,兩個人攜手走一段路,不代表這段路我們以後都要一起走。

我現在喜歡你,明天也可以不喜歡你,為什麼如果我有錢了或者出名了,就沒有了分手的權利?

這就很不公平了。

我認為人不應該這麼捆綁的,兩個人走到了一起,可能是很相愛,可能是兩個人都希望搭個伙,如果很相愛,一個人飛黃騰達了,一定是會和另一個人分享這份喜悅的,但是兩個人是搭夥過日子,就不會這樣了。

我們細分來講,

1:兩個人互相不怎麼喜歡。

2:一個人喜歡另一方,另一方一般般。

從1這個角度來講,既然沒有那麼喜歡,那麼挑的伴侶肯定是找最合適的,什麼叫合適,條件差不多,互相看對眼就叫合適。那這就很現實,也很正常了,世界上大部分人覺得自己是真正的愛情,其實不是,我這麼問你,如果你突然大紅大紫甚至賺了好多好多錢,你還會和面前的這個人在一起相濡以沫嗎?

你不會,你選這個人就不是很愛很愛,而是合適。

兩個人現在很合適,所以天平是不能傾斜的,天平傾斜以後,一方權重增加,另一方壓不住,就滾蛋球了,也是太正常的事情了吧。

第2種情況,又要看是更喜歡的那個人突然up,還是一般般的哪個人突然up,如果是一般般的那個人,必須會分手,原因同第一項情況。如果是愛更多的那個人up呢,就不好說,有的人高攀,現在不算高攀,就踢走曾經的女神,有的人就不是,有的人繼續把另一方當女神。

但真愛的人太少,一起打發時間的普通人太多,在普通人的大數據里有幾個人飛黃騰達,踢走了身邊人,是很正常的事情。

普通人有甩人的權利,飛黃騰達的人就沒有嗎?可不能這麼流氓。

那有姑娘說,我的青春就這麼浪費了,不公平,有保障我的利益的方式嗎?

這麼問我很喜歡,因為我覺得你希望你的付出能換來利益,這個思路我認可,但你要把付出成本美化成愛,想把收穫包裝成愛,我就不高興了。

幹啥呢,正視一下,你不想在社會險惡里廝殺,把寶壓在別人身上,你寶壓對了,但是壓不住,壓不住,你命格壓不起這個寶,本質上從自己身上找原因,一開始就是你想偷懶不去社會啊。

有姑娘就想說,我就只能悶聲吃啞巴虧嗎?也不是。

其實法律已經給你了保障,談戀愛是你來我往的事情,愛情是不被法律保護的,戀愛中的財產屬於「贈送」,打官司都要不回來,但結婚不是,我聽聞的例子,是某連鎖網紅店大佬,這兩年迅速進賬幾個億,擴張版圖驚人,他就不想要糟糠之妻了,開始研究離婚,研究出的結果是,因為這個公司的升值是在婚後,所以這個公司目前增值的這些,都得給老婆分走一半。

他一合計,這離婚費是高,但沒辦法嘛,想過自由的人生,那就得付出高昂的代價。

這錢,他付了。

用來買自由。

你看,這就是一項保障權益,法律無法保障一個人愛不愛你的,這輩子都不可能的,但是可以保障你能分走一部分利益,肯定了你的陪伴價值,所以一紙婚書其實也是一紙合同,這時候起你的陪伴才有價值。

否則不被法律認可,你覺得的那些陪伴,都是放屁,小孩子過家家,幹不成什麼屁事兒的,你哭也沒有,鬧也沒用,人家已經成了你觸不到的階級,哪怕你像小g娜或者李雨桐在網路上發聲,又能怎樣。

不過是損人不利己,歸根究底,不能讓你好過,不如當一個大度的前任,揮一揮衣袖,不帶走一片雲彩。

我記得之前看太子妃升職記,有個小妃子很好看,網上扒出她是李易峰的前任,人家不管說啥,她就是一聲不吭,我覺得這個小姑娘有魄力,她還是名利圈裡的人了,都能這麼把持住,很不容易的。

所以明星的前任們一定很不好嗎,其實也不是,我覺得明星也是普通人,普通人就會有什麼鍋配什麼蓋的心理,他們後來找的地下小情人,以我見過的那些,也不見得比前任好,只是他們覺得「我不一樣了,我該換了。」

你能理解嗎,就類似於,你賺一萬的時候,你租兩千的房子;你賺10萬了,其實兩千的房子你住著很舒服,但你就是想換個租金一萬的,也許它沒2000的舒服,但是它配你,它和你的薪資比較匹配,它是你想要的生活的一環。

很多人的想法也是如此,我不一樣了,我需要適配,別的明星找網紅臉的小女孩兒,我現在這個很漂亮,但不行,別的明星有什麼,我也要有。

就是這麼的一個心態而已。

我覺得人有這麼個心態,可不可以呢?是可以的。值得批判嗎?那就是看個人了。

人與人之間的相處都是你情我願,我們最初你情我願,到了後面成了強買強賣,多沒意思,分道揚鑣,一方苦苦拉扯,姿態也不好看,而且成了強買人家還不賣,感覺很慘了。

我們普通女孩兒,當然沒什麼機會成為明星的前任的,但我們有沒有可能說,想找個潛力股呢,我覺得女孩子這麼想,我想過好日子但是我自知高攀不上富二代,那我找個潛力股,萬一他飛黃騰達了,他吃肉我跟著喝點肉湯。

有這種想法是沒毛病的,包括我自己,我也希望男孩子上進有出息,但我們會不會遇到飛黃騰達甩了人呢,我覺得很有可能,小米用得很好,但有錢想換蘋果手機,我太能理解了。結婚證是一道保證,但更多的情況,也不適合結婚,該怎麼辦呢?

沒有辦法的,你愛一個人,和你自己成長並不衝突,讓自己的時間不被談戀愛所耽誤,那麼找一個一起跑的人,你不要原地休息,他跑起來的時候,你努努力跟上,他飛起來了,你抓兩把,蹭個順風車,也是很正常的對不對,那麼他鬆手的時候,你並不是處於原地,在這段關係里,你也成長了,也向前進了,感情里不要出現耽擱這個詞,兩個人是可以一起向前進的。

而我們要做的,就是在任何時候,不把寶押在別人身上,我們愛一個人的時候,不要天真的去做不靠譜的事,去期待不靠譜的飯票,和為不靠譜的人性停滯不前。我們生而普通,但也要對得起自己僅有一次的生命呀。

喜歡這篇文章嗎?立刻分享出去讓更多人知道吧!

本站內容充實豐富,博大精深,小編精選每日熱門資訊,隨時更新,點擊「搶先收到最新資訊」瀏覽吧!


請您繼續閱讀更多來自 電影名利場 的精彩文章:

《頭號玩家》:2018年院線的頭號贏家
宮崎駿的《借物少女》,其實是一部殘酷童話

TAG:電影名利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