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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意識的從眾,有策略的叛逆

Between The Minds(Unplugged)

 Songs from Different Times

Jack Savoretti 

00:00/04:15

我是小張,我喜歡從眾,也總是隨波逐流。通常情況下,我都不會花時間去自行判斷是非,我知道只要跟隨多數人的決策就對了。

你肯定會覺得此人很難有出息,沒有個性,而且心頭難免對他產生鄙視之意。

但如果你在街上看見某家小食店的顧客大排長龍時,你卻不會鄙視那些排隊的顧客,儘管他們之中有許多人也是隨大流的排隊,你甚至會參與一份,或至少感到由衷的好奇:真的有那麼好吃嗎?這意味著,我們對於從眾的概念是很矛盾的,我們一方面認為從眾這詞是帶一些貶義的,另一方面我們又無法抑制自己的從眾意願,當同事們異口同聲的說午餐要吃快餐時,你就算不怎麼想吃快餐也不會提出異議。

所以現實的情況確實是這樣的——我們在表面上認為從眾行為是帶貶義的,至少並非值得讚賞的,但具體到個人行為時,我們又在大多數場合之中選擇了從眾。我們口頭上欣賞的獨特個性,無畏的叛逆精神,反而才是日常少有的。原因在於,從眾能讓我們減少許多麻煩,降低不必要的摩擦,一個人就算一輩子都只懂從眾也沒什麼關係,從眾者一樣能過上不錯的生活。但我認為,人生之中,好歹也要有一次轟轟烈烈的叛逆。有策略的叛逆。

之前我讀過一本書里的其中一個重點內容就是從眾,書中提到的一個與從眾有關的趣事:突然有人開始跑起來。在這一刻,他很可能是想起了與他的妻子有一場約會,而現在去赴約已經太遲了。別管什麼理由,他在大街上向東跑去(或許是奔向餐館,一個男人最喜歡與自己的妻子約會的地方)。另外一個人也開始跑起來,可能是一個心情不錯的青年。又一個人,一位儀錶堂堂的公務人員,也是一路小跑。在10分鐘的時間裡,從商業街上的每一個人都在奔跑。當某個人開始喊起向東跑!向東跑啊!大家一起就開始逃跑,往東跑!你很可能也會本能的開始逃跑,儘管你不知道發生了什麼,這種本能般的反應就叫做從眾效應,也稱羊群效應。

從眾效應帶來了許多演化上的優勢:當你在原始部落的家中睡著午覺,忽然有人說狼來了,部落的人們開始逃跑,這時你應該做的當然不是去驗證是不是狼來了的真實性,也不是去計算狼來了的概率是多少,而是拔腿就跑,儘管到頭來可能是虛驚一場,浪費了體力,但如果事情真發生了,那你浪費的就不僅僅是體力,而是性命。

從眾也與資源的獲得有關,當部落的同伴們告訴你,東邊的森林有許多的水果可摘時,你最好選擇相信,而且要趕在他人之前去親身驗證一下,以避免吃大虧,喪失了獲得的資源的機會。還有,從眾也與人類社會協作有關,從眾的行為可以讓人類群體共同朝同一個方向努力,無論是組建一個部落、住在同一座城市、在同一家公司上班,從眾效應都為群體團結一致起到了一定的作用。反之,如果有人不論任何情況都選擇堅持不從眾,那麼到最後吃苦的很可能是自己。

例如,若你駕駛時不隨大眾遵守同一套交通規矩,那麼出現車禍、死亡的概率就會很高;如果你不願意隨大眾一起團結合作,那麼你就會在生活中孤立無援。除此之外,人類的大腦也為群體社交做了很多準備,當他人孤立我們、討厭我們時,我們會覺得痛苦不堪——而「從眾」這一行為選項,恰恰是社交上最保險的選項,從眾起碼能讓你處於不會得罪人之地。但以上的例子都只從獎賞或懲罰這一角度解釋了從眾效應,而實質上除了獎罰的原因之外,從眾背後還有其他有趣原因,這一點倒是很有意思。總而言之,從眾行為至少在許多情況上是合理的,而且這些行為都可被稱為人之常情,並不讓人覺得奇怪。奇怪的地方在於—— 就算當群體的決定明顯錯誤時,也會有人為了從眾而跟隨群體做出錯誤的選擇。

從眾效應的威力有多大?

大到能讓人不相信自己的眼睛的程度,不信的話,你可以假設自己置身於下面的情境中:你自願參與一項知覺判斷實驗。你和其他四個被試一起走進一個房間,實驗者向你們所有的人出示了一條直線(直線X)。同時,他又向你們出示了用於比較的其他三條直線(直線A、B、C)。

你的任務是判斷另外三條直線中哪一條與直線X長度最接近。看上去,這種判斷對你來說是非常容易的。很明顯,直線B是正確的答案,而且當輪到你回答的時候,你也會確定無疑地回答直線B。但現在還沒有輪到你回答。輪到的是一位年輕人,他仔細地對那些直線進行觀察,然後回答道:直線A。你張大嘴巴,吃驚地望著他:即便是傻瓜都看得出是直線B,他怎能認為是直線A呢?你暗暗地對自己說,這人要麼是個瞎子,要麼是瘋了。

現在輪到第二個人回答了。他同樣選擇了直線A。頓時你感到自己就像是愛麗絲夢遊仙境。怎麼會這樣呢?你又默默地問自己,難道這兩個人都是瞎子或瘋了嗎?接下來輪到另一個人,他也回答:直線A。你又看了一眼那些直線,或許真正瘋了的是自己?你默獻念叨。現在輪到了第四個人,他也判斷正確的是直線A。最後,輪到你了。當然是直線A,你確定無疑地說,我早就知道答案了。

可先回答問題的那幾個人是一群請來的假託,他們被要求在實驗中做出錯誤的回答。這個知覺判斷本身是非常容易的。如果在沒有群體壓力的情況下,讓這些被試單獨對各種長度的直線進行判斷,他們幾乎不會犯任何錯誤。的確,這項任務太容易了。從物理特徵上看清晰明確,人真的會屈從於群體壓力嗎?過去的年代也許較多,但現時代數量是相當少的。尤其是,互聯網的出現,我們已經變得越來越老練,因此不太容易受到這類群體壓力的影響。

哪什麼樣的人較少受從眾效應影響?什麼樣的情況下,從眾效應會被減弱?不同的時空,不同的從眾個體的差異、環境的差異、事件的差異、群體的差異,人們會因而產生不同的從眾程度。

例如,當群體保持一致,每個人都說出錯誤的答案時選擇了A線,從眾的程度最大,而且只要群體保持了一致性,那麼無論這群體是由三人還是十六個人組成,都能夠讓個體最大限度的從眾。但如果在個體回答問題之前,哪怕群體裡面有一個人說出正確的答案,都可以大大的降低個體從眾的程度。事實上,就算群體裡面的異議者給出了另一種錯誤答案選擇了C線,也能夠降低個體的從眾程度。

所以當你的同事異口同聲說要吃快餐時,你很可能會答應。但只要裡面有一個人表達不同的意見,你就很可能也發表自己的意見。另外,與低自尊的人相比,擁有高自尊的人會表象出更高的獨立性、較少從眾。但就算是低自尊的人,如果問題是出自他比較有信心的領域的話,他的從眾程度也會降低。反之,如果你對某個領域的問題感到非常陌生,甚至從未接觸過時,你就會更傾向於從眾。

當然,施加壓力的群體不同也會產生不同的從眾效果,如果你身邊有一群醫生表態說大量吃糖能降低糖尿病風險,並勸你也一起這麼做時,你可能會選擇從眾。但如果他們只是一群小孩子時,你一定會認為那是惡作劇。文化方面也會造成從眾程度的差異。與個體主義社會例如,美國和法國相比,從眾現象在集群主義社會例如,日本、新加坡和中國更為盛行。

所以綜合以上,如果你擁有較高的自尊心,信奉個體主義,處於有異議而非高度一致性的群體,無需面對權威,而且問題剛好出自你熟悉的領域時,你從眾的可能性就會大幅降低,獨立性大幅提升。

雖然這樣的結論可能操作性不大,但也有更簡單的方法就是—— 在思考決策時,假設一下是群體錯了,或假設你無需在乎群體對你的看法,就能夠有效降低自身的從眾程度。這其實是一種理性思考的方式,想一下事物的對立面,就能讓個體的決策更理性、更正確。那問題又來了哈!!為什麼我們要讓自己變得不合群呢?為什麼要當一個叛逆者呢?

叛逆者優勢:叛逆者的第一優勢,是進步、高回報和告別平庸。正如上面所提到的,從眾效應能蒙蔽一個人的眼睛,讓他無法看清擺在眼前的事實,那樣的情況可完全談不上是件好事。群體共同釀成的錯誤可以很嚴重,歷史已告訴過我們這一點。但如同你所注意到的,不受從眾效應影響或受到較少影響的叛逆者是存在,世上很多領導者的叛逆精神就是很偉大重要的。

因為當一個叛逆者比當一個從眾者難多了,也因為當一個叛逆者是需要面對很高風險的,當一個叛逆者的結果會如何?死路一條啊??

這種情況從古代到現代之中——做出顛覆式創新的領導者無不是叛逆者,成功時自然是得到讚揚的,但失敗的話就是血本無歸;做出革命性政策的政治家無不是叛逆者,如果政策成功那當然很好,但如果政策失敗,那就得被釘在歷史的恥辱柱。也正是因為叛逆者具有高風險,所以其獲得的回報也是相對高的。當一個從眾者相對容易得多,面對的風險很低,所以從眾者是多數的,叛逆者是少數的。但正正是這種少數的叛逆者推動了文明進步,叛逆固然有帶來失敗與損失的時候,但如果每一個人都選擇了從眾,文明就會停滯不前。

就好比美國矽谷地區就已經聚集了許多的叛逆者,這些叛逆者之中有嬉皮士,有科技極客,也有政治抗議者。正是矽谷聚集了許多這些叛逆者,才有今天的成功。

叛逆者的第二優勢,是能產生更實際、更高準確度的團隊。其實如果一家企業的團隊里具有叛逆精神,允許他人提出自己的異議,而非過度要求一致性與凝聚力,那麼,這團隊更有可能會做出更明智的決定。就如知名社會學家哈林頓曾在九十年代對加州的證券投資俱樂部進行研究。那時,股市大好,媒體瘋狂報導,很多投資人都參加投資俱樂部,學習選股,共同投資。這種投資俱樂部就像讀書會,並非純然為了社交,由於成員投資的現金加起來很可觀,必須制定正式的管理規章。哈林頓發現,由親朋好友組成的俱樂部投資績效,不如成員關係較疏遠者,例如透過工作認識的人,後者只在例行月會碰面。哈林頓親自去這些月會觀察,以了解為什麼會如此。

她發現,如果一個俱樂部是由親朋好友組成,聚會通常是為了維繫情誼,而非挑選最好的個股。例如有一個俱樂部決定不買龐巴迪的股票,因為有一個成員認為這家公司也製造戰機。其實,龐巴迪是交通運輸設備跨國製造商,主要產品為民航機、高速鐵路機車等。然而,因為有人對這家公司有成見,其他人就不再深入了解這家公司是否製造軍機。有一位成員說:用不著為了追根究柢而傷感情。如果有人反對,那就算了。

哈林頓說,這種俱樂部為了團體和諧,常選錯股。至於社交較不熱絡的投資俱樂部,如果一家企業真的不夠好,成員就會用表決的方式否決該投資案。親朋好友組成的俱樂部因為希望避免衝突,碰到傷腦筋的問題,只能拖延,說道:下次再說吧。因此現金幾乎都是集資而來,投資獲利的部分較少。反觀在社交較不熱絡的俱樂部,成員就不會這麼說了。例如,另一個協會裡的一個成員對建議個股的說明不夠清楚,另一個人就會說:這樣不成,我們需要更多的資料和分析。提出建議的成員反擊道:這簡直是雞蛋裡挑骨頭,我已經花了很多心血了。於是現場氣氛變得劍拔弩張。但不久,這個建議就被多數人否決。

哈林頓從頭到尾聽完他們的討論,聞到現場瀰漫的火藥味。但是這個俱樂部投資績效極佳。儘管成員多有摩擦,整體的表現卻非常亮眼。親朋好友組成的團隊,裡面從眾程度會更高,因而具有了高度一致性,大家更團結和氣,按直覺來看應該是好事才對。但其實,具有高度一致性的群體還意味著什麼?意味著這群體容易形成閉環,看不見除共識之外的可能性啊。

在一個健康的社會之中,叛逆者其實就是在充當那位指出國王的新衣的小孩,把共識之外的可能性帶進群體之中。這些可能性不一定都是好的、有益的,但群體需要這些可能性,才能共同進步。但是,我是想說每個人,在每個時候都該當叛逆者嗎?恰恰相反,我認為,最好的做法是——在大多數時候都當一個從眾者,只有在很少很少的情況下,才使盡全力當一個叛逆者。畢竟有價值的叛逆,才是可貴的。

當你的同事全部都說午餐要吃快餐,你會無奈的跟隨大隊。

當你的朋友們都贊成到日本旅行,你會想大家去哪你就去哪。

當身邊越來越多人使用蘋果8手機時,你就會蠢蠢欲動替換掉手上的蘋果7手機。

這樣看來,人是挺不自由的,吃個午餐也無法自己做主意,去一趟旅行也要視大家的意願而定,連是否要擁有手機都不完全視你的個人意願而定。也因為有人察覺到了這種現象,所以有人刻意的叛逆,刻意的不追隨群眾,不一起吃午餐,不一起旅行,不換掉手機,然後大呼:我真是個自由人啊!我天生就有叛逆的靈魂啊!

但事實是,在上面列舉的所有的事情里,根本沒有一件事情值得我們去較勁叛逆,因為小事的成本和回報都很低啊,你做對做錯都不會對人生產生太大的影響。如果你只是為了刻意叛逆就脫口而出的說:你們想吃快餐就去吃吧,不用管我,我一個人去吃別的。這隻會讓人覺得你是個怪人,對人際關係造成不必要的傷害。當你為了刻意叛逆而自個兒去他國旅行,那你然會喪失了許多與朋友一同瘋狂的美好時光。當你為了刻意叛逆而堅持使用蘋果7手機,那你就失去了許多蘋果8手機帶來的科技。

你會發現,在生活中絕大多數的小事里,叛逆所需要付出的代價都明顯比從眾來得大,獲得的回報卻很小。除了小事之外,某些中事還是值得我們稍微叛逆的,只要那件事可以透過叛逆帶來價值。例如,你不和同事一起去用餐,是為了騰出時間閱讀、自修;你為了讓團隊做出正確的決定,選擇坦誠的說出自己的見解。但即便如此,這一種叛逆能造成的影響依然不夠大,並不是我開頭所說的,那個人生中必須有一次,必須盡全力去叛逆的事情。

那麼到底是什麼大事,要在什麼時候,我們才應該力排眾議,不顧一切的使盡全力去叛逆呢?我認為,一個值得參考的指標是當你能回答Paypal創始人彼得提爾的問題時:你就應該盡全力去叛逆了。

他人問提爾:有什麼是你跟其他人有不同的看法,但是你覺得很重要的事實?

提爾答:對於這個問題,好的回答應該是有這樣的形式的:大部分人都相信X,但事實卻與X相反。當你找到這個事實X時,就是你該盡全力去叛逆的時候了,這個時候的叛逆,才會為你的人生產生巨大的價值,甚至徹底改造你的人生。許多知名人物,都是在有意或無意之下為證明事實X 而進行叛逆,才獲得功成名就的。

是啦,我說的也就是餘生不長,何不以給自己一個證明這個事實X為前提,來試試進行創業、轉行、換公司、娶老婆、嫁人、離婚、頂撞老闆的錯誤、不取悅他人的裝逼、我行我素、創作音樂、創作文字、創造知識等等。

這個事實X可以是每個人都以為馬車是最好的,但事實是汽車才是最好的,也可以是每個人都認為唱歌一定要咬字清晰,但周杰倫就不這麼認為。最後,還是要再次提醒——從眾行為不是一件壞事,當叛逆無法帶來更大的收益時,那從眾至少不是一個壞選擇。但當你發現群體的錯誤時,當你意識到群體錯在哪裡時,你必須清楚知道——你就是這群體之中,最應該做出叛逆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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