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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古代歷史上的宗人府、六扇門和刑部各是幹什麼的

原標題:中國古代歷史上的宗人府、六扇門和刑部各是幹什麼的


(天楓說原創)這個問題比較好,很有意義,先說說宗人府吧,秦朝設置三公九卿,其中就有一個宗正,宗正專門掌管皇帝親族或外戚勛貴等有關事務之官,宗正從秦朝到東晉設立,記住這個人還沒有宗人府。


宗人府設立於明朝初期,1370年(洪武三年)稱大宗正院,1389年(洪武二十二年)改稱宗人府,而它所管轄的事都移交給禮部。清朝延續這宗人府的設置。宗人府主要是掌管皇帝九族的宗族名冊,按時撰寫帝王族譜,記錄宗室子女嫡庶、名字、封號、世襲爵位、生死時間、婚嫁、謚號安葬的事。凡是宗室陳述請求,替他們向皇帝報告,引進賢才能人,記錄罪責過失。職掌收發文件、管理宗室內部諸事、登記黃冊、紅冊、圈禁罪犯及教育宗室子弟。說白了主要管理這些皇親國戚的,在影視中經常能夠看到某某皇子犯罪了,交給宗人府處置。


六扇門


古代衙門為顯示威嚴、氣派,多開六扇門。後遂以六扇門代指官府、衙門。而六扇門主要是三法司衙門的合稱,明清時分別指刑部、大理寺和都察院,元代指大宗正府、刑部、宣政院,宋代指大理寺、刑部、御史台,唐代只有大理寺和刑部,漢代指廷尉、御史中丞和司隸校尉,秦代《商君書·定分》:「天子置三法官,殿中置一法官,御史置一法官及吏,丞相置一法官。」這是中國最早的三法司。


刑部


這個名氣其實就是他的主要指責了,主要管理各種刑發刑罰之類的刑部又稱秋官、憲部。秋官出自周禮,武則天時改刑部為秋官;憲部出自唐明皇天寶12年改刑部為憲部。在三省六部確立的年代,一般設置刑部在唐代一般設有:尚書一人,正三品;侍郎一人,


正四品下。掌律令、刑法、徒隸、按覆讞禁之政。其屬有四司:一曰刑部司,二曰都官司,三曰比部司,四曰司門司。


東漢尚書置二千石曹掌刑獄,三公曹掌決案。魏、晉以後,尚書之三公、比部、都官等曹均關刑獄,南朝之宋、梁、陳、北朝之北齊,均設都官尚書。


隋文帝定六部制度,初沿北齊置都官,開皇三年(583)改稱刑部,主官為尚書;次官,煬帝定為侍郎。後代均以刑部掌法律刑獄,與最高法院性質的大理寺並列,惟元代只設刑部,無大理寺。

明清兩代,刑部作為主管全國刑罰政令及審核刑名的機構,與都察院管稽察、大理寺掌重大案件的最後審理和複核,共為「三法司制」。光緒三十二年(1906),清政府宣布「仿行憲政」,將刑部改稱法部。刑部之稱遂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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