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16Z 合伙人 Ben Evans:事故頻出,全自動無人車其實可以「分級」實現
編者按:Tesla和Uber在商用和測試時遭遇的致命事故給無人車的炒作潑了一盆冷水。原先以為在5到10年可以完成大規模部署的樂觀氣氛又開始黯淡起來。但是A16Z的合伙人Ben Evans提出,其實實現全自動無人駕駛的道路完全可以分級分類推進,哪怕在局部地區實現局部的自動化,其潛在的安全和經濟效益也是巨大的。
討論無人車的標準方式體現在下面的這張表,也就是按照級別來。L1是巡航控制,你爸那時候的車就有了。L2增加了一些感測器,這樣當前車放緩時自己也會減速,並且保持在車道內行駛,但你還是需要把手放在方向盤上。L3可以替你開車,但你需要隨時準備接管車子,L4級在某些情況下會自動駕駛,但在某些情況下則不行,L5級才徹底不需要人類司機,所以也不會有方向盤。
這種討論方式似乎相當直截了當清晰明了,但如果你思考一下實際可能的部署方式,以及事實上一些地方開車可能比其他地方要容易些的話,情況就不是這樣了。
正如我們從原型無人車的早期測試中所看到那樣,任何級別的自動性在不同城市的表現都各不一樣——鳳凰城要比舊金山容易,舊金山又比那不勒斯或者莫斯科簡單點。這種多樣性不僅體現在不同的城市,而且也體現在不同的城市景觀上:高速公路要比城市中心簡單,後者也許又比郊區更容易或者簡單。
自然地,汽車在一些(「容易的」)地方會比其他地方更早實現特定級別的自動化能力。這會產生巨大的安全和經濟效益,所以我們會部署這種汽車——我們不會在一輛完美的L5級汽車能夠自行從加德滿都開到南波士頓前什麼事情都不做。那麼,如果我們稱一輛車是L4的話,我們在說什麼呢?我們的意思大概是指「適合在這個國家大部分地方自動行駛」吧。不過更可能是L4適合在一個街區內,L3適合在另一個街區,而在第三個地方只適合L2——一輛車可能在一段旅程中會遇到所有這三種情況。把你的路線放到地圖上它就會告訴你今天是不是可以用L5級模式的日子。
因此,比方說,若干公司正在開發長途無人駕駛卡車,由於這種車主要在環境約束要比城市街道大的高速公路上面行駛,其行駛里程數佔到了長途卡車總里程的80-90%,所以光是解決好高速公路這一部分就值得去做了,哪怕你在路線兩頭的末梢部分都需要人類司機,就像領航員引導大船進入港灣一樣。這麼看的話,卡車在高速公路上就是L4或者L5級駕駛模式,而在城市道路上就是L2或者L3級。
相反,假設一家中等規模的城市宣布市中心地帶只有在白天才允許自動駕駛,而且僅允許無人公共汽車和無人汽車、無人的士進入。如果那些無人的士永遠都不會離開這些保留區(也永遠不上高速公路),它們也許看起來更像是高爾夫球車而不是汽車。如果它們不需要輔助就能應對劍橋中心的情況(只要沒有人類司機),但是不是在郊區道路上,但從來都不離開劍橋市中心的話,這些車算不算L5級呢?「所有用例」究竟意味著什麼呢——是指所有汽車的所有用例呢,還是這輛車的所有用例?
然後,想像一下一輛垃圾車在街道上可以自行行駛,但是從街上回到垃圾回收站需要人工駕駛的情況。這算是「全自動」嗎?還是算「先進巡航控制」?這有關係嗎?
這些看起來似乎純粹是定義性問題,但很容易就會引出「什麼時候才能實現自主化」的問題但是「when(什麼時候)」要取決於「where(在哪裡)」以及「what(什麼樣的自主化)」,而這是在不同地方的許多不同模式逐步漸進性部署的問題。
此外,這個部署流程還會影響到最終的局面。本文開篇的那張圖讓我痛苦地想起了1999和2000年時跟人進行的一些有關「移動互聯網」未來的討論。想像一下一群來自運營商的人在1998年坐下來試圖定義「部分多媒體終端」與「先進多媒體終端」會是什麼樣的,要遵循什麼樣的技術規範,然後告訴製造商,或者其實是「供應商」提前10年作出符合該規範的產品。事情不是這麼發展的——相反,技術創造的過程塑造了最終的結果。我們嘗試過很多路徑,然後找到了有效的那條(到最後運營商已經不再把控局面,而且那些「供應商」全都變了)。我們不是從一個預定的結論開始出發然後著手去做的。同樣地,我有時候認為對L4或者L5的討論也是預設了結果的形態——但其實最後的結果是由過程塑造的。
顯然,這個多方面、漸進性、基於過程的模型的問題是,自動化其實存在著一些相當二元化的問題——「我能不能不看路而是看別的東西?我能不能在車后座睡覺?」一個漸進性的模型只能帶你走那麼遠——你的確需要告訴大家這輛車是否在「自動駕駛」。一輛需要的圖中從「自動」駕駛模式切換到手工模式的汽車會提出一些重大挑戰:人類不擅長在高速且對周圍毫無留意的情況下接管駕駛。相反,一些人認為L1其實比L2或者L3還要安全——L1的時候你明確知道自己始終在駕駛著車輛,但有時候汽車會在你不注意時自己踩剎車救你(或者別人)一命。
所以這就是在汽車如何與用戶進行溝通方面還有那麼多工作要做的原因——它要怎麼表示「這是一段L5級的旅程,你可以休息一下,」或者「接下來的一個小時由我來駕駛,我會在需要你接管前5分鐘通知你」呢?那輛自動駕駛的高爾夫球車會不會拒絕穿越一條看不見的界線進入一個未獲自動駕駛認證的街區呢?你可以把那位不解人情的機器人計程車司機扔出車外嗎?
令施瓦辛格氣炸的機器人司機
編註:阿諾·施瓦辛格主演的科幻電影《Total Recall》裡面有一幕是Arnie在自動駕駛計程車中與「司機」的對話。
司機:「我是Johnny Cab,你想去哪裡?」
Arnie:「開車!開車!」
司機:「可以再說一遍地址嗎。」
Arnie:「哪裡都行,開車!快開車!」
司機:「請說出具體的街道和門牌號。」
Arnie:「Shit. SHIT!」
司機:「這個地址我不熟悉。你可以再重複一遍嗎?」
最後惱火的Arine把機器人司機從車上扔了出去自己開車躲避追捕。
就像目前無人駕駛的大多數問題一樣,現在問題要比答案多得多——再次地,這個就像是2000年的時候試圖預測2018年智能手機的形狀一樣。但是我這裡的意思是想說甚至討論的術語都有可能誤導。幾乎可以確定的是,2023或者2027年不會出現第一輛貼著「L4級認證」標籤的「自動汽車」上市的情況。也許永遠都不會有「第一輛」L4或者L5級的汽車,或者可能會有很多不同的「第一輛」。
編譯組出品。編輯:郝鵬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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