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虞春說春秋:周代弒君是十惡不赦之罪嗎?

如歌的行板

 優美旋律大師柴可夫斯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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讀《左傳》,弒君篡奪是道邁不過的坎,與「春秋無義戰」一樣,春秋時代充斥著各種各樣的奪位之變。作為現代人崇尚非暴力,譴責任何形式的殺人當在情理之中。而漢武帝獨尊儒術後,儒生們對皇權專制投桃報李的表現形式之一就是譴責各種非正常的皇位交替。不過對於所謂的「好皇帝」比如唐太宗、宋太宗、明成祖等,儘管他們的得位過程充滿血雨腥風,但依然不乏歌功頌德者。縱觀二千多年的皇權專制社會,對「弒君篡權」的評價似乎一直採用二分法,一部分人十惡不赦,輿論必殺之而後快,一部分人卻象救世主一樣成了天上的太陽。但儒生們對待春秋時期的弒君,卻總願意堅持政治正確,一律給予抨擊。比如對春秋時期魯國的第一位弒君者魯桓公,後儒們總是在譏笑著,比如宋程頤說:「桓公弒君而立, 不天無王之極也,而書『春王正月,公即位』,以天道王法正其罪也。」甚至認為正是因為魯桓公弒殺了哥哥魯隱公,急於取得國際承認,從而娶了與齊襄公亂倫的文姜,最後給自己帶來身死齊國的報應。似乎天道輪迴,人在做天真在看,人自己不報,天也會毫不留情給予報應。

事實真是如此么?《易》說:「臣弒其君,子弒其父,所由來漸矣。」我們不妨從故紙堆中來找一找「由來漸矣」的西周痕迹。

「幽公十四年。幽公弟晞殺幽公而自立,是為魏公。魏公五十年卒,子厲公擢立。」《史記·魯周公世家第三》

魯幽公和魏公是魯國名義開國國君周公旦的重孫,魯國真正開國祖先伯禽的嫡親孫子,也就是說魯國這個號稱周禮最備的國家傳到第三代就出現了弒殺篡權的現象,幾乎可算是周代第一例流血政變。魯幽公十四年是公元前973年,距離周代建國的公元前1046年才僅僅七十三年,屬於周朝第四代君王周昭王執政時期,成康之治的影響力還在,周王室經濟和軍事實力相當強大,但是周昭王以及他的繼任者對魯國發生的弒殺篡權事件卻聽之任之。魯魏公執政長達五十年,是魯國歷史上在位時間最長的國君。次長者為魯隱公和桓公的爸爸魯惠公,長達四十六年。五十年間,天下共主不管,其他諸侯也沒有討伐的意思,國人也沒有不軌,魯魏公踏踏實實地壽終正寢。然後兒子繼位,晞這枝從此在魯國坐大。

「煬公即位,湣公子鮒祀弒煬公而自立,曰『我當立』,是為厲公。厲公卒,子釐公舉立。」《史記·宋微子世家第八》

接下來宋國的子熙襲殺叔叔宋煬公而自立為君,這就是後來的宋厲公。這場政變的結果是孔子的先祖弗父何從理論上和實際上遠離了君位。這事西周天子同樣沒吭一聲氣。宋國從宋厲公開始改變兄終弟及的傳統而改為「父死子繼」。

懿公九年,懿公兄括之子伯御與魯人攻弒懿公,而立伯御為君。伯御即位十一年,周宣王伐魯,殺其君伯御,而問魯公子能道順諸侯者,以為魯後。樊穆仲曰:「魯懿公弟稱,肅恭明神,敬事耆老;賦事行刑,必問於遺訓而咨於固實;不幹所問,不犯所。」宣王曰:「然,能訓治其民矣。」乃立稱於夷宮,是為孝公。《史記·魯周公世家第三》

魯魏公一枝平安地傳到孫子魯武公,一天,武公帶著長子括和少子戲去朝拜周宣王。按照周代姬姓國普遍實行的「父死子繼」制,魯武公的繼任者應該是括。可是周宣王跟戲特別對眼,於是端著天子的架子一定要魯武公改立戲為太子。有沒有明白人?有,周大夫樊仲山父。他對宣王諫言:「廢長子立少子是不合制度的;不合制度,必然觸犯君王命令;觸犯君王命令,一定為被誅殺:所以發布命令不能不合制度。如果下令卻得不到執行,政權的威信就無法建立;辦事不合制度,百姓將會背棄主上。下級事奉上級,年少者事奉年長者,是合乎制度的行為。現在天子封建諸侯,立諸侯的小兒子為繼承人,這是教百姓做不合秩序的事。如果魯國聽從這種安排,諸侯就會效仿他,那麼先王的訓命就會阻塞不行;如果魯國不聽命令而遭懲罰,這就等於您自己違背先王的訓命。懲罰他有錯,不懲罰他也有錯,君王還是好好考慮這件事吧。」(《史記(文白對照本)》,韓兆琦主譯,中華書局2008年1月北京第1版)可宣王根本聽不進去。小兒子繼位就這麼按照王命定了下來,戲就是後來的魯懿公。

魯懿公執政到第九年,估計他的一些政策不能得到國人的認可,於是「括之子伯御與魯人攻弒懿公,而立伯御為君。」伯御當了十一年太平國君,周宣王越想越不對勁,於是出兵討伐魯國,滅了伯御,根據周室宰相樊穆仲的建議立魯懿公的同胞弟弟稱,這一枝一直從西周晚期執政到春秋乃至國滅。這個樊穆仲號稱是周太王古公亶父的後裔,一般稱周仲甫,在無錫浦氏家譜中尊為浦氏祖先。如果確實如此,可以毫不誇張地說,浦家的老祖選定了魯國的接班人。虞春以為,周宣王出兵干預弒君篡國的「罪人」,無非是伯御忤逆了周宣王君位的遠距離指定,而宣王時有「中興」的美名,魯國的實力無法與其匹敵。跟天下共主比的是拳頭,與周禮有半毛錢的關係嗎?史官就是有董狐之筆,直書「XX弒君」,那又能改變什麼呢?時間會沖淡一切,老百姓接受是最重要的。

由此可見,西周年代君位的爭奪也很慘烈,流血弒殺經常發生,見多了血的人不容易衝動。政治家們常說:「那是他們本國的事情,我們不便干涉內政。」把弒君者稱為「賊」必殺之而後快那是專制體制下後儒們嘰歪出來的東西,後儒們不這麼挖空心思又怎麼能體現他們對專制君主的忠心呢?周代的人只相信天命,守得住君位,就是天命還在,守不住君位,那也只是「天命不再」。所以當君主的要時刻關心民心所向,否則便可能丟失君位。戰國時期的孟子先生都不認為弒君是件十惡不赦的事情,《孟子·萬章下》中記載了孟子與齊宣王的一段對話,中心思想就是「國君犯錯屢勸不聽就換了他」,怎麼個換法?毛澤東說過:「革命不是請客吃飯,不是做文章,不是繪畫繡花,不能那樣雅緻,那樣從容不迫,文質彬彬,那樣溫良恭儉讓。」對於不願自覺退出歷史舞台者只能是要他的命,也就是弒殺。

康有為在《新學偽經考序》中說:「閱二千歲月日時之綿暖,聚百千億憐纓之學問,統二十期王者禮樂制度之崇嚴,一咸奉偽經為聖法,誦讀尊信,奉持施行違者,以非聖無法論,亦無一人敢違者,亦無一人敢疑者。且後世之大禍,日任奄寺,廣女色,人主奢縱,權臣篡盜,是嘗累毒生民,覆宗社者矣,古無有是,而皆自劉教開之,是上為聖經之篡賊,下為國家之鶴毒者。」他的這番話有其推動維新變革的政治意圖,但用《史記》來印證,幾乎就是一派胡言了。

進入春秋,王綱解紐,弒君就更不是十惡不赦之罪。民,才是統治者的天。得民心者才能得天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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