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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鹹蛋說》IPO輔導手冊之具體條件:規範運行

對於下列「規範運行」方面的問題,證監會在審核中通常主要關註:(1)現時是否仍存在不規範問題;(2)歷史上的不規範運作問題是否已經解決,法律障礙是否已經消除;(3)如現時仍存在若干法律問題,則該等法律問題是否對公司的資產狀況、財務狀況、經營活動產生重大不利後果。

發行人已經依法建立健全股東大會、董事會、監事會、獨立董事、董事會秘書制度,相關機構和人員能夠依法履行職責。

《鹹蛋說》建議:

目前關於上市公司治理結構問題的相關文件主要有:《中國上市公司治理準則》(2002年)、《關於在上市公司建立獨立董事制度的指導意見》(證監發[2001]102號)、《董事會審計委員會實施細則指引》(2002年)、《深圳證券交易所中小企業板塊上市公司董事行為指引》(2005年)、《上市公司與投資者關係工作指引》(證監公司字[2005]52號)、《深圳證券交易所中小企業板上市公司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行為指引》(深證上[2007]76號)、《上海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選任與行為指引》(2009年)、《上海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行為指引》(上證公字[2010]46號)、《深圳證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規範運作指引》、《深圳證券交易所中小企業板上市公司規範運作指引》(深證上[2010]243號)等。《公司法》中也單獨設立了一節「上市公司組織機構的特別規定」(第121~125條)。《上市公司獨立董事管理條例》目前正在制定過程中。

另外,處於特殊行業的公司,還應遵守相關行業的監管機構制定的公司治理規則,例如:

適用於銀行業金融機構的:《股份制商業銀行公司治理指引》(2002年)、《股份制商業銀行獨立董事和外部監事制度指引》(2002年)、《股份制商業銀行董事會盡職指引(試行)》(2005年)、《商業銀行穩健薪酬監管指引》(銀監發[2010]14號);

適用於信託公司的:《信託公司治理指引》(2007年);

適用於證券公司的:《證券公司監督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522號)第三章「組織機構」中的相關規定;《證券公司治理準則》(證監會公告[2012]41號);《證券公司合規管理試行規定》(證監會公告[2008]30號)、《關於加強上市證券公司監管的規定(2010年修訂)》(證監會公告[2010]20號);

適用於證券投資基金管理公司的:《證券投資基金管理公司治理準則(試行)》(證監基金字[2006]122號);

適用於期貨經紀公司的:《期貨經紀公司治理準則(試行)》(2004年);

適用於保險及其相關行業的:《關於規範保險公司治理結構的指導意見(試行)》(保監發[2006]2號)、《保險中介機構法人治理指引(試行)》(2005年)、《保險公司獨立董事管理暫行辦法》(保監發[2007]22號)、《保險公司風險管理指引(試行)》(保監發[2007]23號)、《保險公司關聯交易管理暫行辦法》(保監發[2007]24號)、《保險公司內部審計指引(試行)》(保監發[2007]26號)、《保險公司合規管理指引》(保監發[2007]91號)、《關於規範保險公司章程的意見》(保監發[2008]57號)、《保險公司董事會運作指引》(保監發[2008]58號)等。

除了公司治理結構以外,證監會在審核中還將關注公司運作機制是否完善,內部組織架構以及各組織的功能定位是否清晰,包括各子公司的功能定位,內部決策的執行效率等。

2011年4月,證監會發行監管部有關人士在2011年第一期保薦代表人培訓班上提到:對於家族控股的擬上市公司,對於其公司治理結構的合理性的一項要求是:董事、高級管理人員不能主要由家族成員擔任,監事不能由家族成員擔任;另外,對於家族控股的擬上市公司,該家族的主要成員都應作為實際控制人。引進的新股東在公司治理中的特殊要求若與上市公司治理的要求有衝突,則要求在申報前解除。

案例:湖南鑫廣安農牧股份有限公司

中國證監會發行審核委員會於2015年7月3日舉行主板2015年第146次發審委會議審核結果未通過,2016年1月19日中國證監會《關於不予核准湖南鑫廣安農牧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開發行股票申請的決定》公告發審委在審核中關注到,你公司存在以下情形:

你公司招股說明書披露,你公司租賃的豬場及自建豬場所租賃的土地共有5處國有劃撥地,合計579.97畝,其中部分土地系從個人及第三方轉租取得,所承租的土地已經履行了必要法律手續,租賃合法有效。在《關於提請做好相關項目發審委會議準備工作的函》的回復中,你公司所承租白泥湖園藝場及轉承租郴州農科所的112.17畝土地系國有劃撥地,由於出租方未簽訂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也未向當地市、縣人民政府交付土地使用權出讓金或以出租所獲收益抵繳,且該項國有劃撥地出租未經所在市、縣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門批准,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鎮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和轉讓暫行條例》(以下簡稱《條例》)和《劃撥土地使用權管理暫行辦法》(以下簡稱《辦法》)的相關規定,你公司承租國有劃撥地從事生產經營存在瑕疵。你公司提出,此前披露為國有劃撥地的磊石漁場、錢糧湖農場、黔江農場均為國有農場,土地用途均為國有農用地,不屬於國有劃撥地,因此,你公司以出租方式取得合法合規、真實有效。但在相關申報材料和發審會詢問過程中,你公司及保薦機構未能提供變更磊石漁場、錢糧湖農場、黔江農場等3宗土地性質為國有農用地而非國有劃撥地的事實和法律依據。報告期各期內,你公司在租賃的上述5宗土地養殖生豬的銷售規模分別占當年公司總銷售規模的19.89%、16.05%、14.44%。養殖規模占當年自繁自養的比例分別為56.53%、46.47%、45.21%,對你公司的生產經營具有重要影響。根據申報材料,你公司獨立董事賀建華為你公司正在履行的《專利獨佔許可實施合同》涉及的專利發明人之一、合同主體之一。賀建華此前任湖南農業大學院長助理,雖已提出辭職申請但尚未履行任何法律程序,你公司及保薦機構對其與你公司是否存在利害關係未能作出充分、合理的說明。綜上,你公司租賃使用5宗生產經營用地均為國有劃撥地,因租賃使用未履行相關法律程序而不符合《條例》、《辦法》的有關規定;同時,你公司的獨立董事與你公司之間存在利害關係,不具備擔任獨立董事的獨立性條件以及相關任職資格和要求。鑒於上述情形,發審委認為,你公司首次公開發行股票的申請不符合《首次公開發行股票並上市管理辦法》(證監會令第32號)第十五條、第二十三條規定的發行條件。

發行人的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已經了解與股票發行上市有關的法律法規,知悉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的法定義務和責任。

發行人的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符合法律、行政法規和規章規定的任職資格,且不得有下列情形:

(一)被中國證監會採取證券市場禁入措施尚在禁入期的;

(二)最近36個月內受到中國證監會行政處罰,或者最近12個月內受到證券交易所公開譴責;

(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機關立案偵查或者涉嫌違法違規被中國證監會立案調查,尚未有明確結論意見。

《鹹蛋說》建議:

關於董事、高管的誠信問題:董事、高管的誠信問題已成為證監會審核過程中重點關注的事項。2010年境內上市公司將突破2000家,很多發行人的董事、高管之前在其他上市公司任過職。保薦代表人在盡職調查過程中必須關注其在上市公司任職期間是否受到過證監會、交易所的行政處罰或者譴責。

發行人的內部控制制度健全且被有效執行,能夠合理保證財務報告的可靠性、生產經營的合法性、營運的效率與效果。

《鹹蛋說》建議:

目前關於上市公司和IPO公司內部控制制度的主要規範有:

財政部於2001年發布的《內部會計控制規範—基本規範(試行)》以及其後陸續發布的《貨幣資金》、《採購與付款》、《銷售與收款》、《工程項目》、《擔保》、《對外投資》等內部會計控制具體規範(試行);財政部、證監會、審計署、銀監會、保監會聯合發布的《企業內部控制基本規範》(財會[2008]7號)及其配套的《企業內部控制應用指引》、《企業內部控制評價指引》和《企業內部控制審計指引》(財會[2010]11號)將自2011年1月1日起在境內外同時上市的公司施行,自2012年1月1日起在上海證券交易所、深圳證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施行;在此基礎上,擇機在中小板和創業板上市公司施行。鼓勵非上市大中型企業提前執行

《上海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內部控制指引》(自2006年7月1日起實施)和《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內部控制指引》(自2007年7月1日起實施)

適用於特殊行業的內部控制規範,例如:

適用於銀行業金融機構的:《商業銀行內部控制指引(2014年修訂)》(銀監發[2014]40號)等;

適用於證券公司的:《證券公司內部控制指引》(證監機構字[2003]260號)、《關於加強證券公司營業部內部控制若干措施的意見》(證監機構字[2003]261號)、《證券公司融資融券業務試點內部控制指引》(證監機構字[2006]124號)、《證券公司融資融券業務內部控制指引(2011年修正)》(證監會公告[2011]32號)等;

適用於證券投資基金管理公司的:《證券投資基金管理公司內部控制指導意見》(2003年)等;

適用於保險及其相關行業的:《保險業務外匯管理內部控制制度(試行)》(匯發[2004]123號)、《保險中介機構內部控制指引(試行)》(2005年)、《保險公司內部控制基本準則》(保監發[2010]69號)、《保險公司非壽險業務準備金基礎數據、評估與核算內部控制規範》(保監發[2012]19號)等。

根據32號令第二十四條的上述規定,證監會在《公開發行證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內容與格式準則第1號——招股說明書》(2006年修訂)中規定:「發行人應披露公司管理層對內部控制完整性、合理性及有效性的自我評估意見以及註冊會計師對公司內部控制的鑒證意見。註冊會計師指出公司內部控制存在缺陷的,應予披露並說明改進措施」(見第六十九條),並要求將內部控制鑒證報告作為招股說明書的備查文件在指定網站上披露(見第一百二十八條)。在《公開發行證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內容與格式準則第9號——首次公開發行股票並上市申請文件》(2006年修訂)中,要求將申報會計師出具的內部控制鑒證報告作為發行申請文件的組成部分報送證監會。

根據財政部辦公廳、證監會辦公廳聯合發布的《關於2012年主板上市公司分類分批實施企業內部控制規範體系的通知》(財辦會[2012]30號)規定,新上市的主板上市公司應於上市當年開始建設內控體系,並在上市的下一年度年報披露的同時,披露內部控制自我評價報告和審計報告,且不早於參照該通知第二條(一)至(三)原則確定的披露時間。據此規定可知,在公司上市前,尚不要求按照《企業內部控制基本規範》及其配套的《企業內部控制審計指引》和《企業內部控制審計指引實施意見》的要求出具內部控制審計報告。

案例:江蘇玉龍鋼管股份有限公司

中國證監會發行審核委員會於2010年8月23日舉行2010年第134次發審委會議審核結果未通過,2010年9月9日中國證監會《關於不予核准江蘇玉龍鋼管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開發行股票申請的決定》(證監許可[2010]1248號)公告

發審委在審核中關注到,你公司存在以下情形:你公司招股說明書披露,報告期內存在開具沒有真實交易背景的銀行承兌匯票、向股東和管理層及部分員工借款且金額較大,關聯交易決策程序未完全履行,董事變動頻繁等情況。由於上述情形,難以判斷你公司是否能夠規範運行。發審委認為,上述情形與《首次公開發行股票並上市管理辦法》(證監會令第32號)第二十四條的規定不符。

案例:上海聯明機械股份有限公司

中國證監會發行審核委員會於2011年3月9日舉行2011年第43次發審委會議審核結果未通過,2011年4月11日中國證監會《關於不予核准上海聯明機械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開發行股票申請的決定》(證監許可[2011]530號)公告發審委在審核中關注到,你公司存在以下情形:

你公司2008年、2009年、2010年的廢料處置收益分別為265.98萬元、1,142.91萬元和2,263.84萬元,占凈利潤的比重為19%、35%和45%,與投入車用板材數量變化存在較大不一致。你公司在2008年12月以前對於廢料管理不規範,廢料收入按實際收款金額入賬,無法確定2008年度產生廢料的具體數量。根據上述情況,無法確定你公司2008年度財務報告的可靠性。發審委認為,上述情形與《首次公開發行股票並上市管理辦法》(證監會令第32號)第二十四條的規定不符。

案例:青島亨達股份有限公司

中國證監會發行審核委員會於2011年8月17日舉行2011年第178次發審委會議審核結果未通過,2011年9月20日中國證監會《關於不予核准青島亨達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開發行股票申請的決定》(證監許可[2011]1509號)公告發審委在審核中關注到,你公司存在以下情形:

根據申報材料及你公司和保薦代表人的現場陳述,你公司的內部控制制度存在缺陷或者未能得到有效執行。例如,你公司在申報期存在未簽署《房屋買賣合同》即向自然人預付購房款的情形。截至2011年6月底累計預付購房款12,175.56萬元,而你公司向自然人所購房產全部處於出租狀態,你公司尚未取得房產租賃人放棄在同等條件下優先購買所租房產的書面聲明。你公司能否取得該等房產的權屬存在不確定性,該等情形將可能導致你公司的經營計劃調整。發審委認為,上述情形與《首次公開發行股票並上市管理辦法》(證監會令第32號)第二十四條的規定不符。

欄目核心:專註不一定嚴肅,權威是一種態度

閑憺姐詹佳瑞、鹹淡哥鄭泳梁:梧桐樹下V特約講師、《進門財經》特約財經欄目講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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