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僱人殺自己背後:有尊嚴的死去,到底有多難?
2018.4.5 ▏ 木舒
2017年6月發生了一場車禍
一名女子被車輛撞擊受傷嚴重
而肇事司機還進行了二次碾壓
可是司機在警察到來後神色淡定
而被撞女子的家人也堅決地拒絕治療
最終幾天後女子死在了家中
這讓民警覺得奇怪
司機和家人的表現都不符合常理
於是他們拘留了肇事司機進行調查
而在調查中才得知,
這是一場「有預謀」的車禍
死者吳某在2008年就被診斷出宮頸癌
而癌細胞早已經開始轉移
她備受折磨,痛苦不堪
在這十年里她唯一的念頭就是結束生命
她也曾喝農藥自殺可是又被家人救了回來
於是她想到了朋友徐某
問他的車有沒有保險
在得知有第三人責任險,保了100萬時
她提議讓他開車把自己撞死
這樣自己也能了結心愿
而保險公司賠的錢,除了喪葬費全歸他所有
徐某當然是拒絕,
可吳某和丈夫多次求他幫忙
最終徐某答應了
當然,最終真相大白保金沒有騙到
司機徐某被控故意殺人當庭認罪
吳某的丈夫被控故意殺人案的從犯
去年,廣州一位83歲的老母親
給自己的兒子餵了60粒安眠藥
然後又用棉墊捂住了面部
再用絲巾勒住了脖子
直至他窒息身亡
在殺了兒子後,她投案自首
可在陳述時她的理由卻讓人心酸
「兒子剛出生被確認
大腦發育不良和軟骨症
不會說話生活也不能自理
這46年來,都是她在照顧兒子
而現在自己已經83歲了,身體也不好
擔心會先他離世,而也沒人照顧他
所以喂他吃安眠藥讓他在沒知覺下死去」
任何人無權非法剝奪他人的生命權
即使是母親也是一樣
最終她因故意殺人罪被判處了三年
一則「騙保」事件
最終是人財兩空,這沒什麼異議
一場「殺人」案件
坐牢也是理所當然
可拋開這些不談,有一個點讓人深思:
這個世界上有多少人
身患絕症每天飽受著疾病的煎熬
渾身插滿了管子躺在床上靠著機器維持生命
他們可能活的生不如死
而他們也早已沒有了活下去的慾望
面對著這些人「死亡」的訴求
家人是該用盡一切辦法讓他們「活著」
還是應該尊重他們的意願,成全他們?
安樂死是指生命還沒走到終點
但按照病人的要求,提前結束生命
中國最早的「安樂死」是在1986年
王明成的母親肝癌晚期,已無治療可能性
為了讓母親早日脫離痛苦
王明成和妹妹便向主治醫生蒲連升
申請執行「安樂死」
在他多次央求下,蒲連升同意了
注射了藥品讓他的母親安然的死亡了
可他兩個姐姐為了錢找上了醫院
院長不願妥協讓她們去檢察機關控告
最終她倆控告蒲連升故意殺人
可警方把王明成和妹妹全逮捕了
成了公訴案件後悔已來不及
隨後二人被以故意殺人罪提起公訴
那是第一次「安樂死」引起全國民的討論
直到1991年,兩人才被法院宣布無罪釋放
可是雖然最後是無罪釋放
「安樂死」現今在中國依舊是不合法
除了安樂死還有一個詞叫尊嚴死
尊嚴死是指尊重病人意願,
放棄治療,最終實現自然死亡
那個曾將母親安樂死的王明成
2000年被查出了胃癌
切除了四分之三的胃
除此之外他還患有心臟病、乙肝、
哮喘、心力衰竭等多種疾病
兩年後癌細胞擴散
躺在病床上的他瘦骨嶙峋
體重還不到30公斤
腹部腫脹得非常厲害
他知道自己治不好了
用虛弱的聲音要求「安樂死」
當然,在沒有立法的前提下,
醫院拒絕了他的請求
7月4日,王明成放棄治療出院回家
一個月後,他在家中自然死亡了
不能選擇讓醫生手動結束你的生命
但可以選擇讓醫生不救自然死亡
這就是安樂死和尊嚴死的區別
這就是違法和合法的區別
生與死根本上就是一個兩難的選擇
可往往到了彌留之際你已經無法主動去選擇
因為這其中摻雜著太多:
親情、孝道、倫理和錢...
去年,79歲的瓊瑤曾為自己未來的死亡
公開發表一篇公開信
她在信中對兒子兒媳說:
「你們不論多麼不舍,不論面對什麼壓力
都不能勉強留住我的軀殼,讓我變成
求生不得,求死不能的卧床老人!
那樣,你們才是『大不孝』!」
她對身後事的意願是:
絕不搶救,不設靈堂
意思就是在無法安樂死的情況下
她想要「尊嚴死」
她之所以發這樣一篇文是有原因的
因為他的丈夫90歲的平鑫濤
兩年前平鑫濤患上了老年痴呆
病情惡化已經到要插鼻胃管才能活的程度
在面對著家人生死抉擇時
瓊瑤選擇的是尊重平鑫濤遺囑里的意願
不插管,不進加護病房...
通通不要,讓我走的清清爽爽
可是這卻遭到了繼子女反對
他們認為父親只是失智
根本沒到死亡的境地
雙方各執一詞,成了一場撕逼大戰
而事情的最後,
瓊瑤把丈夫移交給繼子女,退出了爭論
而平鑫濤也如子女所願,
躺進了病房插上了管子
看著自己的丈夫遭受著痛苦的折磨
想要尊重他讓他解脫可最終未能實現
她擔心自己的彌留之際孩子也會這樣
所以才發出了這樣一篇公開信
提前表達自己的訴求
周總理因為長時間的勞累身體一直不好
最終患上了膀胱癌
在一年多的時間裡做了13次大手術
身體極度消瘦,體重只剩下了30.5公斤
在目睹了丈夫在病床上的無限痛苦後
他的妻子鄧穎超在遺囑中寫道:
在我患病無救時,萬勿採取搶救,
以免延長病患的痛苦。
1988年她從「午間半小時」節目中
聽到北京首都醫院的大夫關於談論安樂死
那天,她一字不漏地認真聽完了節目
而且還給電台寫了一封信
在信中她說她贊成安樂死,擁護安樂死
也留下了遺囑:
當我的生命要結束,
用不著人工和藥物延長壽命的時候,
千萬不要用搶救的辦法
可在1991年鄧穎超病情加重時
她一次次提出安樂死的事
而當時大家都在勸她治療,沒人敢拍板
在各種治療方式都用上後
最終,鄧穎超在睡夢中死去
當躺在病床上,即將走到生命末期
渾身插滿著管子,意識已經不清
靠著機器來維持生命的跳動
其實說是活人更像一個活死人
而往往在這個時候也更現實
是生是死好像已經不由你來決定了
就像是案板上的魚,任人宰割
因為當真的遇到這種情況時
我想無論病人的訴求是什麼
大多數的親人還是會選擇救
從病人的角度看這是折磨
而從家屬的角度看這是責任
有錢有醫療條件,
還沒到走投無路的程度!
就算結局不明,可躺在床上的是親人
孝道下又怎麼能眼睜睜看著他們死去?
哪怕他飽受著痛苦的折磨,
哪怕自己花費大量的金錢精力
可他們活著就是給自己留了個念想
他們活著,自己就還有一個家
而除了孝以外,
有的時候也和錢也有關
還記得《歡樂頌》里
樊勝美的父親中風入院
巨額的治療費壓得樊勝美快要崩潰
樊母哭著求女兒救救丈夫
可原因卻很是扎心:
因為樊父有退休金
活著一天就能拿一天的錢
而他們全家都指望著樊父的退休金生活
一位醫生朋友也曾遇到過一起
一位老人患病,
其實通過手術治癒的可能性很大
可在老人昏迷時孩子做主放棄了手術
火速處理好老人的後事後
兄妹幾人就開始了爭遺產
有的時候在生死之間,人才更加的現實
在中國,很多人都在希望安樂死合法
在自己遭遇到痛苦時也可以選擇解脫
也有人反對安樂死合法化
因為擔心成為犯罪的工具
意識不清周圍人幫他決定放棄生命
誰知道是真的為了病人好
還是另有目的盼著他早點死?
各有各的道理,各有各的好
所以可能也是一個無解的問題
你呢?
你贊成安樂死合法化嗎?
如果你的家人處於痛苦中要求「尊嚴死」你會同意嗎?
如果你處於痛苦中,你會選擇「安樂死」或者「尊嚴死」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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