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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識分子與知道分子

與重負嬉戲

TheRunningCain

Five String Serenade

 So Tonight That I Might See

Mazzy St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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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段時間看了很多所謂乾貨,一來為了應付考試,二來也算是對這些年以讀書為借口的無所作為有個交代。朋友說,此時我應該是到達知識的巔峰了。可我說不,這充其量只能算作「知道」的巔峰。

依我看,知道就是把所有的知識都背下來,然後找到適合的場合把他們和盤托出,其目的是讓最多人讚歎和羨慕,讓小部分人嫉妒和厭惡,讓自己獲得一時的滿足甚至是自負。然背東西是人人都可以的,只不過聰明人用時短一些,笨的人用時長一些罷了。那又怎麼樣呢,你笨你就先飛唄。如果從功利主義角度來看,你們最終的結果都是一樣的口若懸河,那誰會在乎你每天幾點起幾點睡,喝幾杯咖啡又喊幾次累呢?但事情是這樣,知道過後究竟留下了什麼才是值得關注的問題。艾賓浩斯的記憶曲線揭示了人類記憶的普遍規律和困境。在這樣的困境之下,如何把知道換算成知識就顯得尤為重要了。

從這個角度來看,知識首先不同於知道之處,就是它的最終指向。一個有趣的類比是德昆西對知識的文學和力量的文學的區分。在他眼中,知識的文學近似科學,只提供事實和概念卻無法描述人性本身,因此根本不值得納入文學的範疇。力量的文學則立志於感化和升華人的精神,並加強人對於無限和真理的體認。然而要我說,真正的知識又何嘗不是如此。它肯定不是用來炫耀的資本,甚至知識越多越「反動」,你會因為參透了某些真相而心驚膽戰。分享固然可以,但分享之前你每每要暗自蹉跎,不知道這深層精神的傳播將為你引來怎樣的厄運。但知識根本不同於知道之處也正在於此。它身上背負著道德的光暈,絕不能因為害怕而封閉自身。換句話說,縱使付出生命的代價,真正的知識也必須得到傳承。從這個意義上說,我們已然看到太多的烈士了(從耶穌到布魯諾,從哥白尼到馬丁路德)。然而這裡又引出了一個問題: 烈士們如何確認自己所捍衛和傳播的就是真理?

要確定一項陳述是否能成為真理,我們首先要回答的問題是,真理是有條件的嗎?英語在講一般現在時的用法時說,真理性敘述不管出現在何時何處都應該使用一般時態,因為他們是永恆的,無條件的,比如太陽的升降和潮汐的漲落。可現在我們知道,這其實也是一種地球本位的思想。如果我們站在浩瀚的宇宙之中,事情可能就有了另一版本。然而這種假設,除了烏托邦式的科幻小說以外幾乎再無可能。也就是說,真理我們一般就默認為是無條件的了。

但啟蒙運動已經過去了好幾百年,對人性的永恆和對進步的信仰在後現代的今天被稱作宏大敘事,都是要被批鬥的對象。我們所生活的這一星球,無時無刻不將我們包裹在它特定的邏輯與話語之中,如福柯所言,一切都是權力的關係。所以人必然活在一種關係之中。這種關係會主宰我們的所思所言,一切看似的自由其實也都是被迫的了。在這樣的語境之下你或許已經明白,所謂真理,一定都是有條件的,多邁出一步就成了謬誤。所以你所謂的堅持真理,本身就是一種文學想像。如果它迎合了主流的權力和話語,他就是值得捍衛和傳播的,如果不是,那就成了異端。你可能會反駁我,說真理永遠只掌握在少數人手中。但我想現在抱有這種幻想的人已然成了多數。無論如何,沒有人是一座孤島,喪鐘時刻為你而鳴。你可能又說,我要追求的,是月亮和六便士啊,但我只能安慰你說,這也算一種人性的,太人性的追求了。

所以說,真理不但是有條件的,而且正是因為有條件才獲得了意義。至於這個條件是什麼,將根據你所混跡的不同圈子的屬性來確定。老張有老張的哲學,官場有官場的慣例,在真理問題上不存在」是什麼"的問題,而應該問"哪一個"。萬物歸一就是,無論你捍衛的是哪一個真理,你都必須先歸屬於某個群體。

我為什麼會得出這樣的結論嘞?因為意識流是沒有出路的,浪漫主義也沒有。純粹的意識流和浪漫主義都是拒絕將自己拋入社會的。而當你選擇拋棄社會的同時,社會也就拋棄了你。一個不屬於任何團體的人,憑藉什麼與真理照面呢?所以聰明一點的意識流,如伍爾夫,最終也還是要將她的達洛維夫人放到集體之中。而最高級的浪漫主義,其實仔細想想也就是現實主義了。左拉在很多方面都很極端,但在對浪漫主義的判斷上卻神乎其神的正確。他說,浪漫主義和現實主義的出現,都是為了更好地反映生活,從而克服古典主義帶來的剋制與冷漠,只是浪漫主義的熱情過後,藝術家被迫要再次走上現實的道路而已。

那麼現在新的問題就是,你已經確認過,自己所捍衛的剛好就是某一集團所默認的真理,而這個集團的力量又恰巧很弱小,其真理不足以被主流所認可,那麼你要如何保全這個真理使之大白於天下,而同時又不至於傷及自身呢?如何在真理綻放的剎那,不被它那耀眼的光芒灼瞎雙眼?靠近真理太近,不是會像伊卡洛斯一樣因為離太陽太近融化了翅膀而墜落嗎?

我想必然是存在魚和熊掌兼得的情況的,否則這整篇文章還有什麼意義呢。只是如何傳達真理是一個技術活。自中世紀以降,我們多少都已經看到了寓言書寫的力量。通過包裹在動物們天真淳樸的日常之中,我們終於安全地和現實拉開了距離,同時又感到了現實不斷地追捕和拉扯。寫到這裡我就又想起了阿爾都塞對西方馬克思主義的結構主義改造。他說,藝術既與主流意識形態共謀,又與他拉開一定的距離,只有這樣才能反窺主流中那些不為人知的醜陋。寓言的功效大抵如此。而我覺得自培根以來,動物寓言這種過於顯白的批判似乎又被摒棄了。培根選擇的方式是隱秘書寫。所謂隱秘大致是說,他明明是一個信奉科學和進步的唯理主義者,結果在寫作中卻不斷地召喚上帝,並多次以禱文結尾。所以對虔誠信奉新教的英國群眾來說,他的思想的前衛性是很難察覺到的。我覺得這更像是一種諷刺寓言,就是要指桑罵槐才過癮不是。英國人畢竟是十分擅長冷幽默的,就像斯威夫特明明要諷刺英國政府對愛爾蘭的無情剝削,結果卻寫出「一個小小的建議」(a modest proposal),一本正經地向英國政府建議,你們應該是沒有困難製造困難也要上,對愛爾蘭人民決不能心慈手軟。就像笛福明明十分不滿教會對不服從國教者的迫害,在寫作中反而站在教會的立場上,幫他們出主意整治那些異端。結果呢,異端們竟然當真了,他們把笛福當作了敵人。所以說,笛福的諷刺寓言又由於過於地隱晦,乃至不明所以,導致預期效果為零。

到了現代,從尼採到本雅明,作家們又開始嘗試一種新的片段式的寓言。這種片段本身呼應著現代語境下碎片化的生存景象,是對一切體系化、理性化、啟蒙式的話語的反抗。如果語言本身就是一個牢籠,是權力藉以伸展自身的陣地,而理性也已淪為一種工具,那麼還有什麼比格言式的喃喃低語更適合自我保全的呢。但是需要注意,所謂人畜無害的格言雖然有時讀起來像極了雞湯,其實也可能只是一個幌子。歌德寫了本自傳,叫《詩與真》,然後很多人就以為這是一本非常詩意和真實的傳記了。尼采告訴你,不要相信我的話。我的查拉圖斯特拉既是寫給所有人的,也是不能給任何人看的,你要相信我的話你就輸了。實際卻是,這就是顯白的大寫的真理,足以對人類造成一萬點暴擊。可你因為相信了他的鬼話,所以寧願把這些只當做故事,看完一笑了之,還要反過來嘲笑作者的輕狂。啊,這浪漫主義式的反諷真的是沁人心脾。

無論如何,如果你想解釋某個真理而同時又不傷害自身,就試試寓言和反諷吧。當然我猜也還會有其他的形式,但總之,硬碰硬一般不會有什麼好下場。就像如果一個階級想要奪取文化霸權,運動戰是很難從本質上解決問題的。更理想的方式是陣地戰。通過「同化」和「收買」最大量的知識分子來以柔克剛,從而取得革命的成功。說白了,你要了解的,其實只是人心。人心最為狡詐,但一旦俘獲,就將事半功倍。要不說古代理想的君王,應該是狐狸和獅子的結合體呢。

而什麼才能幫我們最好地了解人心呢?文學吧。畢竟文學,就是人學啊。這可能就是我這個知道分子所頓悟到的某個真理吧。你說,難道哲學不是嗎?人類學又怎樣呢?也許有一天我會寫一篇「為文學一辯」之類的來談談這個問題。但這又有什麼意義呢?如前所述,文學的勝利也只能是某個圈子的勝利罷了。所以倒不如直接遁入邊緣之邊緣,在永恆的不滿和出走中確認自身。

當然,本文作者也不過是一個自認為掌握了某些個真理的女人。她的咄咄逼人和自以為是實在是令人厭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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