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天一個知識點:「六要」
【名詞解釋】「六要」
「六要」是五代時期山水畫家荊浩在其山水畫理論著作《筆法記》中提出的六個要素,即「氣」、「韻」、「思」、「景」、「筆」、「墨」,發展了謝赫的六法論,力倡山水形象要「氣質俱盛」,達到形神兼備。
氣:畫家的思想統帥用筆,描繪形象才能心有主見,取象不惑。
韻:要求筆跡為形象服務,不能脫離形象,單獨顯露出來。(荊浩把氣韻分立為二法,據他自己解釋的氣和韻的含義,似乎沒有必要把氣韻分開。氣、韻對人物畫和山水畫都是指表現對象的神,氣韻是完整的詞,也許是這個緣故,後世評畫,仍然用氣韻,不作分解。)
思:思是謝赫六法中沒有的,荊浩把思作為一法,並說畫家要聚精去思考他表現的對象(凝想形物),無疑是指沒有出現在畫面上的立意構思活動。思作為一法提出來,不僅對山水畫創作有好處,而且對所有繪畫創作有好處。這是荊浩的首創。
景:要求畫自然景物的狀貌神情(搜妙創真)。荊浩特別重視藝術的真,真是神似和形似的兼備。他說「似者得其形造其氣,真者氣質俱盛」。真正好的山水畫要氣質俱盛,也就是形神兼備,自然之物的真和思想認識的真要統一起來。
筆、墨:在我國古代,荊浩是第一個將筆墨並重的人。謝赫六法只講骨法用筆,並沒有提到筆墨。荊浩對筆墨的解釋是:「筆者,雖依法則,運轉變通,不質不形,如飛如動;墨者,高低暈淡,品物淺深,文形自然,似非用筆。」也就是後來所說的「筆記之以形質,墨寫之以陰陽。」實際上是指具體技法的追求。而今只重筆墨的觀點未免太片面了,甚至有些誇大其詞。荊浩六要中氣、韻、思(也就是一種審美追求,創造意識),在藝術創作中非常重要,同時他也重視山水畫寫生這個重要環節(有松樹寫生稿數萬本)。筆墨應該為以上幾點服務,也就是為創作服務,而畫者不應該成為筆墨的奴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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