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遭敵人炮擊時,彈坑真的是最安全的地方嗎?參戰老兵親歷記

作者:復和老兵

152加榴炮射擊

戰場上,遭敵人炮擊時,彈坑是否最安全,在這方面,是我在部隊的專業,所以,有必要在此與大家展開討論。

首先,眾所周知,彈坑的形成,是有炮彈爆炸效力造成的,彈坑的大小、深淺,是有火炮的口徑,彈藥質量、引信、土質和地形條件、命中角所決定的。

火炮口徑越大,彈藥質量越好,命中角越大,土質相對鬆軟,使用瞬發引信,彈坑就越大,其他條件不變,使用短延期、延期引信,彈坑直徑就會小,但是彈坑深。

炮彈的種類:榴彈、甲彈、特種彈。

在這裡主要講榴彈的效力:

榴彈效力分別為:破片效力、衝擊波效力、侵徹效力、爆破效力。

1;破片效力——利用彈丸炸裂後形成的大量破片毀傷目標的效力,叫「破片效力」。

2:衝擊波效力——射彈在空氣中爆炸時產生的高溫高壓,使周圍空氣的壓力和密度迅速上升,形成一個空氣壓縮層向四周擴散,這種高速運動的空氣壓縮層稱為衝擊波,利用衝擊波毀傷目標的效力,叫「衝擊波效力」。

3:侵徹效力——裝定短延期或延期引信的榴彈,對不太堅固的目標射擊,依靠其重量和速度能侵入目標的一定深度再爆炸,使炸藥的爆炸作用取得最大的效果,這種侵入目標的能力,叫做「侵徹效力」。

4:爆破效力——用短延期榴彈對土木質工事射擊,當彈丸命中或落於目標附近,依靠其侵徹效力侵入目標或土壤至一定深度,炸藥爆炸時形成高溫高壓的氣體和強烈的衝擊波,猛烈的衝擊周圍的物質,並把上部掀掉,形成大的彈坑,在這過程中,重要靠的是「爆破效力」。

榴彈的各種效力,必然形成彈坑,舉例說明:

使用短延期引信,在一般土壤情況下彈坑半徑:

85加農炮: 1m

100迫擊炮、107火箭炮:1,2m

122榴彈炮、130加農炮:1,5m

152加榴炮: 1,8m

這個彈坑可夠大的

由此可以確定,在開闊地,沒有遮蔽物的戰場上,彈坑是最好的掩體,尤其是152加榴炮彈,可以形成深達1,5米,直徑3、6米的彈坑,毫無疑問,在戰場上,遭敵炮擊時,沒有地形地物可以利用時,彈坑是最好的單兵掩體。

那麼再來討論一個彈坑內,會不會再有其他的炮彈落入,這就需要了解炮兵的射擊常識。

炮兵射擊決定開始諸元的方法:簡易法、精密法、成果法、彈測法。

炮兵射擊包括直接瞄準射擊,間接瞄準射擊。

炮兵射擊的種類:試射、壓制射擊、殲滅射擊、破壞射擊、妨害射擊、集中射擊、攔阻射擊、重迭射擊、分段射擊、計劃內射擊、計劃外射擊、急襲射擊、監視射擊。

以上諸多射擊中,一般情況下,試射、直瞄射擊、監視射擊、妨害射擊用炮較少,一般用一門火炮。

直瞄射擊:一般是近距離射擊,在火炮的直射距離之內。

舉例:122榴彈炮,一號裝葯,目標高2米時,直射距離560米,在560米以內,炮彈的彈道是直的,完全不考慮地球引力,炮彈所形成的彈坑,在訓練有素的瞄準手操作下,可以重疊,幾率非常大。所以直瞄射擊,一個彈坑內,同一門炮射擊,可以落入N發炮彈。彈坑是最危險的地方。

試射:一般有炮連的基準炮射擊,對目標進行試射,因為每次都要加減表尺、方向,所以,前一發炮彈形成的彈坑,絕不會落入第二發炮彈,也就是說,敵人進行試射時,彈坑是最安全的地方。

監視射擊、妨害射擊:一般用一門炮。通俗來講,就是建立炮火封鎖線。用一門炮,時間不定,射擊諸元稍微變化,或者不變,對敵人進行襲擾射擊。

這個彈坑也不小

舉例:1979年2月20日,在越南高平省復和縣,我的戰地筆記記載:我炮兵26團「八連對著迷(地名)敵機槍火力群行破壞射擊後,(然後)進行監視射擊,每分鐘一發,一門炮射擊。上級表揚了我炮兵群」。

如果敵人進行監視射擊、妨害射擊時,一個彈坑絕不會落入第二發炮彈。彈坑是最安全的地方。為什麼呢?聽我詳細講解。

用同一門火炮、相同批次的彈藥,裝定同一射擊諸元,由相同的炮手用相同的手法操作,連續發射多發,射彈並不落在同一點上,而是分布在一定範圍內,這種現象叫「射彈散布」。

產生射彈散布的原因:

1,火炮方面:每次發射時炮身溫度、炮膛清潔程度和炮身上下、左右跳動的微小差異。

2,彈藥方面:各次發射葯的重量、質量、溫度、濕度等微小差異;彈丸的重量、直徑、形狀、重心位置、彈帶硬度和構造、彈體表面光滑程度的微小差異;時間(電子)引信作用時間上的微小差異。

3,炮手操作和陣地設置方面:操作時每次裝定分劃、居中氣泡、瞄準位置、裝填炮彈和拉火的力量、手法的微小差異。發射中火炮兩輪及駐鋤周圍的土質鬆動的微小差異。

4,氣象方面:每發射彈在空中飛行時的氣溫、氣壓、風速、風向的微小差異。

綜上所述,由於四個方面的原因。同一門炮發射時,兩發炮彈絕不會落入同一彈坑,落入同一彈坑的概率比中百萬大獎還難。

射彈散布與炮種沒有任何關係,不分加農炮、加榴炮、榴彈炮、火箭炮,迫擊炮。

如果有人講,我用一門炮,向一個目標,射擊3000發炮彈,難道就沒有兩發炮彈落入同一個彈坑么?答案是肯定的。

但是,任何部隊不會用一門炮,向一個目標發射3000發炮彈,因為已經超出了火炮的使用壽命,除了腦殘會想出這樣的問題,任何一個頭腦健全的人,不可能沒事找事把打炮當放鞭炮。

我在部隊十幾年,經過無數次實彈射擊,兩次參戰,記得一次發射炮彈最多,是在1979年2月20日配屬54軍162師在越南復和縣對越軍一個連守衛的高地射擊,全團12發急促射,射擊完畢後,有的火炮的制退液噴出來了,不能繼續射擊,修理工緊急搶修,才繼續參戰。平時射擊,最多就是4發、6發、8發急促射。

有的人會說。我們的火炮質量不好,打十幾發炮彈就不行了,這樣認為的人,是沒有炮兵知識的人。急促射是用最快的速度把炮彈發射出去,如果一次發射炮彈太多,火炮的各個部件承受不了。就像「紅岩"炮車牽引152加榴炮,行軍速度平時五、六十邁,如果叫它跑100邁也行,但是,跑不到一個小時,大炮的輪子就會自燃起火了。

在戰場上,如果敵人不是以連、營、群規模對我進行急促射,敵人進行單炮射擊,彈坑是最安全的地方。

如果敵人進行建制單位進行急襲射擊。彈坑並不是最安全的地方,因為造成這個彈坑的那門火炮,不會有第二發炮彈落入此彈坑,但是,其他火炮發射的炮彈也會落入此彈坑,此彈坑的落彈概率,與其他地方沒有區別。

使用「集火射向」與「平行射向」有所區別,使用「集火射向」一個彈坑落入兩發炮彈的概率比「平行射向」更大。

但是,為防止敵人破片效力的殺傷,在沒有其他隱蔽物的情況下,彈坑仍然是最安全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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