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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文 | 歷史餘燼中的合伙人制度

原標題:人文 | 歷史餘燼中的合伙人制度



編者按


歷朝歷代的制度設計之所以呈現「飲鴆止渴」的效果,是因為秦漢之後的統治者視天下為私產,缺乏對合伙人制度的認同,就算採用了,也是一時權宜。


文 / 宗白

明初大儒方孝孺在名文《深慮論》中拋出了一個問題:天下如何才能長治久安?


對於企業來說,類似的問題就是:


基業如何長青?


這顯然是個燒腦的問題。儘管人們都會喊本朝基業定會傳至萬萬年,而實際上,一個朝代的壽命比現代公司也長不了多少。方孝孺在《深慮論》中更指出了一個魔咒般的事實:君主們自認為智巧的手段,同時也是日後滅亡的禍因。



能預見的風險都不是風險


比如說,秦始皇認為周朝的滅亡在於諸侯國的強大,於是不再封建諸侯,而是實行中央直屬的郡縣制。他滿以為從此不再有戰亂髮生,然而,一無所有的劉邦卻逆襲成功。漢高祖劉邦認為秦朝被各路起義軍滅亡在於其孤立無助,於是大肆分封兄弟子侄到各地為王,自以為憑著骨肉親情,可以江山永固。然而,在吳王劉濞等七國眼裡,皇帝對他們而言和普通人家的兄弟差不多,於是萌生了野心,最終起兵造反。


因為這個原因,漢武帝、漢宣帝之後,逐漸分割諸侯王的土地,削弱他們的勢力,以為這樣便平安無事了。沒想到外戚勢力在朝中坐大,最終外戚王莽奪取了皇位。光武帝劉秀借鑒了西漢晚期外戚專權的教訓,結果東漢一朝在很長時間裡,都是由宦官說了算,最後天下大亂。曹魏借鑒了前代教訓,既不敢依靠外戚,也不敢依靠宦官,更不敢重用親兄弟,只能靠遠親來輔佐朝政,結果被司馬氏篡了權。西晉又吸收曹魏的教訓,大肆分封兄弟子侄到各地為王,結果發生了毀滅性的「八王之亂」。



方孝孺認為,他們各自借鑒其前代的教訓而進行防備,可最終滅亡的根由都在其防備的範圍之外。再如唐朝亡於藩鎮割據,宋太祖看到唐末、五代的節度使們可以制伏君王,於是吸取這個教訓,收回節度使的兵權,使其力量削弱,容易對付。哪料想子孫後代先亡於金,後亡於蒙古。

也就是說,制度上的每次重新設計,都不能達到長治久安的目的。


在方孝孺看來,「國家將來的變化,以人的智謀是不能考慮周全的,也不是政治手段能控制的」,統治者「只有不敢濫用陰謀詭計,只是積累真誠,用大德來感動上天,使上天顧念他對百姓的恩德,才會像慈母保護初生嬰兒那樣對他不忍心捨棄。儘管他的子孫有的愚笨不賢良足以使國家滅亡,而上天卻不忍心立即滅掉他的家國,這才是思慮得深遠呀!」反之,「假如不能用大德贏得上天的心意,僅憑著微不足道的智謀,包攬天下的事務,想使國家免於未來的危亡,這從道理上是說不過去的,難道天意會如此安排嗎?」


方孝孺拋出了那個尖銳的問題,鋪陳了大量的案例後,提出的解決方案卻是統治者用籠絡民心的方式來取悅上天,並由上天賜福於他。這在古代既是對統治者的規勸,也是對統治者的恐嚇。但今天看來,總覺得不盡如人意,如同醫生給絕症患者開的處方竟是勤去健身房鍛煉一樣。



缺乏對「合伙人制度」的尊重


歷朝歷代的制度設計之所以呈現「飲鴆止渴」的效果,是因為秦漢之後的統治者視天下為私產,缺乏對合伙人制度的認同,就算採用了,也是一時權宜。


按西方人的習慣,契約可以解決雙方之間的不確定性,然而現實卻是組織與組織、組織與人,以及人與人之間很多關係無法契約化。引入不同的合夥制度,就能部分解決無法契約化的問題。即動用產權的槓桿,則可以解決部分無法契約化的問題。組織中,能更多解決信息不對稱的問題時,對合伙人的依賴就會下降。反之,就更依賴合伙人。


西周初年的封建諸侯,就似一種准合伙人制度。天子賜諸侯某個方向上的土地以及少量的族人,以後開發封地也罷,以武力移民也罷,都是諸侯自己的事了。那些土地原先也未納入周朝的版圖,上面一般來說還生活著原住民。對周朝統治者來說,中央和地方在客觀條件限制下,信息非常不對稱,所以封建諸侯,將權力分下去是最合理的。而周朝也統治中國長達800年。



秦末大亂,群雄並起的時候,劉邦與韓信、彭越、英布等人也是准合伙人的關係,所以漢帝國成立後,劉邦一口氣分封了八位異姓王,他們控制的疆域總面積甚至超過皇帝直轄的地方。然後,劉邦違約,除了放過最弱小的長沙王吳芮,其他諸王都被劉邦用陰謀或戰爭的手段除掉了。

在當時情形下,與人合夥對劉邦而言,僅是藉助他人力量的權宜之計。他擔心別的諸侯王也這麼想,於是又先下手為強,消滅了他們。漢朝、晉朝、明朝分封子弟去地方做有實權的王,都引發了大規模的叛亂,而方孝孺本人也在燕王朱棣造反成功後遇害。封建制度失效的一個重要原因在於,漢朝之後,不再有人相信分封制是個穩定的制度結構,繼任的皇帝和諸侯王都懷著對彼此深深的恐懼。


本來用「產權」設計可以解決的部分無法契約化的問題,反而變成了彼此關係中的毒藥。更嚴重的是,歷代對前代政治弊病進行的補救,其初衷都是「走自己的路,讓別人無路可走」。皇帝違約削藩,諸侯舉兵造反,都沒有人尊重契約。也就是說,儘管產權能解決問題,但對產權的尊重仍然以各方必須遵守契約為前提。這需要一個強烈的確定性。


然而,秦漢之後,皇帝的權力大到可以隨意殺生予奪,沒人能說個不字,那麼誰也不會有什麼安全感,結果就變成叢林法則說了算。宦官、外戚、子侄都是皇權的延伸,權力沒有真正得到分配,也沒有穩定性可言。他們強大之後,又必然反噬。


所以,方孝孺提出的問題,在古代是一個無解的問題,而他最終連同他的親戚朋友,死於朱棣口中「我們家的事」,也是莫大的悲哀和諷刺。同時,方孝孺死於他認為的公義,故而他遇害這件事,在此後的183年中,成了明朝廷的暗疾,想平反又不敢平反。




走出權力獲取的怪圈


然而,方孝孺提出的問題的反面,便是如果權力的基礎不夠紮實,制度的設計再精妙,都會導致自戕。


比如,安史之亂到陳橋兵變這200多年中,奸雄輩出,藩鎮割據,殺伐不斷,生靈塗炭,弒君殺主的事情更是家常便飯。


對晚唐、五代的一幕幕大劇,北宋學者何去非評論說:「依靠功勛而成就大業的人,身邊常常會有強臣;憑藉武力奪取天下的人,身邊常常會有驕兵……急於督責將領立功,那麼用來酬勞將領的爵賞,就沒有絲毫的吝惜,所以有些將領就可能變得難制;加緊催促士兵作戰,那麼用來安撫士兵的獎賞就不能有絲毫的不足,所以有些士兵就可能變得驕橫。」

他感嘆道:「因此天下剛剛平定,強橫的大臣依靠驕縱的士兵窺伺皇位,以便取而代之;驕縱的士兵挾持強橫的大臣犯上作亂,而冀圖更多的賞賜。這樣一旦他們聯合起來威逼朝廷,那麼皇帝環顧天下,自己已成了孤家寡人,大勢已去了……圖謀很快奪取天下,而不計較奪取天下後的利弊得失,最終也會迅速走向滅亡。」


鬧劇的高潮和落幕便是陳橋兵變,趙匡胤在手下諸位大將的威脅下,「被迫」篡位做了皇帝。接著,趙匡胤很快又用杯酒釋兵權的方式,讓那些功臣悍將拿著大筆的銀錢回家養老去了,從而結束了五代亂世。被「黃袍加身」, 趙匡胤卻不是第一個。多年前,他曾經的上司郭威就干過,並建立了後周政權,那時趙匡胤還是上次活動的「積極分子」,真是有樣學樣。



按照何去非的意思,賞賜只能刺激局中人變得像貪食蛇一樣瘋狂。那麼,在古代中國沒有對契約的尊重,沒有對產權的尊重,在「權力的遊戲」中真的只剩下叢林法則了嗎?


前文提到方孝孺給古代政權開出的那個藥方,看上去是一種迷信,是「謀皮與虎」,但背後的邏輯卻是普世的。他是說,統治者必須真誠地對待人民和上天,才能長治久安。因為人民的意志決定上天的喜怒。這其實不是方孝孺的原創,而是周公的語錄。周公說「民為神之主」,又說「天聽在於民聽,天視在於民視」,違背這一點,就會輕則降下災禍,重則被上天拋棄,變換「天命」。


作為孔子眼中的聖賢,周公的潛台詞是說,決定世間一切的是人的共識,因為「神」本身也是人們按自己的需要而創造的,所以從長遠看只能是人民選擇了執政者。


方孝孺的潛台詞也是,任何時代,國家都是土地上所有人的公產,不是朱棣眼裡「老朱家的私產」,然而,大部分古代人都認為它最終會是一個人的私產,既然大家難以認同這一點,所以方孝孺這樣的人只能去死了,而改朝換代也是必然的。


全文原刊載於《中歐商業評論》2018年4月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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