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最小的女死刑犯,20歲被槍斃,行刑前留下5個字,讓人心酸!
死刑是對於一些罪大惡極的罪犯一種最嚴厲的懲罰,這是最為殘忍的一種刑罰,通過結束罪犯生命來懲戒所犯的罪行,很久之前的古代就已經存在了,通常情況下,這些罪犯都是犯了嚴重罪行的,因為要結束一個人的生命,所以對於死刑的判定也是極其的謹慎的,今天要聊的,是一位在新中國歷史上年紀最小的女死刑犯,她的名字叫陶靜。
陶靜其實本來是一個天真可愛的小姑娘,誰也不會想到她日後會成為死刑犯,陶靜出生在雲南的一個小鎮子,本來生活的無憂無慮,不過在她小的時候,父母就因為感情不和而分手了,這件事嚴重的影響到了年幼的陶靜,他開始對所有人都不相信,並且開始放縱自己。
處於青春期的陶靜,開始接觸社會上的朋友,這個年紀本來就對外界的事情沒有抵抗力,燈紅酒綠的生活讓陶靜留戀不已,慢慢的,生活混亂的陶靜開始接觸一些不三不四的人,甚至染上了毒癮。
染上毒癮後,陶靜生活更加糜爛,她交了一個毒販男朋友,陶靜被這個男朋友的花言巧語所欺騙,每天和男朋友待在一起,甚至幫她帶毒,經常在毒癮發作出現幻覺的時候被男朋友騷擾,男朋友為了她不懷孕,甚至哄騙他上了避孕環。
陶靜再一次帶毒的時候,被抓,要知道在我國,販毒可是死罪,當時的警方給出了一個能讓陶靜戴罪立功的機會,那就是只要坦白,供出自己的同夥和男朋友,就可以減輕刑罰,但是陶靜一直在社會上混,養成了那種所謂的「義氣」,不管怎麼做工作,就是不肯說,最後陶靜被判處死刑,這個時候,她才剛到20歲,正是一個女孩子最好的年紀。
被判死刑後,要執行的時候,陶靜提出一個要求,就是取出自己身體裡面的避孕環,出於人道主義的精神,答應了她的這要求,她的媽媽在他行刑前來送她,他給生養自己的母親寫了一個紙條,上面只有5個字「親愛的媽媽」,一個花季少女,就這樣誤入歧途導致殞命,實在是令人唏噓,心酸不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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