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歷史上的「免死金牌」真的可以免去死刑嗎?

原標題:歷史上的「免死金牌」真的可以免去死刑嗎?


歷史上所謂的「免死金牌」其實只是民間流傳的通俗叫法,其正名為「丹書鐵券」,又稱「丹書鐵契」(丹書:用硃砂寫字;鐵契:用鐵制的憑證),是古代帝王頒授給功臣、重臣世代享受優遇或免罪的一種特權憑證。「丹書鐵契」既不是金色也不是牌子,而是半圓形似瓦狀的一塊鐵板,當時為了取信和防止假冒,將鐵券從中剖開分為兩半,左半部頒給功臣良將,右半部留藏於皇宮內府。


  然而,「丹書鐵契」真的可以免死嗎?

據史料記載,最早頒授「丹書鐵券」給功臣的是漢高祖劉邦。劉邦在奪得天下後,為了鞏固其統治,籠絡功臣,於是頒給功臣丹書鐵券,以示褒獎。但此時的「丹書鐵契」僅作為一種加官晉爵封侯的憑證,並沒有免罪和免死的特權。在獲賜鐵券的功臣及其子孫中,不乏獲罪甚至被處死的人。



北魏孝文帝經常為宗親、近臣頒授鐵券,甚至還出現了大臣向皇帝乞求鐵券,以作護身之符的現象;隋唐以後,頒發「鐵券」已成為常制,凡開國元勛、中興功臣以及少數民族首領皆賜予「鐵券」,甚至一些寵宦、宦官也有獲得「鐵券」的。


到了南北朝時期,「丹書鐵券」有了免死的許可權。早期鐵券免死次數大多在3次以下,一般為1-2次。從北魏至唐代,免死次數不斷增加,唐代後期,受賜鐵券者的子孫可以憑鐵券免死1至3次,唐代最著名的「錢鏐鐵券」,是乾寧四年(897年)唐昭宗頒賜給吳越國王錢鏐的,此券可「卿恕九死,子孫三死」(即皇帝可免錢鏐本人9次死罪,其子孫可免3次死罪)。現仍收藏於中國國家博物館。。

隋唐時期,「鐵券」上的丹砂填字漸漸改為用金填字,故後世又將其稱為「金書鐵券」,民間流傳戲劇中「免死金牌」的名字就是由此而來的。


宋代時,宋太祖趙匡胤「陳橋兵變黃袍加身」,從後周柴家手中謀得皇位後,為了安撫民心,下旨厚待柴氏子孫,賜柴氏「丹書鐵券」,即使柴氏後人犯罪也不得加刑。小說《水滸傳》中所描寫的「小旋風」柴進家的「丹書鐵券」,確實是有其歷史依據的。


到了明代,明太祖朱元璋在洪武三年(1370年),大封開國功臣。李善長、徐達、李文忠等34人獲公爵、侯爵封號,並被賜予「金書鐵券」。然而此時的「丹書鐵券」內容里規定,並不所有的罪行都能免死,一是謀逆不宥,只宥其他死罪;二是免死的次數較少,子孫不免死。因而,朱元璋大殺功臣一般都是以」謀逆」論處的定罪的。


明成祖朱棣上位後,幫助其奪取皇位的26個「靖難」功臣也都被賜予鐵券。明末,崇禎皇帝還曾給大宦官魏忠賢的侄子魏良卿頒賜鐵券。


  清代時,「丹書鐵券」制度被廢止。

王立群教授曾經在《百家姓》節目中講到,「丹書鐵契」並不能夠保證拿到「丹書鐵券」的人的生死安全。像朱元璋就曾經給很多功臣頒發了「金書鐵券」,比如李善長曾幫朱元璋打下了天下又幫其治理天下,77歲高齡了,朱元璋把他一家70多口全都殺了。所以有「丹書鐵券」也不管用,在當時的制度之下,最終決定生死的是皇帝的喜惡而不是「丹書鐵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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