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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地補償不是「給錢」這麼簡單,選擇安置方式請慎重!

近幾年,隨著國家經濟的高速增長、城市的快速擴張以及城鎮化戰略的積極實施,越來越多的農村集體土地被徵收。雖然依照《土地管理法》的有關土地徵收的第四十七條規定: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的總和不得超過土地被徵收前三年平均年產值的三十倍。儘管能拿到一定土地補償款,但農民喪失了祖祖輩輩都是依賴土地,同時又缺少其他收入來源。那麼喪失土地的農民還有沒有其它政策依據來穩定自己的生活水平?

2004年,國土資源部制定了《關於完善征地補償安置制度的指導意見》,對被征地農民的安置途徑進行了規定。主要有以下四種安置途徑。

1.農業生產安置

即村內發包給農戶之外的耕地,比如集體機動地、承包農戶自願交回的承包地、土地開發整理新增加的耕地等,可以重新分配給被征地的農民。但經過前兩輪發包之後能分的地基本都分完了,並且有政策規定機動地不得超過村集體耕地面積的5%,加之農村各家各戶人口變化之大,僅有的一點機動地無法滿足重新分配的需求;對於絕大數村莊來說已無可開發的土地;多數承包戶自願交回的耕地更是寥寥無幾,基本都是在村集體內部按照親緣關係「繼承」經營了。所以這條路很難行得通。

2.重新擇業安置

雖然每個農民都是種田能手,但離開了土地進入其它崗位就顯得欠缺專業的技能了。所幸勤勞的中國農民接受能力很強,學習很快,可以利用長期在農村積累的各種技能,結合政府組織的多方面的創新創業培訓,在短時間內適應其它工作要求。

例如河北邱縣每年都組織幾次新農民創新創業培訓,為他們提供技術、資金和政策支持,並提供創業空間,為需要在農村創業的人提供全方位的保障。這是一個農民轉型的機會,農民沒有了土地,但可以轉型為提供專業的涉農服務。例如近幾年各地開展比較火熱的土地託管、糧食銀行和農業社會化服務等。

3.入股分紅安置

入股分紅安置和傳統的現金補償的做法有所不同,因土地當上了股東,年年能得到分紅。政策聽起來是個好政策,到底能否得到真正的實惠才是老百姓最關心的問題。

其實小編認為這個政策對於失地農民來說根本行不通,他們失去了土地,怎麼拿土地入股?有人說可以拿補償金入股,那麼前提是要有土地股份合作社才行,這樣的前提在大多數村莊是不存在的。

4.異地移民安置

如果本地區確實無法為失地農民提供基本生產生活條件的,在充分徵求集體和農民的意見後,可以實行移民安置。

移民安置的代價太大了,這裡不是說國家和政府的代價有多少,而是說背井離鄉的農民。據說建三峽大壩,進行了百萬移民,小編就認識其中的一戶,從三峽地區移民到了江西婺源,並按照政策重新分配到了土地,但作為外來人,在陌生的鄉村中備受排擠,很快就在各種錯綜複雜的環境中失去了土地。相信有過十年八年農村經歷的人都能明白這是鄉村社會的潛規則。還是建議有條件的人轉移到城市中去,或者留在當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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