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書法培訓≠寫字教育,書法培訓班你們反省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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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書法藝術教育不是寫字教育

內容摘自@上海書畫出版社

3月18日下午,陳振濂老師如約來到中國書店,在這裡為各地慕名而來參加活動的朋友們帶來了一場關於「書法教育」的精彩講座。整場講座兩個小時,以下內容為講座摘要。

書法學習是講究方法的,不是你埋頭臨帖就會成功,臨帖是有科學的,如果我在一所大學任教,我的學生必須要給他設計好篆、隸、楷、行、草書的一整套練習方式,如果我的教育方式不專業,我就會誤人子弟。

通常有人會分不清毛筆字跟書法的區別。認為自己毛筆字寫得很好,就等於書法很好。在我看來這完全是兩回事,書法是一個藝術學習,而毛筆字是一個文化學習。

一直到今天還是有很多比較有名的書法家,認為書法其實就是寫毛筆字。在這個過程中,我們可以看到它的起點不一樣。掌握一個文化的基本技能是寫字、識字、讀字、用字,這是我們要做的第一個工作,這個工作應該由語文老師來做。現在講書法進課堂,而書法老師急缺,急缺懂書法藝術的,不是指會寫字的專業老師,這樣的教師人才在現在中小學的體制中幾乎沒有。

寫毛筆字所要達到的目標是字體端正、美觀,像以前師範學校的老師要求練習三筆字,而書法作為藝術,所要達到的目標恰恰不是這樣子,它是具有豐富多彩的藝術表達。

但是在一九七幾年的時候,連我自己都認為毛筆字寫得好就可以搞書法,等到後來我才發現不是這麼回事,寫字寫的再好,如果沒有藝術的感覺,只是把寫毛筆字當作一個文化技能來說的話,那麼他對書法的藝術和感覺完全沒有積累。從這個角度來講,他是沒有潛能的,因為他是零起點。我通過《書法教育學》的撰寫重構了解書法是藝術教育而不是寫字教育。

你說書法被高看了嗎?我覺得反而被低看了。因為我們認為書法就是寫字,寫字就是技能,於是就得教學。我們的教育學遇到了第二個矛盾,認為教書法就是教寫字,故而沒有人把它當作藝術的對象

而新的書法教育學要解決什麼問題?改革開放30多年做了一件非常重要的事情,就是把書法教育獨立出來,使它成為一個專業,這個是這30年最大的貢獻。不是寫毛筆字寫得好就是書法,書法是需要專業學習的,這樣的認識是很少的。

書法需不需要寫字?當然需要。書法藝術不同於繪畫和設計,就是要寫字,這個根基永遠在,但是書法學習的基礎不僅僅是寫字,它要比寫字的技能傳授高得多。它是一個獨特的傳統藝術,一個中華民族偉大的傳統文化傳承。它的要求是形而上的高度,這個時候怎麼理解書法和過去寫字的關係?

今天我們要建立起的是書法的教育學,而不是寫字的教育學。它的規則是書法的教育學先上升至一百分,知道書法最高點在哪裡,然後慢慢充實自己。書法要培養人才,寫字是它的根基,但是寫字不只是我們教育體系內的,書法要把握的內容是藝術教育。

2/《書法教育學》新刊前言

內容摘自@陳振濂藝術講堂

從進入浙江美術學院讀研究生起,我與書法結下的不解之緣,最初也是最近的研究領域,就是「高等書法教育」。世俗的說法叫「起家」「看家本領」中,首推的就是教育(教學)研究。後來的「創作」如「學院派書法創作模式」(包括世紀之交以來的「閱讀書法」「民生書法」「書法史記」……),「理論」如「書法學學科研究」(包括後來的書法美學、「史觀學派」、比較書法學……),其實都是從高等教育土壤中成長、蛻化、延伸而來。換言之,沒有高等書法教育及教學所引申出來的嚴格的規範意識和邏輯性格,所有後來幾十年的多方探索,都會變得如無源之水、無本之木一般,凌空蹈虛,於實際並無什麼意義。

陸維釗先師在他的卓絕思考和艱難實踐中,為我們後來者的努力打下了兩個堅實的基礎。第一,是他強有力的「教育學意識」、教師規範和操作準則。第二,是他對於書法藝術屬性而不是寫字技能的反覆強調。

關於第一點,可以列舉的事實,是陸維釗先生本身是大學中文系出身,他在教學大綱、課程設置、課堂教學規範、教案、教學法、教材、考試等方面有著嚴苛的規範要求,甚至還為這樣的教學規範實施,而與多位畫家出身重個人經驗傳授、上課比較隨性的美院教授在觀念上有分歧衝突。在很多情況下,美院教授之與畫院畫師似乎是同一個思維類型;而陸維釗先生卻是個老資格的、堅定不移的優秀教師。因此他在美院的努力,就帶有了眾醉獨醒、鶴立雞群的意味。而我們後輩正是繼承了他的衣缽,在高等書法教育研究方面不斷提出從基本規範到與時俱進,走向新規範的確立等一系列的成果,薪火相傳,綿延不絕。

關於第二點,是陸維釗先生在四年教學大綱中提及學習範本不下幾十種,篆、隸、楷、草兼備,更重要的是,他還在學習魏碑剝蝕筆跡時提出「想像力」理論。一般寫毛筆字,一體學精足矣,五體書幾十種字帖都學,得毋太濫乎?更以碑刻剝蝕,筆畫漫漶不清,還要加上「想像力」的訓練,若非書法藝術,寫毛筆字有此必要乎?

陸維釗先生用他傑出的一生告訴我們兩個要領:

第一怎麼教?必須有規範的「教」而不可隨心所欲,單憑原有的書畫家式師徒經驗授受肯定不行,要有教師意識。

第二教什麼?教藝術而不僅僅是教寫字。教的應該是書法的藝術語言表達,要有書法藝術意識。

這兩個意識,是我們今天研究高等書法教育的無上準則。故而從1985年至1989年期間,我第一次在浙江美院當書法大學生班班主任時,第一個想到的就是要繼承貫徹陸維釗恩師的遺志。他的「教師意識」在美院這樣的專業院校中顯得尤為鳳毛麟角、彌足珍貴,但在當時政治運動不斷、鬥爭哲學盛行的時代中,他的理想幾乎無法實施。那麼我們就從這個切入口入手,研究「大學書法專業教學法」,撰著《書法教育學》著作,讓一些初步的成果得以用理性的方式沉澱下來、凝固起來。這對於當代書法界是十分重要而亟須的。須知當時在中國當代教育體系框架中,書法作為藝術,連「戶口」(學科目錄)也沒有,大家都不把書法當藝術,只是寫寫毛筆字的文化技能而已。沒有進入學科目錄,連合法身份都沒有,何談教學研究,而且還是高等教學研究?

1989年,由浙江美院上報的「陳振濂書法教學法」獲國家教委優秀教學成果獎,而在此前一年(1988年),我獲得了國家教委頒發的霍英東青年教師獎。又在此之前的1987年,我所撰寫的《書法教育學》著作完稿(並於1992年由西泠印社出版)。在20世紀80年代末到90年代初,我的努力大概可以以這三大項目成果作為一個階段性標誌。時隔近三十年,前兩項即涉及教學法、教師內容的獎項有不少人提起,而《書法教育學》的學理建構卻漸被淡忘了。一則這樣的理論敘述在以技藝傳授為中心的書畫篆刻教育中向來不被重視;二則當時印數太少,也沒有形成傳播面;三則當時高等書法教育也還未蔚為風氣,只有中央美院、南京師範大學是有書法本科專業設置,而且也基本是教學應用;教育學的學理研究還沒有提到議事日程上來。換言之,受眾面也還未形成。

這幾十年來,高等書法教育遍地開花,據目前統計,全國約有170餘所大學開辦了本科書法專業,就其數量而言,已是非常壯觀。但數量是一個方面,如果細細究其質量,則仍然大有可慮。很大一部分大學書法專業,在教學上是專業與業餘不分,用業餘愛好者的思維方法來教大學生的課;在專業定位上也是書法藝術(審美表現)與寫毛筆字(實用技能)不分,把書法藝術學習等同於技能練習,缺乏藝術學習的許多通用的必須要素。因此,它的現狀是很難令人滿意的。

更加之,目前的書法教育,正逢國家提倡重視傳統文化承傳、提倡「國學熱」,樹立「文化自信」的大氣候、大形勢,正是所謂「當紅角色」。如何更好地規範高等書法教育領域的思想和行為,讓它少一些散漫的自行其是,而多一些學術品質上的規範和約束,應該是當代高等書法教育教學發展突飛猛進之中的應有之義。倘如是,則這部《書法教育學》的再版面世仍有其特殊的意義;它對於目前各大學的書法專業教學的豐富實踐而言,肯定不是多餘的、可有可無的。

《書法教育學》共分七大章加一個附則,試圖對高等書法教育的活動、行為、思考、判斷進行規範和設立一個學科框架以便於遵循。從開宗明義的第一章:書法教育學作為學科的確立——在書法與寫毛筆字混淆不清的現狀對照下,這樣的「確立」絕不是多餘的;再到教學觀念的探討,強調書法學習是一種講究科學性的學習;再到教學原則、內容體系、教學計劃制訂、課程設置、教學大綱、專業教學之外的社會教育,臨摹教學、創作教學、理論知識教學、考核……尤其是把「構成訓練法」「體驗訓練法」等最新書法藝術教育成果也即是獲國家獎的「陳振濂書法教學法」的核心內容都作了充分展開;最後,有一個「日本書法教育研究」的札記12篇作為附錄,意在引進他山之石,足以構成比照。尤其是在第七章第二節提到「書法教育現代化運動」的新理念,指出當代書法教育必定會完成從古典型走向現代型即「現代化運動」的轉型,在20世紀80年代高等書法教育還屬鳳毛麟角之時有這樣的提倡,今天看來也還是切中時弊而並沒有過時。

回過頭來看這部《書法教育學》,私謂在當時或是不合時宜之甚。在書法剛剛在恢復自身之時,忽然出現這樣一種極其超前——只講學科規律而不考慮二十多年前的當時現實情況的新構思、新認知與新提倡,實在是貽人以「畫餅充饑」「望梅止渴」之譏。故而它在當時被沉寂埋沒,自是合乎邏輯的,也是可以想像與理解的。但在二十多年以後,當今天高等書法教育遍地開花竟涉及170多所大學的本科設置之後,它的重要性才慢慢顯現出來;並可以為新起不久的書法專業教學大發展,提供從觀念思想到行為科目的幾乎全覆蓋的內容指南。

在20世紀80年代末的當時,還沒有普遍意義上的本科以上的研究生教學,只是有寥寥可數的幾個點而已。而且,篳路藍縷,研究生導師和後來的博士生導師,其實在教學的具體實施時隨意性非常大,既沒有學科思維,也沒有研究生層次以上的對教學品質和規範建設的渴求——碩士研究生教學相對於本科教學,根本沒有形成質的轉換,只是本科教學的簡單而懶惰的沿襲伸延和簡單疊加:研究生三年,只是四年本科大學生教學之後的大學五、六、七年級而已。鑒於此,我撰寫了《從書法本科教學到書法研究生教學——關於大學博士、碩士教學的基本定位》論文,試圖為它尋找出一種學科規律和學術標準。此文曾連載於《中國書法》2003年第10期、第11期,一併附於書後,以記錄當時對書法教育學研究的狂熱與痴迷,也希望它的被重新提起,從而對今天的碩、博士教學有專業上的參考意義。

撰於南京玄武湖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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