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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啟強、齊本群、李瑩玲、余德國!找到這4個失信被執行人,最高可領賞金14萬!

湖北省棗陽市人民法院

執行懸賞公告

為打擊規避執行、抗拒執行等行為,切實保障債權人的合法權益,經申請執行人申請,本院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二百五十五條之規定,決定發布懸賞執行公告,對提供有效被執人財產線索的舉報人予以獎勵,具體事項公告如下:

凡向本院舉報被執行人藏匿住處使本院找到被執行人的,及向本院舉報被執行人隱匿、轉移的財產線索使案件得以執行的,分別按不同標準予以獎賞。

舉報可採用書面、口頭、電話等形式提出,本院鄭重承諾對提供財產線索的人員身份及其提供線索的有關情況予以保密。

聯繫地址:湖北省棗陽市人民路19號

郵編:441200

舉報電話 :0710-6310908

13507276500(陳)

13871644306(曹)

本懸賞公告解釋權歸湖北省棗陽市人民法院。

特此公告。

湖北省棗陽市人民法院

二〇一八年四月三日

懸賞名單

1

金啟強

身份證號:420683196912260593

戶籍地址:湖北省棗陽市環城辦事處齊集村二組

執行標的:35.7069萬元

執行案號:(2016)鄂0683執812號

懸賞條件

提供財產線索執行到位的,按執行到位金額的10%給予獎勵。

提供金啟強行蹤,被本院實施拘留的,給予1000元獎勵。

懸賞理由

被執行人金啟強外出打工,藏匿行蹤,隱瞞打工收入,拒不賠償申請執行人因交通事故遭受的醫療費等損失35.7萬餘元。本院已將被執行人金啟強納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限制其高消費。

舉報電話

0710-6310908(辦)18972251233(楊)

2

齊本群

身份證號:420683198009290576

戶籍地址:湖北省棗陽市環城辦事處王寨村九組

執行標的:7.0677萬餘元

執行案號:(2016)鄂0683執539號

懸賞條件

提供財產線索執行到位的,給予1000元獎勵。

懸賞理由

被執行人齊本群外出打工,藏匿行蹤,拒不賠償申請執行人因交通事故遭受的醫療費等損失7.0677萬餘元。本院已將被執行人齊本群納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限制其高消費。

舉報電話

0710-6321342(辦) 15997220980(張)

3

李瑩玲

身份證號:420606198109150527

戶籍地址:湖北省棗陽市琚灣鎮琚東村四組

執行標的:146.9170萬元及利息

執行案號:(2017)鄂0683執985號

懸賞條件

提供財產線索執行到位的,按執行到位金額的6%給予獎勵。

懸賞理由

本案申請執行人因與余德國、李瑩玲民間借貸糾紛一案,本院於2017年8月對本案立案執行。現余德國、李瑩玲隱藏行蹤,下落不明,拒不履行義務又報告財產情況。本院已將被執行人納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並限制其高消費。

舉報電話

0710-6323908(辦) 13995761039(普)

4

余德國

身份證號:420624197702044715

戶籍地址:湖北省襄陽市樊城區長虹北路11號萬達廣場11幢2單元802室

執行標的:146.9170萬元及利息

執行案號:(2017)鄂0683執985號

懸賞條件

提供財產線索執行到位的,按執行到位金額的10%給予獎勵

懸賞理由

本案申請執行人因與余德國、李瑩玲民間借貸糾紛一案,本院於2017年8月對本案立案執行。現余德國、李瑩玲隱藏行蹤,下落不明,拒不履行義務又報告財產情況。本院已將被執行人納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並限制其高消費。

舉報電話

0710-6323908(辦) 13995761039(普)

對被執行人財產舉報的範圍

(一)被執行人實際居住/辦公地址;

(二)被執行人的銀行存款、有價證券等情況;

(三)被執行人的資產狀況,土地、房屋、車輛、船舶、機器設備、庫存商品、產品、原材料等;

(四)被執行人的債權、投資、聯營、收益以及與他人共有財產情況;

(五)有證據證明是屬被執行人的隱形財產或其他財產情況;

(六)被執行人是私營、個體、合夥組織的業主,合伙人以及自然人的個人家庭財產情況;

(六)法律規定的其他可供執行的財產情況。

舉報人條件

舉報人提供的財產線索經查證屬實並實際執行到位的,舉報人可按申請執行人承諾的標準或比例獎勵領取懸賞金。但下列情況除外:

(一)舉報的被執行人下落地址非為經常性居住/辦公地址,人民法院無法採取拘留措施的;

(二)舉報的財產屬於申請執行人已提供的,被執行人已申報的,人民法院或其他機關正在查封、扣押的財產範圍的;

(三)舉報人使用非法或不正當手段獲取財產線索的;

(四)舉報人為人民法院工作人員,包括正式幹警、速錄員、協警以及其他非正式編製工作人員的;

(五)舉報人為國家機關工作人員或棗陽市轄區外人民法院工作人員因職務便利獲得財產信息舉報的;

(六)舉報人為申請執行人的代理人或申請執行人的員工的;

(七)依誠實信用、公序良俗原則,其他不應支付賞金的情形。

每日一法諺

發布:棗陽市人民法院

(2018年第61期/總321期)

編輯:梁軍 | 製作:王丹丹

校對:劉晨 | 審核:曹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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