朴槿惠一審判決24年刑並處罰金1.06億元
懸掛在首爾中央地方法院外的「無罪釋放朴槿惠」橫幅
當地時間4月6日下午2點,備受關注的「朴槿惠案」一審判決在首爾中央地方法院417號法庭進行。本案當事人朴槿惠由於健康原因,最終還是沒有出現在宣判現場。
2點10分,本案主審法官、刑事22部金世潤首先宣讀了法庭注意事項並表示朴槿惠不會出席宣判。
金世潤表示,雖然朴槿惠否認所有指控,但法庭還是依據檢方提交的證據作出判決。
金世潤表示,朴槿惠濫用職權、強要(讓現代汽車收與崔順實有關係的中小公司配件)、泄露青瓦台文件(向崔順實間接提供青瓦台14件文件)、第三者受賄、受賄等嫌疑罪名成立。
被告人(朴槿惠)把國民賦予的權利,分享給了崔書媛(崔順實)。檢方提起的18項嫌疑中,法庭認為16項罪名成立。
法院一審判決朴槿惠有期徒刑24年並處罰金180億韓元(約合1.06億元人民幣)。
法院內417號法庭指示牌
從「國政壟斷」被曝光到一審判決
2016年
- 9月 韓國《韓民族報》報道朴槿惠閨蜜崔順實掌控的「MIR.K體育財團」資金募集疑點以及崔順實介入國政
- 10月24日 韓國JTBC電視台又報道崔順實介入國政運營
- 10月25日 朴槿惠發出第一次「對國民談話」,承認部分「講話」內容確實得到過崔順實的幫助
- 10月27日 韓國檢方組建「崔順實疑點」調查本部
- 11月4日 朴槿惠再一次發表「對國民談話」,承諾誠實地接受檢方調查,並允許檢方設立特別調查組
- 11月20日 檢方起訴羈押崔順實、安鍾范等人,並對朴槿惠正式立案
- 11月27日 檢方再起訴車恩澤等5人,並把朴槿惠列為共犯
- 11月29日 朴槿惠第三次「對國民談話」,宣布本人去職問題交給國會決定
- 11月30日 朴永洙被任命為特檢組負責人
韓國國會設立「崔順實國政壟斷疑惑」國政調查特別委員會
- 12月3日 韓國國會發起彈劾朴槿惠議案
- 12月9日 韓國國會通過朴槿惠彈劾案
- 12月21日 朴永洙特檢組開始進入工作
2017年
- 1月1日 朴槿惠召開青瓦台出入記者團新年會,全年否認彈劾內容
- 1月3日 韓憲法法院舉行庭審前第一次會議
- 1月25日 韓憲法法院宣布3月13日之前作出「彈劾宣判」
- 2月28日 朴永洙特檢組結束調查,起訴三星李在鎔等17人
- 3月10日 韓國憲法法院通過彈劾朴槿惠案
- 3月21日 朴槿惠以嫌疑人身份被檢方傳喚調查
- 3月27日 韓檢方提請逮捕朴槿惠
- 3月31日 朴槿惠正式被批捕羈押
- 4月17日 朴槿惠被公訴
- 5月23日 朴槿惠案第一次庭審
- 10月13日 法院決定延長朴槿惠的羈押期限
- 10月16日 朴槿惠宣布檢方調查是政治報復,朴槿惠律師團全部辭職
- 10月25日 法院為朴槿惠指定國選律師
2018年
- 2月13日 法院一審判決崔順實有期徒刑20年
- 2月27日 檢方要求判處朴槿惠有期徒刑30年並處罰金1185億韓元
- 4月6日 法院一審判決朴槿惠
※彈劾朴槿惠一周年 挺朴民眾首爾多地舉行集會
※文在寅殺了女保姆?韓外交部要求土耳其電視台必須在電視上道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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