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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五年鍾情不忘,只因你過分美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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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97字 | 閱讀時間11分鐘

25年前,程蝶衣在《霸王別姬》的故事裡拔劍自刎,從一而終;10年後,飽受抑鬱症困擾的張國榮從文華酒店24層縱身躍下,自殺身死。

人們從錯愕唏噓到懷念追憶,轉眼之間,已是15年。直到今天,我們仍然在紀念張國榮。

【一】

達人秀里的孩子

過年的時候,我去了一趟曼谷,特地托相熟的旅行社訂了文華東方酒店,打完折,三千塊錢一個晚上,有點貴,但住完覺得不虛此行,真是一間有文化的酒店啊,完全是張愛玲在《傾城之戀》里那些英式老派酒店的味道,香港的赤柱酒店早拆了,可是,文華還在。

去過曼谷文華東方的名人數不勝數,但英國人很有品味地選擇了作家住過的房間做為套房名,據說張國榮最喜歡住的是毛姆套房,偶然有一次也住過芭芭拉套房,當我站在芭芭拉套房那一覽無餘的巨大陽台,看著底下的巨大泳池,腳底繁華穿梭的楣楠河,心中吶喊的聲音是:

這是就是哥哥站過的地方,這裡就是他看過風景,他那時的心情是怎樣的呢?想想真是黯然啊,全世界最好的酒店好靚的房間最好的風景看著,這個美麗的人兒,卻依然不快樂,那麼拚命的,掙錢,出名,有什麼用呢?

可能每一個人年輕的時候,都不知道他們拼了命掙來的名和錢在生命的某個階斷總有無計可施的時候吧,可是,可是年級小的時候,哪裡顧得上這些,張愛玲說了「成名要趁早」。

在英國讀了幾年書,回來照顧病重的父親,順勢,1977年參加了「亞洲業餘歌手大賽」,並獲亞軍,從此算是出道。

上世紀七十年代末,亦舒和她的閨蜜們常常在一起吐槽男明星——「他們的行為舉止是有模式的:一律的筆挺西裝,如果戴領帶,必然七彩繽紛,一個大三角結,要不撇開襯衫領子,三粒紐不扣,露出金鏈子,掛個泰國金佛,或是一塊假玉,腕戴卡地亞手錶,半高跟皮鞋,皮爾·卡丹腰帶……還有,燙頭髮!」

矛頭直指剛剛出道的張國榮。那時候,從英國回來的男孩子是頂講時髦的,更何況是張國榮這樣的出挑的人,一心敞著胸口燙著頭扮詹姆士·迪恩,上台時會在肩膀位置放兩個亮晃晃的鋼肩膀,是有點嚇人,直到很多年以後,亦舒的朋友、當年挖掘張國榮出來的經理人周采茨回憶風華絕代的張國榮時還有點不以為然地說:「張國榮一點都不傳奇,怎麼可能是傳奇呢?他有什麼傳奇呢?一個裁縫的兒子,頂多就是一個達人秀裡面出來的,然後變了明星。」

對於出身京劇世家,父親是周信芳的周采茨來說,張國榮確實是個裁縫的兒子,不過他的父親在香港還蠻出名,為馬龍·白蘭度、加利·格蘭特做過衣服,而這個達人秀里出來的孩子最後憑著一己之力兜兜轉轉終成一代巨星。

他工作異常賣力,「多累都準時到達現場,有時侯發覺他疲倦得眼睛都紅了,仍然趕通宵,而且及時完工,接著再歸隊拍電影」(亦舒在1988年的專欄里寫道),八十年代,他的唱片橫掃香港唱片市場,九十年代,他轉戰影視圈,《阿飛正傳》、《倩女幽魂》皆名動一時。

當然,他天生有本錢,是美少年,每一個見過他的人都贊他生得「眉目如畫」,性情更好,體貼細膩,清秀伶俐,見了長輩會叫SIR,開車在小巷碰上鄰居,會把自己的黑色賓士四二零轎車停下禮讓,夜店消遣時看到熟人會無聲無息地幫人埋單……

他們那一代的藝人,包括梅艷芳、許冠傑在內,繼承的仍然是民國戲班子里大佬倌的做派,豪疏大方愛講派頭,一舉一動皆有星味,待人接物皆有人味,最能體現他個性的小細節是2002年沉寂的他接受雜誌採訪,拍照時他提議攝影師以半島酒店的巴洛克式大堂天花為背景拍一張他站著的照片,順嘴說了一句「只有我才襯得起這麼高貴典雅華美的場景吧」。

相熟的記者,也是他的朋友林小姐寵溺地寫道當時的情景:

「他神態自如地擺著各種姿態,臉孔是完全沒有不好看的角度的,真的受他不了,我沒好氣地說:討厭,你就是什麼角度都好看。他欣然受落,風華絕代得來卻很自然而然,真的拿他沒法。他就是那種自己指出自己的優點時帶著坦蕩蕩的童真,你只會覺得他很逗,卻不會覺得他自大那種人。」

【二】

我就是我,顏色不一樣的煙火

「只有我才襯得起半島的天花」,這句話半是玩笑半是傲嬌,說出去,是真的不夠謙遜,但我們都是不完美的人。

更何況是張國榮,他覺得他是藝術家,而藝術家怎麼可能是時刻如履薄冰膽小謹慎的世情男呢。

一個人長得美,又愛美,天生對美的好的東西有著強烈的感受力,不懂得掩飾,也不覺得應該掩飾,於是從來就成為眾矢之的,剛剛出道時唱到興奮時向現場觀眾擲帽,竟然被喝倒彩帽子也被擲回台上,此事被他終身視為奇恥大辱;風頭太健,直逼譚詠麟,引發了香港歷史上最大規模的歌迷紛爭打鬥,昂貴名車被歌迷畫花。

1989年9月他突然在一次公開演出中戲劇性地宣布他將告別歌壇,1990年更高調宣布移民加拿大,離開時他接受《號外》採訪時候決絕地說:「這是我最後一個採訪。」——他對戲劇性的告別姿勢有一種持續終身的特殊的情結,他幾次提到影響他最深的一個姿勢就是偶像山口百惠把話筒輕輕而決絕地放在台上,然後頭也不回地在聚光燈中隱退,那是一個藝人能留給粉絲最漂亮的姿勢吧,決絕而優雅。

問題是,山口百惠退隱有孩子要生要養,而他張國榮退出卻只有溫哥華的漫漫長日要捱,有時,我們的人生比我們想像的要漫長,他將他在溫哥華的私宅路漆成硃紅色,在外人看來,有種十分紅處便化灰的寂寞。

當然是呆不住的,一個正當盛年33歲的男人怎麼可能這麼快開始養老,天天喝茶健身見朋友也很無聊,他轉戰電影戰場,他拍過七十幾部電影,但可惜電影一直不算他的強項,團隊作業,主導權在導演手裡,他永遠無法像唱歌一樣一手操控,1995年,39歲的他食言宣布復出歌壇,重新開始唱歌。

復出的張國榮明顯有著豁出去的放任,他吟唱著「我就是我,顏色不一樣的煙火」,不再隱諱他的性取向,接受採訪,做自己想做的事,演唱會邀得法國設計大師Jean Paul Gaultier擔任整場演唱會的服裝設計,2000年他長發紅裙現身「熱·情演唱會」,誰知引發香港社會巨大的爭議,那段時間,在這個亞洲最保守地方的報紙上不絕於耳的是對他著裝的冷嘲熱諷,甚至強烈圍攻。

【三】

我一生沒做壞事,為何這樣

像一切敏感驕傲又自我的人,他非常不理解庸俗世人的眼光,他耿耿於懷他所受到的不公待遇,他耿耿於懷他的每一次努力都得不到別人的認同,他總是要花費比別人更大的心力才能得到與他人相同的待遇——甚至他就算得到一切也得到不了與別人相同的待遇,他也永遠沒可能得到幸福的童年。

從小父親就「頗中意女人」,一年到頭除了節假日,很少回家,六歲時,他當著父親的面對客人說:「我和爹地不熟。」與母親又無法溝通,成年後母親到兒子家裡玩也還客氣地問,「可不可以用一下你的洗手間啊?」童年只有一個叫六姐的保姆陪著他,「童年是沒有什麼值得我去記得,沒有什麼值得我去留戀」。

圖為張國榮和他生命中最重要的女人

對他而言,童年是個黑洞,成功也是個黑洞,他不明白為什麼人們要向熱情演唱的他丟帽子,他不明白為什麼人們要給他寄元寶蠟燭錫錢咒他死,他不明白為什麼他精心操持的演唱會會給人罵成「人妖」,他不明白大明星如他想拍電影卻拉不到投資,2002年他天真地同記者抱怨說:

「我張國榮為香港歌影壇貢獻了那麼多,得過那麼多的榮譽,為什麼他們不支持我一下?」

他那麼自信,那麼驕傲,那麼高貴,怎習慣被人漠視,怎能忍受被人諷做「過氣」,他是天之驕子,他這麼多年顛倒眾生不費吹灰,慢慢地,他與這個圈子格格不入,他的情緒起伏不定,他開始懷疑自己中了巫術,他說他犯病的時候「渾身的肉都要給撕開」,他說,「我一生沒做壞事,為何這樣?」

香港導演羅啟銳描述過落寞時期的張國榮在北京酒吧里,「很多人都在,石雪、毛寧也在,章子怡在外面熱刺刺地跳的士高,你在房裡面散渙地獨個兒大聲瞎唱,一首接一首,有些歌屬於你有些不屬於你,唱得其實有點心不在焉……沒有人聽到你唱完任何一整闕的歌。後來,就像你最後兩年的心情一樣,你忽然便不唱了,不快地扔下麥克風。大家都靜下來。」

【四】

我比較喜歡那樣的收梢

孤獨似乎永遠都在,錢解決不了,友情解決不了,情人唐先生的陪伴也解決不了,「小時候很寂寞,我是不愛吵鬧、沒有聲音的小朋友,任何人來我家,你在廳,我在房,你完全不知道我的存在,懂事之後,覺得家裡很混亂,有好多人物,但沒有一個關心自己,唯一最疼我的是工人,三年前也過世了。沒人理,沒人教。」

在他去世前的五年里,他幾乎就要到曼谷文華東方酒店住幾天,這裡是他家外的家,他常去的咖啡廳經理說:

「Leslie喜歡坐在最邊上那張台,抽煙,望河,或者是泳池裡的人,遇上香港遊客認出他,他會打招呼。」

「Leslie抽煙,很少帶火機,只順手拿檯面火柴劃火……每次叫咖啡,咖啡擱著不常喝,差不多時間便自動替他換壺熱的……他只想放鬆,吹吹風,頭髮吹亂了也不太在乎。」

他最後一次來,酒店的侍者回憶道:是他死前一年的一月份,那天,我剛好遠遠見他在陽台邊獨坐看海,當時就覺得他的身影很寂寞。

寂寞的他,2003年4月1日,從文華酒店二十四樓躍下,「先撼到咖啡園外的平台,再撼到西餐廳外的廊頂,才翻落在熙攘的中區路上,一下兩下三下的震蕩,一灘兩灘三灘的血印。(羅啟銳語)」

暴烈的碰撞,傳奇的飄零。

完美的男人,不完美的人性。

完美的結束,不完美的結局。

像他演的那個用刀抹過脖子的虞姬,他們傾盡生命,不過是要說一句人們聽不懂的話:「我比較喜歡那樣的收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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