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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大「碰瓷酒駕」案件能否換來「酒醒時分」?

最大「碰瓷酒駕」案件能否換來「酒醒時分」?

日前,最大「碰瓷酒駕」團伙在蘇州落網,這群人以寶馬、賓士、凱迪拉克等豪車當碰瓷道具,把酒駕者當成「獵物」。這是江蘇警方迄今為止破獲的最大一個「碰瓷酒駕」團伙。而此類針對「酒司機」的碰瓷作案,作為一種新型犯罪手法,已在國內不少地方出現,值得警惕。

故事開頭很平淡。蘇州相城的錢某與朋友相約在KTV玩耍,喝了一點啤酒。到了半夜,聚會散場,錢某覺得喝得少,又是半夜沒人查,不聽朋友勸阻,執意自己開回家。一路開過幾個路口,來到一條車少的鄉間路,他突然聽到車後傳來「砰」的撞擊聲,車子大晃一下。這就是「碰瓷酒駕」團伙導演的一幕大戲,酒駕者乖乖被騙走了4萬元。

我們來看看「碰瓷酒駕」團伙實施犯罪的細節:其一,專門守候在酒店、歌廳、舞廳門口,尋找醉酒客人;其二,在深夜時分尋找醉酒駕駛者,這個時候執法人員基本都收工了;其三,在一些偏僻地方,偏僻路口等待醉酒駕駛者。

不能不佩服這些騙子的「騙子經驗」,他們真夠聰明的。就是因為有了這些「騙人經驗」,才有了「碰瓷酒駕」團伙的「每一次都成功」。醉駕者即使知道自己被做了局也不敢聲張只能乖乖掏錢,因為他們有醉駕的事實,不想把事情鬧大。

醉駕已經入刑,何以還是有這麼多醉駕者成為不法人員案板上的羔羊?這至少說明一點,警方對於醉駕的打擊還沒有做到「沒有縫隙」。騙子落網了,然而留下的反思空間卻很大。

比如說,警方對於醉駕的打擊,應該學習一下「碰瓷酒駕」團伙「騙人經驗」。不如把「騙人經驗」變成「執法理念」。一個方面,要組織更多警力在娛樂場所門口「守株待兔」,這樣不僅能夠打擊更多醉駕者,還能減少交通事故發生;一個方面,要把執法時間延伸到深夜時分,這個時候醉駕者有僥倖心理,認為警方已經下班了;再一個方面,要梳理出「躲避醉駕查處」的偏僻小路,這些地方往往會是醉駕者最放心的地方,警方執法要在主要路口,也要到「羊腸小道」。

刑法修正案(八)正式將「醉駕」納入犯罪。儘管如此,一些車友往往抱著僥倖心理,酒後駕車回家,結果被不法分子「盯上」,由於喝了酒不敢報警,最終不得不支付大額的賠償費。開著豪車專門盯著「醉駕的人」,這些不法人員也是「歪打正著」,「成功」發揮了「治理醉駕」的作用,然而這種「以惡制惡」的犯罪也是決不允許的。不過,這倒是給那些任性駕駛的醉駕者提了個醒:想不被人「做局」,就要牢記酒後別開車。

最大「碰瓷酒駕」案件能否換來「酒醒時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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