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千元存27年得20萬,到期卻變5千,銀行:承諾無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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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06
事情的經過大致是這樣的,27年前銀行在街上宣傳時稱只要初婚拿一千元到銀行存27年,到期就可以拿到20多萬,這何大爺當時手上還真就有一千元,聽聞這個消息後便趕到銀行辦理了這個業務,打算27年後拿出來作為養老金,可是前幾天當他去銀行兌現時銀行工作人員卻說只有五千元,這可把大爺氣得火冒三丈,認為受到銀行的欺騙。
據銀行的工作人員解釋,當年確實有這麼一項業務,但第三條規定就有明確寫明,該項業務只是保值儲蓄,是按照國家儲蓄利率和保值貼補率調整,所以根據現在的利率來計算就是5000元錢的利息,銀行也是按照規定辦事並不能說是欺騙。
銀行的解釋讓何大爺並不滿意,27年前的一千元可以說是一筆巨款,保值業務不保值這實在說不過去,錢少點還說得過去,20萬變5千,這落誰身上誰都無法接受。對此銀行則表示沒有辦法,以前的承諾並不代表有效。
最終當然如大家所想的那般,何大爺只能拿著五千元離開,對於銀行那樣的弱勢群體和霸王條款,普通百姓能怎麼樣呢,按我說,如果27年前何大爺把錢買房子了,現在估計得值上百萬了吧。對此大家怎麼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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