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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月入10萬,卻買不起3萬塊的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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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林宛央

本文經作者授權發布

—1—

前幾天,和幾個朋友吃飯,其中有一姑娘說她打算入手一款最新的Celine的包,差不多要3萬塊,國外買要便宜點,剛好她最近要去國外,順手就去買。她轉過頭問我說:「你之前的包也背好久了,這次我幫你帶個新的吧。」

我連連搖頭,表示拒絕:「算了,我買不起,一次花掉幾個月的生活費,我肉疼。」

她笑說:「少來。我一個月掙五千塊錢都不怕,就你和你老公那收入,有什麼不敢的?」

可我真的怕。

不光我怕,我老公也怕。

前一陣,他之前帶的手錶壞了,打算買個新的。他這些年一直花錢很節制,幾乎從不買什麼奢侈品,我私心想著,既然這次剛好有需要,就像讓他買塊比較好的表。

和他一起逛了好幾次商場,看了像勞力士、百達翡麗、積家等好幾個高端手錶店,稍微好看一點的,差不多都要5w以上。

無論我怎麼勸他,他還是狠不下買這麼貴的表,最終只是買了一個中端品牌,價格他也能接受的表。

後來,他的朋友看他戴了新表,聊起這個事,就說:「你怎麼沒買一塊更好一點的呢?」

我老公說:「太貴了,捨不得。」

結果,他朋友的反應和我朋友一模一樣:「怎麼會呢?你看我一個月才掙萬把塊,尚且買了個5萬多的表,你比我收入還多,有什麼不敢的?」

我相信大家一定經常遇到這樣的情況,一些月入十萬的人,不敢買哪怕1萬塊錢的包,但一些月入3000的姑娘,卻經常背3萬塊的包。

我也常常問自己:「何以消費觀差距如此之大?」

從前,我想當然地認為那是人性深處的愛慕虛榮所致,把這種現象歸結為攀比之風。

但後來,當我在深夜之中一次次復盤到底要掙夠多少錢,我才會也才敢像那些姑娘一樣對奢飾品一擲千金時,我終於不得不承認:我月入十萬,也不敢買3萬塊錢的包,歸根究底還是因為窮。

—2—

我曾經和一個朋友探討過這樣一個話題:「當你掙夠了多少錢,你會選擇買一件愛馬仕。」

她幾乎不假思索地告訴我:1000萬。

我深有同感地點頭。

我和她都是從小地方出來,一步一步在這個大城市生活下來的人,如果你沒有千辛萬苦地奮鬥過,你不會懂這種感覺。

在沒有掙夠1000萬之前,我們的錢都要反覆仔細思量怎麼花才划算。要買房,要買車,要貸款,要為在這個城市紮根付出極大代價,要為父母養老預留足夠資金,要為人生隨時而來的生老病死做好防範。

在一個大城市,想要周全我所說的這一切,只用1000萬,那已是極其幸運。

而我那個月入幾千,卻敢買3萬塊錢包的朋友,她和我們不一樣。條條大道通羅馬,而她生在羅馬。她是那種睡在豌豆上的公主,我和她之間隔著二十張床墊子還有二十床鴨絨被。

她無需考慮房子、車子,亦不必貼補家人,她的錢無需為他人避風雨,早在我一磚一瓦給自己的人生壘砌基石之時,她的父母已經為她安排好了一切。

她的3000塊,每一分都是剩餘的、閑置的,而我的月入十萬,只不過是在彌補我和她父母之間的差距,為紮根當年不屬於自己的城市和階層完成積累。

她的3000塊,看似很少,卻可以稱作資本;我的月入十萬,卻只夠生活成本。她是一回首,已然花團錦簇,而我正在用現在的收入,鋪平來時路。

她是賞花人,我是趕路人。賞花人當然有資格,用錢買自己喜歡的一切。

除了對錢的用途有不同的規劃之外,貧與富之間,也日漸滋生了不同的消費習慣。

很多月入十萬卻仍然節儉的姑娘,真的是因為她從小就已經養成了「錢不可亂花」的意識,她們始終有張愛玲所謂「惘惘的威脅感」,因為窮怕了,吃過沒錢的苦頭,特別害怕再回到那種日子,所以凡事皆懂「收斂」,對「小富即安」有著近乎痴迷的信仰。

而那些家底好,哪怕現在月薪少的姑娘,她們沒受過窮的難,最懂物質的好,也最會滿足自己。

就像那個被人罵香港第一敗家女和「拜金女」的名媛章小蕙,從小在錦衣玉食中泡養著長大,不知錢來得艱難,但卻比任何人深知錦衣玉食有多好,所以在3000塊錢和3萬塊的包之間,她會很輕易地選擇以錢易包,她沒有那種1分錢難倒英雄漢的經歷,不知道錢省下來是可以救命的。

我從來不覺得章小蕙拜金,她是單純地喜歡享受世界一切美好物質,並非愛錢。

—3—

而那些深刻窮過的女明星像趙麗穎、謝娜,之所以會被人diss節儉,是因為前後兩種境遇的天差地別,讓她們比任何人都更清楚,金錢能給一個人甚至一個家庭帶來怎樣的平和靜好。

她們珍惜錢,也珍惜此刻一分一厘掙來的美好生活。

所以現在,每當有人問我「為什麼有些姑娘能掙那麼多錢,卻還是在花錢上那麼小心翼翼」的時候,我都會坦然說一句:「因為我們真的窮」。

我也很慶幸,那些後來變得有錢的姑娘,沒有因為過去的「沒錢」而和自己較勁兒,用一些自己也不愛的物質,而試圖讓別人高看一眼。

太多窮過的姑娘,是最怕別人說自己窮的。

年少時那些圍觀者拋過來的白眼,成為盛夏里最刺眼的那道光,跟隨了她們一輩子,讓她們煎熬地抬不起頭來。

所以後來,她們就一定要用錢,蓋住那道光,總是在面子這種事上,處處掐尖要強,稍不留意就栽進了聲色犬馬的幻象里。

像是王安憶《長恨歌》里的王琦瑤,一個「滬上名媛」的名頭就讓自己昏了頭,從此迷戀上紙醉金迷的生活,自覺憑此可以擺脫過去被人瞧不起的恥辱感,最終被物質所反噬。

始終還是拎不清。

虛名再盛,仍然是虛的,觀眾一散場,陡然跌落的只有自己。

我曾經也怕過,也不合時宜地狂買奢侈品,也不知眉眼高低地炫耀過「我才不是窮姑娘」,但最後發現,那一切並沒有讓我很快樂。

金錢和物質,其實都是很單純的東西,學會享受它們就好,但千萬不要去試圖證明什麼。

我用了很多年才學會和金錢握手言和:不試圖靠它抬高身價,也無意糟蹋它,貶損它,只願,它能成為我人生的某一種托底,讓我和溫暖的一切在一起。

作者簡介:林宛央

瀟洒主義者,暢銷書作者,影視編劇。一個不走千篇一律人生,卻過得很自在的姑娘。忌矯情,治拎不清,討厭很盲從,公眾號:宛央女子(apple1990-ku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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