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闢謠!咖啡也致癌?加州65號提案是什麼?如何被誤讀?

這幾天,我的朋友圈被一條消息瘋狂刷屏,內容是說星巴克遭遇了重大危機,其所售的咖啡致癌。而且不僅是星巴克,還有綠山咖啡、JM斯馬克公司、7-11、麥當勞、Kraft Foods Global等90家快餐公司都被告上了法庭。加州法院最終裁決,星巴克要繳納巨額罰款,並且要在其所售咖啡上必須標註「Proposition 65」,也就是致癌警告標語。

Proposition 65是什麼?

這個「Proposition 65」指的是美國加利福尼亞州在1986年通過的「第65號提案」。其將900餘種化學物質列為「已知可致癌」或「已知可導致生殖系統受損」的物質,其中包括鉛、鎘等常見金屬;並規定商家須於可能釋放出該物質的消費品附上「清晰和合理」的警告標籤。而星巴克、綠山等這些快餐公司被處以罰款的原因是沒有在其所售咖啡上註明「內含致癌物」的警告標語。

為什麼說咖啡致癌?

一切的緣由要歸根於一種叫「丙烯醯胺」的化學物質,這種化學物質在動物實險中表明有一定的致癌性,並且能造成神經系統損傷,影響嬰兒早期發育,危害男性生殖健康。但目前沒有充分證明表明在人類身上具有同樣危害。

咖啡中的丙烯醯胺從何處而來?

咖啡豆中並不含有丙烯醯胺,也不是這些外餐公司所添加,而是在咖啡正常的烘培過程中出現。丙烯醯胺其實是一種很常見的物質,不僅僅在咖啡中有,我們平時所食用的薯條、薯片、油茶、煎餃、烙餅……等等需要經過高溫烹飪的食物中都有。只要食物中含有碳水化合物和氨基酸,無論是否油炸,只要溫度達到120℃就會產生微量丙烯醯胺。所產生的量,根據加熱的溫度高低、時間長短成正比。也就是說,除了蒸與煮,其他對食物的加工方式都會產生丙烯醯胺。

拋開劑量談毒性就是耍流氓

任何一種致癌物都需要達到一定濃度、持續一段時間之後,才能達到致癌效果。根據2010年發表在《食品與化學毒物學期刊》中的一項研究,丙烯醯胺致癌劑量為每公斤體重最低2.6微克每天。而煮咖啡中丙烯醯胺的平均劑量為1公斤咖啡含13微克。如此算來,如果一個體重為50公斤的成年人,想通過喝咖啡達到最低致癌標準,那麼他每天需要攝入50×2.6=130微克的丙烯醯胺,這個量再換算成咖啡就是10公斤,差不多28杯的星巴克中杯咖啡。而正常人每天喝個一兩杯咖啡根本構不成損害,而且從中的獲益超過「風險」。

加州法院如此判決的意義何在?

「加州65號法案」標註了大約有900種有害物質,如果將這些物質全部進行標註,那麼我們人類的食譜幾乎不會剩下沒有標註的食材。而標與不標,只是看有沒有人去起訴企業。這次的事件中,主要在於這些快餐企業有責任向消費者提示咖啡含有丙烯醯胺及對健康的可能影響,而將其誤讀為「咖啡致癌」實是謠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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