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網易雲音樂下架全部周杰倫歌曲」的幾點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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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03
昨天的事兒。
網易雲音樂因為與周杰倫音樂版權所屬公司「傑威爾」就版權問題未能完成續約,在到期前最後一天將周杰倫200首歌曲打包售賣400元。
很多網友質疑網易雲音樂這是在最後關頭狠撈一筆,而網易雲音樂方聲稱是為了網易雲音樂用戶的用戶體驗,能夠繼續擁有這些歌曲的下載和視聽許可權。
就這麼一個事兒,我是這麼看的:
1.商業平台必然有商業行為,不必過多質疑商業行為。
2.音樂平台採購版權,實際採購的是流量,對音樂平台來講,一家獨佔當然好過多家授權,因為存在分流的問題,所以不一定保證能賺錢,故音樂平台喜歡拿「獨家」。
3.往往存在對音樂平台的過度美化,這些也是網友的自發行為,在音樂面前,平台體驗只會往後靠,甚至毫無意義。
4.以前買磁帶、買CD,買到手,這些音樂就屬於你了,音樂在線化後,那就不一定了。
5.失去周杰倫這一巨型IP後,網易雲音樂無論從口碑、還是流量上都會有很大損失。
6.網易的運營確實很強,變現能力也是"喪心病狂",這是企業基因,這種慣性在網易的很多產品中都清晰可見,我此前也批評過網易對變現的無底線追求,商業行為就是這樣,不慎就跨越邊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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