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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部士官依法追回13萬「彩禮」,不懼對方「到部隊去把事鬧大」!

原標題:某部士官依法追回13萬「彩禮」,不懼對方「到部隊去把事鬧大」!


日前,在96711部隊法律援助中心的幫助下,該部上士小劉拿到了女方退還的13萬元訂婚禮金和項鏈、戒指、耳環等財物。至此,這起歷時近1年的離婚「彩禮風波」案得到妥善解決。


去年6月中旬,該部上士小劉經家人介紹,結識了一位漂亮姑娘,兩人很快確立了戀愛關係。考慮到雙方年齡都比較大,經雙方父母一再催促,兩人於今年1月11日登記領證,並擬定於2月19日迎娶過門。

誰知登記後,女方父母不顧小劉家庭經濟承受能力,提出索要軍人保障卡、買車等要求而推遲婚期。2月10日,女方再次逼迫小劉簽訂分家、婚後不承擔贍養父母等多項不合理條款協議,否則到時將是一場沒有新娘的婚禮。


小劉多次求婚遭拒,雙方感情破裂。小劉提出悔婚,女方應允,但拒絕返還13萬元彩禮和財物。理由是男方先提出悔婚。


婚沒結成,父母辛辛苦苦攢下來的退休金和自己的工資,前前後後高達17萬餘元,人財兩空的小劉及其家人非常氣憤,幾次登門索討無果。無奈之下,小劉來到駐地司法所求助,申請法律援助。但對方依舊態度強硬,言辭激烈:「要錢沒有,要命就一條!」並還揚言要到部隊去把事鬧大。


小劉無奈之下只得提前歸隊,向組織反映了這一情況。

該部政治部主任陳凱得知此事後,立即指派政治部法律援助站協助處理此事。他們先後多次致函當地武裝部、政法委部門,請求依法妥善解決,軍地協同展開法律維權。


草率婚姻引發財產爭議如何定論?該部法律援助站與當地司法部門認真梳理案情始末,對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有關規定,找到了相應的法律依據。小劉向女方支付彩禮後雖已登記結婚,但並未共同生活;所付彩禮及開銷17萬元,為小劉的全家積蓄,足以導致給付人生活困難。現在雙方已離婚,小劉有權索回彩禮錢物。若雙方無法通過協商解決,小劉可以向銀行調取轉賬記錄作為支付彩禮的證據,向法院提起訴訟,要求女方返還。


通過軍地工作人員的不懈努力,運用調解和訴訟相結合的方式,細緻做好雙方工作,最終女方父母同意退還部分彩禮。



邀請駐地縣司法局到該部開展法律援助活動


駐地律師認真為官兵解疑答惑

作者:曹四春、趙昶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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