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
首頁 > 故事 > 老人被撞傷車主賠兩萬元了結,住院治療費用超標要求車主加錢遭拒

老人被撞傷車主賠兩萬元了結,住院治療費用超標要求車主加錢遭拒

配圖來源於網路,圖文無關

法律故事

蘭香今年71歲,和老伴義明住在金福花園小區。老兩口退休後每天堅持晨練,天不亮就起床,然後出小區大門向東,先是慢步500米,然後右拐進入公園,再順著林間小道走到人工湖邊,沿湖岸快步轉5圈回家吃早飯。

這天早晨,和往常一樣,蘭香和義明起床後出門晨練,慢步的路上,蘭香不安地說自己做了個不好的夢,擔心有禍事發生。義明聽了,邊走邊安慰蘭香。

這時,兩人一前一後向右拐彎,正要進入公園,突然一輛電動車從身後衝過來,把蘭香重重地撞倒在地上!看著老伴躺在地上痛苦地呻吟,義明趕緊掏出手機撥打了事故報警電話和120求救電話。

交警迅速趕來,並對現場進行了勘查,認定電動車主負全責。不大工夫,120也來了,把蘭香送進醫院救治。經檢查,蘭香的右小腿骨折。

住院治療45天後,醫生建議蘭香回家靜養。住院期間各種消費計17000餘元。

出院後由交警調解,事故雙方達成協議:電動車主賠償蘭香20000元,且協議中明確寫道:一次性了結,不得反悔,日後互不干涉。

可誰也沒有料到,蘭香在家靜養期間,傷處仍感覺不適、疼痛,拄著雙拐也無法行走。

到醫院檢查,醫生認為,可能是蘭香年紀大了的原因,骨折處沒有徹底癒合,需要繼續住院打鋼板治療。

就這樣,蘭香又住院治療了50天,各種消費計20000餘元。經法醫鑒定,還構成8級傷殘。

事後,義明帶著蘭香找到交警大隊,要求交警針對蘭香的傷情再次作出處理。可交警給出的答覆卻是:當時交通事故結案,雙方已經達成協議,併當場履行完畢,故不同意出爾反爾、再次處理。

義明對此表示不服,專門聘請了律師,向人民法院提起了訴訟,請求法院判令電動車主承擔蘭香的人身損害賠償,即後期治療的費用。

交通事故已結案,雙方還有一次性了結、互不干涉的協議在先,蘭香有權反悔嗎?法院是否應該支持蘭香的訴訟請求呢?

律師點評

本故事涉及的一個法律問題,即交通事故損害賠償協議簽訂後,當事人是否可以反悔。

法律規定,自願達成的交通事故賠償協議具有法律約束力,各方應當自覺遵守履行。

但是,交通事故人身損害賠償不同於一般的民事法律關係,所以,法律還規定了如因重大誤解,在訂立合同時顯失公平的情況下,當事人有權撤銷或變更。

故事中的蘭香在交警調解時,雖出院靜養,但實際上傷情並沒完全明確,作為一個無專業知識的老人,簽約時並不了解自己的具體受傷害程度,也不可能準確計算受傷害造成的實際損失,且經鑒定的傷殘等級屬於新證據,二次手術產生的費用不能預料……

協議書達成的賠償數額與實際差距較大,故依法可認定該協議存在重大誤解,也有失公平。對此,蘭香有權反悔,亦有權請求法院變更或撤銷。

喜歡這篇文章嗎?立刻分享出去讓更多人知道吧!

本站內容充實豐富,博大精深,小編精選每日熱門資訊,隨時更新,點擊「搶先收到最新資訊」瀏覽吧!


請您繼續閱讀更多來自 故事三哥 的精彩文章:

小伙釣魚溺死後竟活過來,父親為了斂財裝神弄鬼,結果卻害死兒子
丈夫帶妻子去相親騙錢,沒想到被大老闆看中,竟拎一箱錢上門求婚

TAG:故事三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