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
首頁 > 最新 > 殺人償命都不足惜,白銀慘案一審判決並非最終結果?

殺人償命都不足惜,白銀慘案一審判決並非最終結果?

1988年至2002年,犯罪嫌疑人在甘肅省白銀市及內蒙古包頭市連續強姦殘殺女性11人,作案跨度14年,受害人中年齡最小的僅8歲,犯罪分子作案手段極其殘忍,一度在當地造成恐慌。該案偵破跨度28年,被稱為「世紀懸案」。

2016年8月26日,52歲的犯罪嫌疑人高承勇落網,白銀「8-05」系列強姦殺人案告破。2017年7月18日白銀市連環殺人案在白銀市中院開庭審理。被告人高承勇用事先準備的彈簧刀、繩子、布兜等工具,殺害11名無辜女性,並以暴力手段強姦婦女、劫取財物、侮辱及故意毀壞屍體,造成嚴重後果,依法應當以故意殺人罪、強姦罪、搶劫罪、侮辱屍體罪數罪併罰,考慮其犯罪情節、手段,以及造成的嚴重後果,一審法院最終判處被告人高承勇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

本案的告破給了受害人家屬一個交代,但是判決被告人死刑是否就不會發生變化了呢?答案是否定的,刑事案件系二審終審制,依據刑事訴訟法之規定,對一審判決、裁定不服的,被告人有權提出上訴,被害人有權請求人民檢察院提出抗訴、檢察院有權提出抗訴。二審法院針對案件事實及適用法律全面審查,可能維持原判,可能改判,可能發回重審。若被害人、檢察院未抗訴,被告人未上訴,或者二審維持原判,大魔頭高承勇是否就執行死刑了呢?答案也是否定的,我國對死刑採取貫徹保留死刑、堅決少殺、防止錯殺的政策,適用死刑必須非常慎重。本案判決生效後,還需要進入死刑複核程序,由最高人民法院審核是否應該判決高承勇死刑。

死刑複核程序是一個制度的挑戰,目的是保證那些面臨死刑的人能夠通過正當的程序,公平而平等地獲得正義。e律師對現有理論觀點表示贊同:「在死刑淡出刑罰體系的同時,必須有一個在嚴厲性和威懾力上與死刑接近的刑種來填補死刑淡出留下的巨大真空。」以上為e律師一方觀點,僅供參考。

號外

微信號:e律師

長按上方二維碼掃描關注


喜歡這篇文章嗎?立刻分享出去讓更多人知道吧!

本站內容充實豐富,博大精深,小編精選每日熱門資訊,隨時更新,點擊「搶先收到最新資訊」瀏覽吧!


請您繼續閱讀更多來自 e律師 的精彩文章:

TAG:e律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