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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朝的老百姓為何不能穿綢緞

叔孫通,薛縣(今山東滕縣東南)人。初為秦博士。秦末,先為項羽部屬,後歸劉邦,任博士。漢朝建立後,與儒生共立朝儀。因博學升太子太傅。歷史上的叔孫通能說出老百姓穿綾羅綢緞的話來嗎?不能,因為秦朝百姓不能衣絲。

百姓在西周時期是貴族的總稱。《詩經·小雅·天保》:「群黎百姓,遍為爾德。」東漢經學家鄭玄箋:「百姓,百官族姓也。」群黎指萬民,才是今天我們所說的老百姓。戰國以後,百姓的詞義發生變化,才用作平民的通稱。戰國末,秦王嬴政統一天下,建立秦朝。這時的百姓自然是指平民。

秦朝時,老百姓能穿什麼材料做的衣服,能否戴帽子,都有嚴格的規定。由於年代久遠,加上戰火的原因,我們現在看不到秦朝的相關典籍。但是,漢朝的典章制度是沿襲秦朝的,觀漢制可知秦制。《後漢書·禮儀志下》明確規定:「佐史以下,布衣冠幘(音zé則)。」佐史是秦漢時期地方官府中書佐和曹史一類小吏的通稱。布衣指布做的衣服。幘是古代包紮髮髻的頭巾。佐史以下的人,即百姓,只能穿布衣,裹頭巾,不能戴帽子。漢朝蔡邕《獨斷》下:「幘者,古之卑賤執事不冠者之所服也。」因此,古人常常用冠和巾(即幘)來區別士和庶人。東漢劉熙所撰《釋名·釋首飾》曰:「二十成人,士冠,庶人巾。」古代男子二十歲舉行加冠之禮,表示其已經成人。加冠後,士有資格戴帽子,庶人只能用頭巾包紮髮髻。可見老百姓在穿衣戴帽方面的地位之低下。

老百姓也不是絕對不可以穿絲製衣服,但是衣絲者必須是七八十歲的老人。西漢桓寬《鹽鐵論·散不足》曰:「古者庶人耋老而後衣絲,其餘衣麻枲(音xǐ洗。即麻。這裡指用麻織的布所做的衣服)而已,故命曰布衣。」桓寬的這段話不但告訴我們,在漢朝以前,老百姓不活到七老八十,是不能穿綾羅綢緞的,而且告訴我們,在古代,平民為何被稱作布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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