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約束何嘗不是一種保護?

繼土地儲備專項債、高速公路專項債之後,地方政府也可以發棚戶區改造專項債了。也就是說,財政系統、交通系統、土儲系統和住建系統都可以自行發債了。預計未來還會有其他類型的部門發債用於政府性基建支出。地方政府部門逐漸替代城投公司的各類傳統融資範圍,是喜是憂?

我的判斷是喜大於憂。核心邏輯是:政府對城投公司的支持有望從空頭支票落實到真金白銀。這個判斷的前提假設是:城投公司與地方政府的血緣紐帶依然存在。

市場普遍認為,傳統城投公司的信用資質靠信仰。什麼是信仰?我們之前的文章中說過,信仰的力量不在於讓你去移山,而是讓你根本意識不到有山存在。即使沒有什麼能產生現金流的資產;即使債務負擔已經高到不可思議;即使連年虧損,EBITDA利息保障倍數可以忽略不計,城投公司還是獲得資本市場追捧。為什麼?因為大家「相信」其背後有政府的信用輸送。莫名,就是相信你,沒有理由,沒有原因?

世界上自然沒有無緣無故的信任。資本市場城投信仰的理性基礎,是我國特定的「中央-地方」、「政府-市場」關係。這個公眾號里已經有很多篇文章涉及,這裡就不再展開了。

目前鋪天蓋地、日趨嚴厲的監管,打破了這種信仰嗎?回答這個問題,需要看看信仰的理性基礎是否仍然存在。監管要切斷的是城投公司與地方政府的信用關聯,但城投公司與地方政府的血緣關係並沒有發生實質性的改變。可以說,要改變的是相處模式,而非斷絕血緣關係。斷絕的是無限信用連帶關係,建立的則是良性的合作關係。

切斷信用關聯對資本市場一定是壞事嗎?我覺得未必。以前地方政府給城投注入的很多是幾乎沒有盈利能力的資產;給投資人的,更多的是承諾,是空頭支票。而這種模式之所以能運行,是靠投資人對「城投公司—地方政府—中央政府」三位一體的信用關係鏈的信仰。在這個信用鏈中,集體無責任會無限放大系統性風險。

制度是對無序競爭的約束。監管的目的是要規範融資,明確其中各方的責權利。而約束何嘗不是一種保護?在層層監管下,地方政府、城投公司和金融機構的關係預期會變得良性化。地方政府對城投公司的支持要體現在真金白銀上,而不是一堆沒有現金流的資產、長年掛賬的應收賬款及隨意波動的現金流回款等。

監管要實現的,是地方政府和城投公司理順權利義務關係,並不是脫離父子關係。親父子也要明算賬,尤其是不要什麼事最終都賴到爺爺身上。地方政府該自己花的錢,有錢就花,沒錢自己借了花;城投公司替政府做事,政府給錢再做,而不再是:這有一堆破銅爛鐵,你拿著,幫政府幹點什麼事,沒錢你就打著政府的幌子。按照監管的思路,地方政府仍然是要履行相關職能的。做事就需要錢,資金有缺口可以發債,修路沒錢可以發債、土地整理沒錢可以發債、棚戶區改造沒錢可以發債。地方政府的錢要明明白白地花,清清白白地借。

在這種政策背景下,未來政府對城投公司的支持或將更為紮實。如上所述,地方政府仍要履行發展經濟、保障民生的職責。雖不能讓城投公司代為融資了,但地方政府仍需要城投公司承擔具體的業務。既承擔政府性業務,城投公司就仍會得到地方政府的支持。納入預算的財政支出顯然是更加有保障的支持。同時,政府還會有政策傾斜、稅收優惠等其他類型的支持。而這種支持有可能來自地方政府,也可能來自中央政府。

對信仰逐漸消逝的城投公司投資,我還是推崇如下十二字原則:「不迷信、不輕信、不拋棄、不放棄」。

關於上述話題,之前也寫了好幾篇文章,鏈接如下,供參考:

《「政府融資平台」還敢投嗎?》

《「分類監管」是城投未來的轉型方向嗎?》

《融資平台還有希望獲得「納入預算」的政府支持嗎?》

《城投信仰要破了?》

《「發展型政府轉型」視角下的地方政府融資平台》

《「地方政府融資平台轉型」背後的力量博弈》

《城投借高利貸了?!So what?》

《城投並未死,只是換種身份陪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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