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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癌?星巴克危情72小時

星巴克正面臨著一場輿論和產品危機。

3月28號,華爾街日報發表簡訊,主標題是《California Judge Rules Coffee Must Carry Cancer Warning(加州法院規定咖啡必須標註癌症警示)》,副標題是《Under state』s Proposition 65, cancer warnings appear on wide range of places and products(在65號州規下,大量產品和店鋪會出現癌症警示)》。

據美聯社、華爾街日報、路透社等報道,美國當地時間3月28日,加州洛杉磯法官裁定星巴克和其他90家售賣咖啡的企業,須在當地售賣的咖啡產品上貼標籤警告致癌風險。這其中包括塔吉特(Target Corp.)、7-Eleven Inc.和全食超市(Whole Foods Market)等,它們涉嫌未按加州要求向顧客發出警告。

事情的起因則是源於美國一家「Council for Education and Research on Toxics」的非盈利組織,8年來該組織一直起訴包括星巴克在內的91家咖啡企業,要在咖啡加工的過程中去除丙烯醯胺——像土豆片生產商幾年前被起訴後做得那樣——或者通過明顯的警示或標籤來揭示風險。

該組織認為這些公司違反加州65號令,沒有警告消費者咖啡產品含有可能致癌的化學物——丙烯醯胺,這是咖啡豆在烘烤過程中產生的一種化學物質。

洛杉磯高等法院法官Elihu Berle說,「原告提供的證據表明飲用咖啡會增加對胎兒、嬰兒、兒童以及成人的風險,被告方的醫學和流行病學專家則證明兩者沒有因果關係。」

在該案第一階段的審理中,Elihu Berle裁決,被告未能證明咖啡中的丙烯醯胺對消費者沒有「顯著風險程度」。

第二階段的審理後,博勒法官在3月29日的裁決中說,「被告未能以證據優勢令人信服地證明飲用咖啡有益於人類健康。」

4月10日之前咖啡公司可提出異議,但目前星巴克、Dunkin Donuts等公司對法官的裁決暫未作出回應。

什麼是65號令

加州發起的這項訴訟是根據1986年加利福尼亞居民以絕大多數票通過的《安全飲用水及有毒物質法案》(The Safe Drinking Water and Toxic Enforcement Act),簡稱65號令。當時通過這條法案旨在保護飲用水安全和減少人接觸環境中的有毒物質,從而控制因此帶來的癌症、先天疾病等問題。它允許公民個人、遊說的團隊或是律師代表州來起訴。

該法案要求對900種導致癌症和生育瑕疵的化學物貼警示標籤。

這些消費品包括但不限於:聚氯乙烯(PVC)圍兜、聚氯乙烯(PVC)電線、首飾、聚氯乙烯(PVC)快餐盒、自行車及配件中的聚氯乙烯(PVC)元件、銅容器焊接部分、陶器、玻璃器皿、鋁炊具、運動墊、行李箱及配件(如:拖輪箱、行李袋、大手提袋、皮夾、硬幣包、錢包、護照和證書盒、鑰匙鏈、活頁夾及檔案夾等)。

在2017年12月29日更新的加州65號令清單中,包括1009種的物質,其中有599種被認為是致癌物(詳見:https://oehha.ca.gov/proposition-65/proposition-65-list)

聯合國的國際癌症研究機構(IARC)所匯總的所有和癌症可能相關的物質中,將1(確認的致癌物),2A(很可能致癌),2B(可能致癌)三類相加,不過500個。3(不列為致癌物)以及4(很可能不致癌),這裡還包括很多並不在65號令清單中的致癌物。

咖啡有益還是有害

關於咖啡有益還是有害的科學證明長期以來爭論不休。

2017年10月,中國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CFDA)公布世界衛生組織(WHO)國際癌症研究機構致癌物清單,其中丙烯醯胺屬二類致癌物(二類致癌物是指導致人類癌症的證據不明確)。

2016年6月,世衛組織下屬的國際癌症研究機構(IARC)發布研究報告稱,基於1000項研究結果,沒有證據顯示咖啡能夠導致癌症,從而推翻了該機構在1991年做出的有關喝咖啡可能增加患上膀胱癌的風險的論斷,當時咖啡與紅肉等一併列入2A級致癌物。

但目前還不能證明咖啡是「安全的」,只能說現有的科學數據支持有關咖啡不太可能導致某種癌症的理論,甚至還有來源於人群研究的證據表明,飲用咖啡多的人群,罹患子宮內膜癌、肝癌的風險均有所降低。

不過,IARC警告稱,飲用任何「滾燙」的飲料——指溫度超過攝氏65度——都有可能致癌。該機構主管克里斯托弗-懷爾德(Christopher Wild)表示:「喝滾燙的飲料是導致食道癌的可能因素之一,是溫度而不是飲料本身造成的問題。」

美國廣播公司首席醫療記者Jennifer Ashton博士在《早安美國》節日中指出,丙烯醯胺並不是一種成份,而是在燒烤或烘焙過程中的副產品。

科學教的著名教義——「拋開劑量談毒性就是耍流氓」

Ashton博士亦指出,「當說到咖啡的毒性時,需要高頻或是大劑量的攝入,顯然人們的關注點在於這個頻次有多高。」

根據國際知名的《食品與化學品毒物學期刊》(Food and Chemical Toxicology)2010年刊載的《人類對丙烯醯胺安全膳食攝取量的預估》(Estimation of safe dietary intake levels of acrylamide for humans)一文,人類對丙烯醯胺的每日耐受量(TDI)為每公斤體重攝入2.6微克至16微克就有罹患癌症的風險。

一杯160毫升的黑咖啡,平均的丙烯醯胺的含量為0.45微克。以70公斤的人為例,每日丙烯醯胺耐受量為182毫克,每天至少喝404杯黑咖啡才會喝足致癌的劑量,而體重為55公斤的人每天喝足318杯才達到致癌的劑量。

與上述研究結果不同的是,65號令致癌物清單將每日攝取量定為0.2微克作為致癌的標準。但2013年加州州立理工大學的經濟學教授Michael Marlow統計了耗資巨大的65號令幾十年來的效果,結論是加州人民癌症發病率變化和其他地區相比,沒顯著的差異。

其實咖啡中的丙烯醯胺含量遠低於很多食品。根據美國食葯監局FDA的食物丙烯醯胺含量表,用咖啡和薯條對比(單位是μg/kg)

咖啡中丙烯醯胺含量

薯條

就致癌物一事《商學院》聯繫星巴克中國公關,得到的回復是:

星巴克始終堅持為顧客提供高品質及安全可靠的食品與飲料,並致力於讓顧客感受優質的星巴克體驗。

關於該項在美國加州的法律訴訟,您可參考以下全美咖啡行業協會相關公告的中文翻譯:

全美咖啡行業協會關於加州第65號判決的公告 (2018年3月29日)

在這場持續多時的法律訴訟中,今天,加州第65號判決的結果將可能導致所有咖啡產品上必須貼上致癌警告標籤。整個咖啡行業目前正在考慮各項應對,包括繼續提出上訴及採取進一步的法律行動。

在咖啡產品上貼上致癌警告標籤將會是一個誤導消費者的行為。美國政府發布的營養指南中指出,咖啡是健康生活方式的一部分。世界健康組織(WHO)也明確指出咖啡不會致癌。無數學術研究都已經證明了飲用咖啡對健康的益處,並且咖啡飲用者通常更長壽。

全美咖啡行業協會的主席及首席執行官威廉莫瑞表示:「咖啡早已被證明是對健康有益的飲品。此次法律訴訟產生了一個可笑的結果,這項第65號判決使消費者倍感困惑,並且也無益於公眾對健康的認知。」

如需了解更多信息及詳情,請參閱全美咖啡行業協會博客:Prop.65 Percolates: What You Need to Know.

或參閱全美咖啡行業協會關於CERT訴訟的原文 NCA Statement on CERT Lawsuit。

《商學院》記者就此事採訪食品行業分析員朱丹蓬,他的意見是「丙烯醯胺在很多食品中都會有,是否致癌要看劑量。如果一天之內只喝幾杯咖啡,這方面的風險很小。至今沒有臨床數據支撐致癌的說法。此前業界也提到醬油致癌,但是在一次性攝入100公斤醬油的前提下才有可能,不可能有人這樣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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