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決定不再做一個善良的人
Hello大家好,說好的更新來啦!說多了情愛的事,今天我們來探討一些更有意思的東西吧。
這篇文章關於「善良」與「同情心」。
近期發生的很多事件,牽扯到人性與善良。從層出不窮的詐捐到女大學生因為幫助老人被拐賣,越來越多極端的事例讓我不得不重新思考:
我們是否應該做一個善良的人?
我們是否真的是一個善良的人?
01
在現實生活中,我是一個很冷漠的人。像絕大多數最普通的大都市青年一樣,我行動很快,沒什麼多餘的表情,平時喜歡宅在宿舍里,沒事兒和朋友出去喝個小酒吃個飯。對很多社會熱點我並不是很關心。唯一願意做的善事就是買彩票。
我想大多數人不再善良的原因是,對公益的失望,對被助者的失望。
講個笑話,每次看到朋友圈裡一條條「輕鬆籌」的鏈接時,我都會笑著跟朋友說,我也要發起一個「窮逼大學生想買Gucci急需籌款」的鏈接,你要幫我轉發說「我的朋友,情況真實。」。
在看到這些時,我們懷疑的是,被助者是否真的處在走投無路的狀態呢。從另一個角度來說,我們是否又是真的善良呢,一定要確認他人走投無路才肯捐助嗎?
所以,理想中的「幫助」是一種怎樣的狀態呢?我認為大多數人的首要前提是被助者要比幫助者慘,以及施助後需要得到感激的回饋,至少是自身幫助他人後的滿足感。
具體來說,一旦你發現你把省下一周的伙食費捐給的是一個擁有幾套房的人後,你會很不爽。或是被助者得到幫助後沒有感激,覺得理所當然,甚至索取更多貪得無厭時,你會覺得他不懂感恩,你會覺得日了狗。我們確實做了善事,幫助了人。但在這些情況發生後,你有了上述的情緒,你是否真的是一個純粹的善良的人呢?
我不知道。
02
回到剛剛說的「比慘」,我們對弱者,對經歷過的巨大的苦難表現出同情心。我想我冷漠的另一個原因是,在自己經歷過一些苦難後,我開始瞧不上一些苦難了。拿我自己來說,我的爸爸媽媽是做文具批發起家的,我從很小的時候就在家裡幫忙了。聽起來只是賣賣貨還是小文具,應該還是蠻輕鬆的吧。
但是大多數情況下是,顧客們拿的商品又多又雜,我們的工作是把它整理寫單裝箱,人多的時候我們是蹲著過完一天的。
後來我爸爸涉足餐飲行業,我上個寒假在爸爸的酒樓打工,那裡的服務員大多都是和我年紀相仿甚至比我小的青年。他們第一次見我就說我不會做很久,就是象徵性地玩幾天然後就回家睡覺了。
服務員的工作是幫客人點菜為客人添茶,一天需要站9個小時。幾天下來,我的同事們很疑惑,為什麼我站了這麼久還永遠一副笑臉,溫柔地面對某些態度惡劣的客人。
我想,比起之前蹲一天,現在站9個小時中間還可以休息一下真的很輕鬆。有時聽到他們抱怨,我總是在思考,這些小朋友也許經歷的還不夠多,他們抱怨的事情在其他人眼中不過是很輕鬆的一撇罷了。
因此,當我獨自在歸家的綠皮火車上站過11個小時後,當我拿著剛考到的駕照獨自開著小貨車去送貨後,在我經歷和見證這麼多苦難後,我的同情心似乎更少了。很多時候,我並不覺得他們可憐,只是不夠堅強。
03
最後想和你們探討的是,
「同情」和「尊重」可以共存嗎?
我們在發出「同情」時,是否能同時發出「尊重」呢?我們在得到「同情」時,是否能同時得到「尊重」呢?又或者是,想要同時獲得這兩樣東西本身就是貪婪的無恥的呢?
我認為是不行的。很久以前看到過這樣一個故事(下圖),講的是一位老太太在街頭靠自己的手藝賣5毛錢的小飾品,直到作者用1塊錢買了之後將找回的5毛錢順手扔進了旁邊乞丐的碗里,這個年紀小的可以當老太太兒子的乞丐,這麼不費力的,就得到了施捨。
但這兩人得到是完全不同的東西,一個是「尊重」,一個是「同情」。但是,這兩者在那一刻有了一樣的金錢價值,我認為這是不公平的。
之前引起眾怒的羅一笑事件,我很仔細地看過最初的那篇被瘋傳的羅爸爸的文章,有個我很不喜歡很礙眼的詞叫不是籌資是「賣文」,他似乎想同時獲得尊重和同情,當時就覺得這個人真的不要臉。後來的事情證實了他是真的不要臉。
以後,我希望自己只給「尊重」,我不想再給「同情」了。
那些想出賣自尊換取同情來不勞而獲的人,挺無恥的。那些又想獲得同情又想獲得尊重的人,不僅無恥還覺得各位都是傻逼。
LAST
最後,
做一個善良的人真的好累啊,
我只希望你做一個快樂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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