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龍華住店遇上「黑社會」?警方:已進行網上追逃

在龍華住店和酒店前台發生爭執後就遭到前來酒店的一夥青年毆打,市民向先生近日向南方日報反映他在深圳市龍華新區住店的一段遭遇。向先生稱,更讓人心情無法平復的是,事件發生後,他在1個月後才拿到報警回執,差不多1個半月後才拿到立案告知書,而直到現在,事情過去5個月後,打人者依然還未捉拿歸案。

針對向先生反映的情況,龍華公安分局回複本報稱,該案目前已鎖定嫌疑人,已辦理網上追逃手續,並將及時把反饋結果告知當事人。

向先生稱,他是龍華共和新村城市便捷公寓的VIP客戶,在案發前已在該公寓入住幾天。記者查詢工商註冊信息得知,該酒店的註冊登記名稱為「深圳市龍華新區龍華興鴻旅館」,為個體工商戶經營。2017年11月1日下午,他由於房卡掉在了別人的車上,就想向前台借一張備用房卡開門,但前台堅持要加收押金,於是他與前台人員發生爭執。「就在發生爭執後10分鐘,公寓負責人便叫來7—8個手持工具的青年對我進行毆打,後經法醫鑒定造成二級輕傷」。

向先生表示,在被毆打後他報警,附近的油松派出所出警後來到事發現場,「當時現場的行兇人員並未逃走,但警方未將行兇者抓捕歸案」。向先生表示,自己被送進醫院治療,他的同伴到派出所進行筆錄,11月下旬,派出所工作人員到醫院對他進行筆錄。向先生於11月29日在廣東廣正司法鑒定所申請法醫鑒定,於12月5日拿到鑒定報告,為輕傷二級。

對於向先生的描述,龍華公安分局回復稱,按正常程序,當日對案發現場的相關人員都進行了調查,不過打人者和酒店是否有關聯無法確定,需待嫌疑人抓捕歸案後才能確定情況。

該案件發生後到現在,向先生表示其已向110撥打50餘次電話催問案情進展,但目前沒有任何新的進展。龍華公安分局回復稱,他們對這個案件很重視,情況也已基本摸清楚,當時現場的嫌疑人已經逃走,警方通過酒店的視頻監控等證據確定了嫌疑人,已對嫌疑人進行網上追逃,出現蹤跡後便可捉拿歸案。

向先生還反映稱,案件發生後,他於12月8日拿到派出所出具的報警回執,並於12月15日拿到深圳市公安局龍華分局出具的立案告知書。記者從照片上看到報警回執為11月1日出具,立案告知書為12月8日出具,上面寫的案件名稱為向先生被故意傷害一案。

對此,向先生質疑該案在事發後1個多月才立案,立案時間過晚。對這一問題,廣東晟典律師事務所律師毛鵬表示,按照刑事訴訟法的規定,公安機關接受案件後,經審查,認為有犯罪事實需要追究刑事責任,且屬於自己管轄的,經縣級以上公安機關負責人批准,予以立案。

「法律規定是公安機關接受案件後,經審查認為有犯罪事實需要追究刑事責任的,經批准就必須立案。沒有具體期限要求,以條件為準。對於故意傷害類型案件而言,如果認定存在故意傷害,拿到傷情鑒定報告後構成輕傷,那麼只要當事人提出要求,公安機關就應該馬上立案。」毛鵬表示。

龍華公安分局回復稱,該案中當事人進行了2次傷情鑒定,第一次構成輕微傷未達到立案標準,第二次構成輕傷二級達到立案標準,於是在達到立案標準後馬上以涉嫌故意傷害罪進行立案。

對於此案,龍華公安分局表示,將與當事人積極溝通,向當事人積極通報案件最新進展。

【記者】陳熊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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