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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部具有里程碑意義的漢語語法著作——《漢語句法學》

一、引言

2013年9月,世界圖書出版公司推出《漢語句法學》(The Syntax of Chinese)的中文版。該書英文原版由三位著名語言學家黃正德教授、李艷惠教授、李亞非教授共同執筆,劍橋大學出版社出版。中文版譯者為北京師範大學的張和友先生,由顧陽教授校訂。

筆者認為,在西方語言學界,有三部用英語撰寫的漢語語法著作值得關注。它們分別是趙元任先生的《漢語口語語法》(A Grammar of Spoken Chinese),李訥、安珊笛(Sandra Thompson)兩位先生合著的《漢語》(Mandarin Chinese),以及黃正德、李艷惠、李亞非三位先生合著的《漢語句法學》(The Syntax of Chinese)。在過去的幾十年里,前兩部專著一直都是西方語言學界了解漢語、研究漢語的必備工具。這兩部作品為漢語的傳播和研究做出了巨大的貢獻,在漢語研究史上具有劃時代的意義。而《漢語句法學》一書也將產生較大的影響力。

業內人士都清晰地了解,趙元任先生的《漢語口語語法》在漢語界影響深刻,呂叔湘先生的翻譯功不可沒。由此及彼,《漢語句法學》的翻譯和出版也必將為漢語研究的發展提供助力。

二、該書的成就

在過去的三十多年來,漢語的生成語法研究取得了長足進展,人們不僅在一些常見的問題上達成了共識,還對一些有爭議的語言現象進行了深入、全面的探討,並取得了重大突破,時代呼喚一部總結性的著作問世。《漢語句法學》正可謂應運而生。該書三位作者皆為名家,在生成語法界都獨樹一幟;三家集數十年來研究漢語的成果、心得、體會於一體,成就了該書。如果說趙元任先生的《漢語口語語法》是漢語結構主義研究的代表,李訥先生、安珊笛先生的《漢語》為漢語功能語言學的代表,那麼,黃正德、李艷惠、李亞非三位先生合著的《漢語句法學》則是漢語生成語法研究的代表。

該書分四部分,共九章。一到三章為第一部分,主要討論漢語的範疇與結構,其中第二章探討的是論元結構,第三章為句法結構。第二部分包括第四、五章,深入討論了漢語的兩類特殊結構,「被」字結構與「把」字結構。第三部分包括第六、七章,對兩類邏輯結構進行了探討:一類與話題、關係小句相關,另一類與問句相關。第四部分為最後兩章。第八章討論了名詞性短語成分,第九章探討的是漢語的照應語(anaphor)。作者在引言部分對每章的內容已有詳細介紹,這裡不再贅述。

三、該書的特點

總體說來,該書有以下三大特點:

全面性。該書涉及面廣,漢語中的各種有爭議性語法現象幾乎都已涉及,其中包括形義錯配(Syntax-Semantics Mismatch)(第三章),「得」字句(第三章),「被」字句(第四章),「把」字句(第五章),話題結構、焦點結構(第六章),正反問句(第七章),名詞短語(第八章),領有名詞的提升與「所」字定性(第四章),反身代詞「自己」(第九章),等等。所給出的解釋為作者們多年的研究成果,頗有分量。

嚴謹性。恪守生成語法理論的框架,從生成語法的視角審視問題,挖掘到了許多前人不曾注意到的現象,並在生成語法的框架內做出了解釋。例如,第三章對「V1-得NP V2」中NP進行了界定。傳統的漢語語法認為,這裡的NP為兼語。這種處理從語義上來講,在多數情況下是正確的,但在生成語法的框架內,「兼語」概念是無法接受的,說NP同時獲得不同來源的兩個題元角色,這本身就違反了題元標準。因此,NP只能是V1的賓語或者是V2的主語,而不能兼而有之。該書用了「呀」字檢驗法來確定動詞後名詞的成分歸屬關係,提出「呀」字可插入到動詞與其充當賓語的小句之間,但卻不能插入到動詞與緊跟動詞的賓語之間。如(*表示該句不能被接受):

(1)a. 他告訴朋友呀,[S Pro去投奔親戚]。

b. *他告訴呀,朋友[S Pro去投奔親戚]。

c. 他說呀,[S朋友去投奔親戚了]。(86頁)

將這一方案用於「得」字句的檢驗,結果如下(#表示該句語法上正確,但語用上怪異):

(2)a. 他氣得我呀,不想寫信了。

b. #他氣得呀,我不想寫信了。(86頁)

例(2b)表明,「呀」插入到「氣得」和「我」之間後,雖然語法上仍然正確,語用上卻變得格外怪異。因此,作者得出結論:例(2)中的「我」實際上為「氣」的賓語,其句法結構如例(3)所示。

(3)他氣得我[S Pro不想寫信了](86頁)

也就是說,此處的「我」實為「氣」的賓語,而小句「不想寫信」的主語是一個Pro。注意:這裡Pro指的是一個空代詞,注意與大代語(PRO)、小代語(pro)的區分。它可能是兩者之一,也可能都不是。

開放性。眾所周知,生成語法的一大特點就是開放性,不斷地進行自我修正與完善。喬姆斯基在這方面做出了表率。從20世紀50年代生成語法革命以來,他幾次把已有的框架推倒重來,從標準理論到管約論,再到最簡方案,不斷地完善理論,追求完美。正是有了這種敢於自我否定、自我批判的精神,生成語法才得以在眾多的語法流派中脫穎而出。該書本質上繼承了喬姆斯基的敢於自我否定的精神,敢於直面理論不完善的部分,在自我批判的同時,也給後來的研究者留出了足夠的研究空間。

以「把」字句為例,雖然該書作者深入、細緻地考察了漢語語料,但他們並未倉促地對「把」字結構做出一個定性的結論,而是以開放的姿態收尾,留下了足夠的研究空間。

再以偽定語現象為例,黃正德先生從1988年便已開始涉足相關研究,之後不斷對以往研究加以修正,完善其理論。該書則進一步革新,大膽地引入了增生主題(Incremental Theme)理論來解釋偽定語這種形義錯配現象。

另外,有些漢語現象,囿於目前的認識,尚無法做出完美的解釋,對此該書採取了暫時迴避的做法,而沒有為解釋而解釋,以致勉強應付。舉一例加以說明,「曬太陽」是漢語的一個特殊現象,許多語法學家都曾表示過無奈。如朱德熙在《語法答問》中就曾表示,「我們所以碰到這種麻煩,是因為主語和謂語,賓語和述語之間意義上的關係十分複雜。要對這種複雜的關係進行概括是很困難的。」目前看來,要在生成語法的框架內對這一現象作出解釋還具有一定的困難。該書對此做了迴避,而沒有勉強進行解釋,從而保證了該書整體的質量和高度。

四、該書的不足

當然,該書也不無問題,其最明顯的一點表現在邊緣語料(Marginal materials)的使用上。我們知道,邊緣語料對理論的構建至關重要。如果對邊緣語料合法性的判斷失誤,則有可能導致整個理論系統的全盤錯誤,正可謂「差之毫釐,謬以千里」。客觀地說,該書語料的使用還是比較謹慎的,大部分語料的合法性的判斷都經得住推敲。然而,個別語料還是存在爭議。我們僅舉幾處存在較大爭議的例句加以說明。

第一,「把」字句、「被」字句。例如:

(4)張三被李四打了他一下。(126頁)

(5)他把沒/不把你害(了)?(160頁)

(6)他使沒/不使你快樂?(160頁)

該書(根據以往的研究)認為,例句(4)合法,(5)(6)不合法。以我們的討論小組[成員組成如下:十個中國人(其中6人講北方方言,3人講閩南話,1人講吳語;大家都能流利地講普通話)、兩個美國人(其中一個流利地使用日語、會講漢語),兩個韓國人(其中一個能流利地講漢語]為例。討論語言為英語,如需使用漢語,則給出字字對應(gloss)和翻譯。我們認為,例(4)的可接受度較低;例(5)和例(6)的可接受度要高於例(4)。對於例(5),有些讀者可能存在質疑,我們其中的一名成員給出這樣一個例句 「你把不把他算進去?」,應該說,這一例句的可接受性非常高。

第二,話題結構。這方面的爭議更明顯,例如:

(7)水果,我最喜歡不怕吃香蕉的人。(196頁)

(8)自己 i 的書,張三 i 都睡著了。(198頁)

該書認為例(7)是合法的,而例(8)不可接受,我們的討論小組有不同的看法。

五、結論

總體而言,雖然《漢語句法學》一書中仍存在些許不足,但瑕不掩瑜,它是當今漢語生成語法研究的一次總結,是一部難得的漢語研究參考書。它在生成語法的框架內對於各類漢語現象的探討,有利於我們深入認識漢語的本質,加強對語言共性的探索。對於許多漢語特有的現象,該書所作出的開拓性探索將有助於我們進一步開展漢語的研究。可以預測,在不久的將來,它將改變漢語生成語法研究的現狀,並給漢語語法研究帶來深遠的影響。

-end-

原文見1778~1779號《語言文字周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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