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松殺人流放,為何宋江殺人必須逃走,這和宋朝一奇怪法律有關
今天我們來說說宋江和武松兩個人的故事。
在這兩個人身上有一個比較奇怪的現象,武松殺了很多人,最後只是被流放了,而宋江呢,誤殺一人,必須畏罪潛逃。
按照常理說武松的罪名是比較大一點的,為什麼還會出現這種不同的情況呢?其實這和宋朝的一項奇怪法律是有關係的。
為什麼說武松的罪名要嚴重一些呢,武松是一個武將,在知道武大郎被殺死後,他也希望走合法路線,於是報官了。
因為在宋朝的時候,有明文規定,不能夠報私仇,而官員已經被西門慶餵飽了,所以武松選擇了違反宋朝法律的這條道路。
在報私仇上,武松把自己的仇恨表現的淋漓盡致,當場剜掉潘金蓮的心,將其首級割下,而對西門慶,武松也是當場很殘忍的殺死。
而宋江呢,只是誤殺了閻婆惜。閻婆惜是宋江的小妾,妾的地位在宋朝是非常低微的。
宋朝的刑律中有明確的規定,殺妾者,減凡人二等,意思就是殺掉妾的話,並不用判死刑,罪名會減少二等。
宋江當時的關係是非常硬的,黑白通吃,只要賠償,完全可以了事。
宋朝一個叫楊政的人,有姬妾數十人,稍不稱心如意,必杖殺之。
因為構不成犯罪,所以宋朝的小妾如同工具一般,被丈夫隨意處置,異常凄慘。
這樣看來,宋江只要出錢就能處理好事情,而武松應該是死罪難逃了。
然而,結果卻不是我們想的那樣在,最後是武松被判處了流放,而宋江畏罪潛逃了。
為什麼會是這樣一種結果呢,這和宋朝一奇葩規定有關。
武松殺嫂的時候,有一個非常重要的舉動,他把自己的街坊鄰居找來了,而且還讓識字的鄰居做記錄。
雖然殺人是償命的,但是宋朝法律中規定,斗殺是不用償命的。
最後在對武松判刑的時候,判決書是這樣寫的,武松祭奠自己的哥哥,潘金蓮不讓,於是兩個人開始鬥毆,武松就將潘金蓮殺了。
西門慶前來勸架,西門慶同武松發生口角,西門慶也被武松殺了。
這些街坊鄰居全部是武松的證人,所以最後判決書寫的是斗殺,而武松也逃過了死刑一劫。
宋江在這一點上做的就沒有武松做的好了,武松殺閻婆惜的時候,人證是張文遠,張文遠和閻婆惜什麼關係,我們都知道。
在人證不足的情況下,宋江反而罪名重了,這也是後來宋江畏罪潛逃的原因之一。
而武松用這招還用上癮了,多次鑽法律的空子,醉打蔣門神的時候,又找來街坊鄰居作證,一場殘忍的屠殺,變成了斗殺。
看來武松是一個對宋朝法律很有研究的人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