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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島夷志略》是怎樣一本奇書

原標題:《島夷志略》是怎樣一本奇書



《島夷志略》寫了些什麼?張翥的序做了歸納:「山川、風土、物產之詭異,居室、飲食、衣服之好尚,與夫貿易賚用之所宜。」之所以寫山川河流、地形地貌、氣候、植被、田土等自然地理,是為了認識這片土地,不至於迷失道路。之所以寫居室、飲食、服飾、風俗、性情等人文地理,是為了認識生活在這片土地上的人民,以便和他們打交道,做生意。之所以不厭其煩地記載鹽、酒、食物這些日用品,是為了便於商船進行物資補給,免得忍飢挨餓。至於對各地土產和「貿易之貨」的詳細記載,其目的最簡單:我們是來做生意的,最關注的就是你需要什麼,我能給你什麼。

記述域外風物內容龐雜



《島夷志略》記載的各地土產、奇珍異寶名目繁多,不過汪大淵並沒有進行分類。好在早於《島夷志略》成書的《大德南海志》卷七《舶貨》對外貿商品有著很好的分類。這一分類包括寶物(如象牙、犀角、鶴頂、珊瑚、龜筒、玳瑁等)、布匹(如白番布、花番布等)、香貨(如沉香、速香、降香、檀香等)、藥物(如胡椒、丁香、硫黃等)、諸木(如蘇木、烏木、紅紫等)、皮貨(如鯊魚皮、皮席等)、牛蹄角(白牛蹄、白牛角)、雜物(如黃蠟、花白紙、藤席、藤棒)等八大類。這八大類物產散見於《島夷志略》的各篇,出現頻率較高的土產有玳瑁、降真香、沉香、速香、胡椒、黃蠟、象牙、翠羽、木棉、青布、占城布、蘇木、檳榔等十幾種。


《島夷志略》記載的「貿易之貨」也是名目繁多。如果說各地土產是元代舶商收購的對象,那「貿易之貨」則是售賣的對象。當然,兩者不能截然分開。舶商售出的貨物並非都是中國出產的。海上航線是漫長的,每艘船的倉容也是有限的。在貿易過程中,船艙中的島夷土產和中國商品處在流動過程中。該書的「麻逸」一節記載的「蠻賈議價領去博易土貨,然後准價舶商」,就是舶商與蠻賈進行的中國商品和外國土產實物交易。像各種處州龍泉窯瓷器、鐵器、炊具、紡織品、樂器,都在「貿易之貨」行列。如果說上述物品是商船從中國帶出來的「國貨」,那麼象牙、胡椒、麻逸布、樟腦等「貿易之貨」顯然是從某些島夷中交易而來,然後漂洋過海賣給另一些島夷。


列出上述商品名稱,不禁對汪大淵的身份產生了一些懷疑。他不僅是個小人物,而且是一個不太安分的小人物。他識文斷字,知書達理,難道不知道自己從事的是違禁品貿易?


據元代法律《至正條格》卷第十二《斷例·廄庫·市舶》規定:「金銀銅錢、鐵貨、男子婦女人口、絲綿段匹、銷金綾羅、米糧、軍器,並不許下海私販諸番。違者,舶商、船主、綱首、事頭、火長,各決壹佰柒下,船物俱行沒官……」 當然,元朝的法令也未必能走出大都城,舶商們遊走於島夷世界,為的是養家糊口、發家致富。汪大淵自稱寫這本書是為了「表國朝威德如是之大且遠也」,但他在《島夷志略》中毫不隱諱地指導舶商如何進行「違禁品」貿易,或許這些早就是上下默認的事實了。



且不管動機如何,貨已備齊,接下來就是如何開張啦!做生意不能只有貨沒有錢。各個國家或地區的貨幣形式不一,正如《島夷志略》書中所說「西洋諸番國,鑄為大小金錢使用,與中國銅錢異」。除了銅錢,元朝還使用中統鈔。這樣,就出現了不同貨幣之間的折算問題。像交趾(時稱安南大越國,在今越南北部)國流通銅錢,交易時「民間以六十七錢折中統鈔一兩,官用止七十為率」。再如烏爹國(在今緬甸),該國「每個銀錢重二錢八分,准中統鈔一十兩,易『貝八』子計一萬一千五百二十有餘,折錢使用」。「貝八」子是一種貝殼幣,在羅斛國(在今泰國華富里)、暹國(在今泰國宋家洛一帶)、北溜(今馬爾地夫)等地也流通。當然,貝殼幣畢竟是一種較為原始的貨幣,像龍涎嶼(在今印度尼西亞蘇門答臘北部亞齊附近)則使用金屬貨幣,「貨用金銀之屬博之」。再如明家羅(在今斯里蘭卡卡盧塔拉附近),「舶人興販,往往金銀與之貿易」。

身入島夷世界,人生地不熟,光有錢有貨還不行,做生意離不開當地商人。例如,當商船抵達麻逸(今菲律賓民都洛島)之後,就有「蠻賈議價,領去博易土貨,然後准價舶商」。


汪大淵兩次遠航歷時七年


年僅20歲的汪大淵首次從泉州搭乘商船出海遠航,歷經海南島、占城、馬六甲、爪哇、蘇門答臘、緬甸、印度、波斯、阿拉伯、埃及,橫渡地中海到摩洛哥,再回到埃及,出紅海到索馬利亞、莫三比克,橫渡印度洋回到斯里蘭卡、蘇門答臘、爪哇,經澳洲到加里曼丹、菲律賓返回泉州,前後歷時5年。元順帝至元三年(1337),汪大淵再次從泉州出航,歷經南洋群島、阿拉伯海、波斯灣、紅海、地中海、非洲的莫三比克海峽及澳大利亞各地,至元五年(1339)返回泉州。


在宋朝,商航分開經營。古代的航海貿易中,船家也是貨主,到一個港口之後邊賣邊買,到下一港繼續這樣的營運方式,如此一來拉長了在港口時間。一個貿易周期要1至2年的時間。在宋朝,海外港口出現了駐港中國商人,他們在大食的首都巴格達開闢了中國商品市場,在阿曼灣的沒翼(蘇哈爾港)設立了儲運貨棧,在朝鮮、交趾都有中國商人駐港貿易。在泉州、廣州等港也聚集著不少番商,這些人從航海活動中分離出來,成為單純經營進出口買賣的商人。


宋朝也出現所謂的「番船主」也就是專門從事經營船舶遠洋運輸的經營人。他們替貿易商運載貨物到指定的港口,收取運費作為報酬(少部分船主也會做些買賣賺取外快)。而元朝的汪大淵屬於哪類人?我們不得而知。

不過,汪大淵的《島夷志略》中,多處記載了華僑在海外的情況,例如泉州吳宅商人居住於古里地悶(今帝汶島);元朝出征爪哇部隊有一部分官兵仍留在勾欄山(今格蘭島);在沙里八丹(今印度東岸的訥加帕塔姆),有中國人在1267年建的中國式磚塔,上刻漢字「咸淳三年八月華工」;而龍牙門(今新加坡)「男女兼中國人居之」;甚至馬魯澗(今伊朗西北部的馬臘格)的酋長,是中國臨漳人,姓陳,等等。


不過,《島夷志略》所載內容,有些估計並非汪大淵親身經歷,而屬於傳聞。因為有的記載,即使是在玄幻小說盛行的今天,也是讓人無法相信的。


內容是寶貴的,那該採用什麼體例加以組織呢?在形式上,我們在《島夷志略》的字裡行間看到了成書於先秦時期的《尚書·禹貢》的影子。


不過,「島夷」並非一個好詞,南北朝時期「南北分治,各有國史,互相排黜,南謂北為索虜,北謂南為島夷」。這個不招待見的詞自然被元代繼承和發揚,以此區別於華夏、中土。張翥在《島夷志略》序言中說天地元氣「其所能融結為人為物。惟中國文明,則得其正氣。環海於外,氣偏於物,而寒燠殊候,材質異賦,固其理也」。言外之意,島夷們得不到天地正氣的垂青。島夷這頂帽子在元代被扣在日本、高麗等頭上。黃溍發出豪言壯語:「日本,蕞爾島夷,不足煩天討。」

島夷的世界很大,汪大淵的島夷並不包括日本和高麗,並不像《混一疆理歷代國都之圖》那樣突出地表現朝鮮半島。為了描摹自己看到的島夷世界,汪大淵借鑒了《禹貢》的筆法。此舉並不奇怪,《禹貢》被視為「古今地理志之祖」,模仿它,不丟人。


元代版的海上絲綢之路


2014年6月22日,中哈吉三國聯合申報的絲綢之路「長安—天山廊道路網」成功入選世界文化遺產。兩年前,泉州、廣州等九市聯合申報的海上絲綢之路史跡入選《中國世界文化遺產預備名單》。我們必須清楚絲綢之路的海陸之別。絲綢之路的本意,是指陸路上連接東西方的商道,起初它的大宗運輸物資是絲綢,由此得名。既然是商道,是用來做生意的,必須考慮到成本,考慮投入產出比。所以,這其實是個經濟地理學問題。


唐代以後,中國經濟重心已經實現了南移。首都也從偏西的長安、洛陽遷至更靠近沿海的城市。元代的泉州、廣州、慶元、杭州、溫州、澉浦等外貿港口,無一例外位於南方沿海。這樣,海運就成了國際貿易的最佳交通方式。


所以,在《島夷志略》里,我們發現一船貨物里既有粗瓷碗、大瓦罐、鐵鍋、銅鼎等體積重量都很大且價值較小的貨物(例如,1969年在廣東省珠海蚊洲島海底元代沉船中就出土了元代龍泉窯瓷碗),又有木材、鐵塊、象牙等重量較大且價值較大的貨物,更有金銀、鶴頂、珍珠等體積最小且價值最大的貨物。至於各色布、絹、緞、帛,更不在話下。可以說,海上絲路運載的貨物種類和數量遠非路上絲路可比。


汪大淵《島夷志略》的價值,在於為我們解讀元代中外經濟文化交流提供了細緻入微的標本。對《島夷志略》的解讀,無疑細化和豐富了我們對海上絲綢之路的認識。我們從汪大淵的記載里看到了這樣一個貿易實況以及浩浩蕩蕩地在海上航行、在「島夷」世界穿梭開拓的中國古人形象。這個元代版的海上商路,為我們理解古代中國的地理視野提供了一個再好不過的註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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