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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大利亞父母移民擔保收入要求翻倍,條件苛刻恐被廢除

澳洲都市報4月5日訊 日前,澳大利亞社會服務部(Department of Social Services)發布了一份法案,大幅提高父母移民擔保人的收入要求,且要求擔保人有3年的收入證明,新政4月1日即生效。移民法專家分析認為,該法案「很不道德」,很可能會被國會廢除。

澳大利亞社會服務部公布父母移民新擔保要求

澳大利亞父母移民簽證分為排隊類移民(如103簽證)和付費類移民(如143簽證)兩大類。付費類父母移民的一個必要條件就是經濟擔保人(通常為已經獲得永居身份或入籍的子女)通過澳大利亞社會福利部(Centrelink)的收入測試,即Assurance of Support,簡稱AoS。由此證明經濟擔保人有足夠的經濟實力,在父母移民後不會為澳洲經濟和醫療帶來過重的負擔。

早在2016年便有消息浮出。澳大利亞生產力委員會(Productivity Commission)公布過一份提供給澳洲政府的移民意見報告。報告指出,目前付費類父母移民收取的費用遠低於政府將為每位新移民的父母在醫療及福利方面的支出,建議大幅提高付費類父母移民的費用並降低配額,減少納稅人的負擔。

根據本次公布的新政,父母移民對擔保人的收入要求比此前大幅提高了92%,接近翻倍。

以一個未婚擔保人擔保父親或母親中的一方舉例,舊的收入要求是稅前年薪30,123.6澳幣(約合14.7萬人民幣),擔保父母兩人移民的收入要求是45,185.4澳幣(約合22.14萬人民幣)。但根據新的法案,自2018年4月1日後,一個擔保人申請擔保父母中的一方,年收入要求將提升至57,737.68澳幣(約合28.29萬人民幣),同時擔保父母雙方移民的年收入要求是稅前86,606.52澳幣(約合42.44萬人民幣)。

這裡的擔保人,並不一定是被擔保人(父母)的子女,也可以是其他有收入的澳洲公民或永久居民,或符合要求的公司或機構(需要運營兩年以上有一定規模)。因此,如果子女自己的收入達不到這一新要求,找符合條件的親友幫忙做擔保人也是一條途徑。

此外,擔保人的需要滿足連續3年的收入達標要求,即審理當下財年和審理前的2個財年。如果申請人過往2個財年的收入達不到標準,那也就是必須從達到標準的那一財年開始,為期3年。

董乃瑞 信為留學移民集團總裁

信為留學移民總裁、資深移民法專家董乃瑞(Sean Dong)在接受《澳洲都市報》採訪時指出,這一法律有諸多不合理之處,比如,在提高了收入要求的同時還要追溯過去2個完整財政年度的收入,這導致很多已經遞交申請的申請人遭遇拒簽。這一點在道德上是非常站不住腳的,信為的律師們認為該法案很有可能會被國會廢除(disallow)。

面對突如其來的新政,不少已經遞交了父母移民申請或準備遞交的人感覺措手不及,由於收入測試(AoS)要等到移民局通知了之後才能去做,申請人無法自行提前,因此本次新政將影響到大批申請人,無論是否已經提交父母移民簽證申請,只要還沒有收到AoS,都需要按照新的標準執行。(《澳洲都市報》ID:AuCityDail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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