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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朝從來不是小政府,書吏和衙役的編製有數,無編人員卻無數

通過上三文(鏈接在文末),我們談了談中央級六部中的戶部的書吏問題,現在我們講講地方政府的書吏。

(1)清朝的書吏都不知道有多少

僅書吏一個在編職位就有三四百人最多的達三千人。同治時期的游百川的作品《經世文續編》中就說「大邑每至二三千人,次者六七百人,至少亦不下三四百人」。

然而,按照規定符合國家規定的書吏平均才11人。根據光緒朝《大清會典》的記載,當時全國共有1448個縣、州、廳(同一行政單位),進入編製的胥吏有15809人,平均不到11人。

綜上所述,除了平均11人以外,那些人全都是「掛名」「空掛戶」,他們中的有些人不幹活卻吃「空餉」;有些人不掛「國家級名額」掛「省級名額」吃省級財政,以此類推;有些人則根本不掛名,但卻吃餉;還有些人雖然吃不到「餉」但卻可以不用交稅、服徭役。

所以說,「清朝的小政府」純粹是誤傳。清朝政府的實質是小政府+大量不在編人員。

這些不在編人員,都是各級政府的人員,例如「三班六房」。同時,縣長、每個部門的一把手都有師爺、長隨等人,他們雖然不是衙役,但確是知縣的「影子內閣」成員。

清朝從來不是小政府,書吏和衙役的編製有數,無編人員卻無數

(2)清代縣級政權到底有多少工作人員之衙役

衙役就是我們通常說的「三班六房」的「三班」。它是最基礎部門設置,也就是皂班(大堂上掌刑)、快班(馬步快,通常是催稅、傳喚押送犯人、護送官銀,沒有單獨捕快部門的話也兼緝捕)、壯班(民壯,社會治安)。

還有「四班」加個捕班(從快班分出)。

其實,實際生活中太少了。越是早期此類衙役越少,越是後期越多。乾隆中前期以前有「六班」以下,到了後期「十九班」都有。

例如直隸天津知縣衙門的衙役共152人:門子2人、皂吏14人、民壯50人、馬快8人、仵作2人、傘夫扇夫7人、更夫4人、火夫8人、庫子4人、斗級(倉庫工作人員)4人、禁卒(監獄人員)8人、吹手4人、鋪司8人、巡鹽10人、巡役8人、齋夫3人、門斗3人、膳夫(廚房)3人、先農壇農夫2人。

其實,這些人還不是進入編製內的頂級人數呢。我們可以對照一下:

例如下面進入國家編製的衙役人員的工資——役俸,領取名稱是工食銀,比較少,請注意我們說的按規定是最多人數,每個縣衙根據大小、事務多少、經濟程度門類會有多少。再請注意,我們說的是年俸而不是月俸:

門子:按規定有2人,每年7兩2錢。役俸6兩。

民壯:按規定有50人,每年七兩2錢,役俸六兩。

燈夫:按規定有4人,每年七兩2錢,役俸六兩。

禁卒:按規定有8人,每年七兩2錢,役俸六兩。

馬快:按規定有8人,每年十八兩,役俸六兩。

皂吏:按規定有16人,每年七兩2錢,役俸六兩。

轎傘扇夫:按規定有7人,每年七兩2錢,役俸六兩。

庫書:按規定有1人,每年十二兩八錢,役俸六兩。

庫子:按規定有4人,每年七兩2錢,役俸六兩。

斗級:按規定有4人,每年七兩2錢,役俸六兩。

……

清朝從來不是小政府,書吏和衙役的編製有數,無編人員卻無數

(3)衙役分入編與不入編

衙役分類有定例、正身衙役,這些進入國家吏部;

副役、幫役,這些人進入省編製,他們是協助定例衙役做工作的人員,並不是工作內容不同;

跑腿、夥計、跑馬、跟馬、白役,這些人不進入任何政府的編製,也即「臨時工」,同幫役一樣,也是協助定例衙役工作的。

從中央的督撫一級的規章制度看,表面上是禁止出現白役的,但在實際工作中,白役真實且廣泛存在。

像巴縣知縣劉衡說他在任時縣衙的衙役達七千人(《蜀僚問答》:「巴縣衙役七千。予蒞任一年後,役等無所得食,退散六千七八百人,存者寥寥百餘人耳。」)

這種情況,一方面可能是真有那麼多人,還有一種情況是衙役的規模變大,把師爺、長隨等知縣私屬人員甚至書吏等都加入其中了。

清朝從來不是小政府,書吏和衙役的編製有數,無編人員卻無數

同治年間的官員游百川的《經世文續編》中據說「大邑每至二三千人,次者六七百人,至少亦不下三四百人」。

至於幫役和白役有多少,那可就是沒數了!幫役還好說,畢竟進了地方政府編製。白役雖然潛規則是幫役的二至三倍,像《牧令書》給出的人數,也僅僅是某個地方的情況,從全國範圍看無法給出具體人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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