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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學資源 岳飛抗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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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飛一貫堅持進取,反對偏安。從他的言論中,不難看出,他為自己訂立了兩個目標:一是近期的,也是最低的目標,即「收地於兩河,唾手燕雲」;二是遠期的,也是最高的目標,即「深入虜庭,縛賊主,喋血馬前」。正因為他心中有滅金這個遠大目標,所以,郾城大捷之後,岳飛向高宗發出一封奏摺:「臣契勘金賊近累敗衂,其虜酋四太子等令老小過河。唯是賊眾尚徘徊於京城南壁一帶,近卻發八千人過河北。此正是陛下中興之時,乃金賊滅亡之日,若不乘勢殄滅,恐貽後患。伏望速賜指揮,令諸路之兵火速並進,庶幾早見成功」。可見此時滅金這個最高目標已經提上了岳飛的日程。

朱仙鎮大捷之後,抗金形勢一片大好:「兩河忠義百萬,聞飛將渡河,奔走惟恐後,各齊兵、糧,以饋義軍,戴盆焚香,迎拜而候之者,充滿道路。虜所置守、令熟視,莫敢誰何,自燕以南,虜之號令不復行矣。兀朮以敗,故復簽軍,以御飛,河北諸郡無一人從之者。」金兵屢戰屢敗,已陷於窮途末路,連金兀朮也不得不哀嘆:「自我起北方以來,未有如今日之挫衄。」迫不得已,只好做最後打算,即放棄開封,渡河北遁。

在此局面之下,對岳飛來說,收復失地,恢復故疆似乎已是成竹在胸、指日可待了。下一步,就是要實現自己最高目標,即打到金人的老巢—黃龍府,讓金人俯首稱臣,永絕後患!因此,他激勵將士說:「直到黃龍府,當與諸君痛飲!」

但由於高宗、秦檜的阻撓、破壞,岳飛的遠大抱負終未能如願。

總之,在岳飛看來,黃龍府就是金朝的發祥地,「直抵黃龍府」即是要打到金人的巢穴,也就是要滅亡金朝。滅金是其宿願,一旦實現了畢生為之奮鬥的目標,「當與諸君痛飲」勝利之後的慶功酒。

——鄭傳斌:《岳飛「直抵黃龍府」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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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家軍由三萬多人陡增至十萬人以上,在往後的歲月里,也大體維持此數。與當時各支大軍相比,岳家軍不但兵力最多,而且素質最好,成為名副其實的抗金主力軍。

紹興五年歲末,宋廷下令更改五支屯駐大兵的軍號,命名為行營護軍。張俊軍稱行營中護軍,韓世忠軍稱行營前護軍,岳飛軍稱行營後護軍,劉世光軍稱行營左護軍,吳玠軍稱行營右護軍。岳家軍前後更改了神武右副軍、神武副軍、神武后軍和行營後護軍四個軍號。當時人們習慣「以姓為軍號」,如有張家軍、韓家軍、岳家軍之稱,然而隨著時光之流逝,不論是岳家軍的四個正式軍號,還是張家軍等習慣稱呼,都被人們所遺忘,唯有岳家軍永葆盛譽,這當然決非偶然,正是歷史的公正選擇和淘汰。

——王曾瑜:《盡忠報國:岳飛新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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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幾戰表明,昔日金方的絕對優勢已不復存在,雙方兵力的差距大大縮小,宋、金戰爭開始進入相持階段。這種變化原因在於,宋方在十幾年的抗金戰爭中,逐步形成幾大集團軍,各大集團軍都擁有3萬~8萬人馬,戰鬥力有很大的增強。而金方在長期的戰爭中消耗很大,許多有豐富作戰經驗的將領,或老或故,或在激烈的內鬥中死去,戰鬥力已大為削弱。

但宋方也存在弱點,各集團軍都稱為某家軍,他們之間矛盾甚多,很難協同作戰,而單獨一支難以支撐整個戰局。就岳家軍而言,其人數遠遠沒有擴大到岳飛希望的20萬的程度,他利用金兵避暑的空隙,可以攻取許多州縣,可以用2萬左右的兵力對付近3萬的金兵,但當秋高氣爽來臨之際,情況變了。金兵能夠全部出動,集中9萬人馬對付岳軍,而岳軍已無生力軍可以調動,他的6萬兵力必須分散使用:根據地荊州、襄陽,不能不防守,以免重蹈古人大意失荊州的覆轍;補給線很長,必須有足夠的兵力保證後勤供應;攻佔的地區較廣,不駐兵把守則失,守則兵力分散。僅靠郾城、潁昌兩大據點業已疲累的2萬兵力去對付近5倍於己的敵人,實在太冒險了,一旦戰事失利,步兵要在敵騎跟前越過千里平原安全撤退,簡直是不可能的。岳飛不得已而奉命撤退,應該說是正確的。有的人過高估計岳家軍的實力,以為只要抗命前進,必能趕走金兵,收復故土,那是盲目樂觀的想法。至於有的人批評岳飛撤軍,是誤國、是愚忠的表現,更是錯誤的。

——李裕民:《岳家軍三大問題考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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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高宗因其特殊經歷,使其對武將的猜忌更深、更重,對武將的防範重於其他國務,甚至重於抗金雪恥、收復中原之大業。因此高宗在殺岳飛之前,就發生了多起誅殺統兵武將事件。……高宗曾多次表示「武臣少能知義理」,故曾要求心腹大將張俊仿效唐肅宗時中興功臣郭子儀之作為:「今卿所管兵乃朝廷兵也,若知尊朝廷如子儀,則非特身饗福,子孫昌盛亦如之;若恃兵權之存,而輕視朝廷,有命不即稟,非特子孫不饗福,身亦有不測之禍,卿宜戒之。」並曾對岳飛宣稱「太祖所謂犯吾法者,惟有劍耳!」在此背景下,大臣也多以誅殺武將立威,著名者如張浚屈殺方面大將趙哲、曲端而失陷陝西五路,但高宗因為張浚忠實地執行了防範武將的國策,故並未給予嚴罰。

由此可知,宋高宗誅殺岳飛之事並不與宋太祖「不殺大臣」誓約相衝突,且宋太祖所說的「大臣」本就不含武將,故《避暑漫抄》明確指出是「不得殺士大夫及上書言事人」。高宗於建炎初年曾誅殺了上書人陳東等二人,但沒幾年就在朝野輿論的壓力下予以昭雪,恤及家人。紹興八年宋、金和議時,樞密院編修官胡銓上書堅決反對,請天子「誅秦檜以謝天下」,由此「高宗震怒,以為訐特,欲正典型。諫者以陳東啟上,上怒為霽,遂貶胡儋耳」。此與岳飛被殺時滿朝大臣無人上書營救恰成對照。或有人認為這是因為人們有懼於秦檜淫威而不敢上書營救的緣故。其實不然,當時秦檜還沒有隻手遮天的威權,而秦檜晚年雖有盡誅胡銓等政敵的圖謀,但也因種種原因而終於未果。故此正可以看出兩宋君臣對於文臣、武將的不同態度。

——顧宏義:《岳飛之死與宋太祖「不殺大臣」誓約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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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唐「安史之亂」至宋初,驕兵悍將布列內外,以至於左右政局、興亡國柄,文官的地位和影響空前低落。有鑒於此,宋太祖時即開始剝奪宿將兵權,開始重用文臣。至宋太宗時,不分內外地一概剝奪或限制武將兵權,大興文教,竭力重用文官,形成空前罕見的重文輕武、重文抑武格局,並為後來的君臣奉為「祖宗家法」而恪守不渝。南宋初期,武將勢力趁天下大亂、戰爭頻仍之契機再度崛起,專橫跋扈之將不乏其人,武將凌辱文官之事屢有發生,宋高宗及其朝臣也只能是撫而防之、恨而用之,常恐尾大不掉,伺機「第二次收兵權」。建炎四年(1130),樞密院編修官王銍奉命研究總結「祖宗兵制」,對太祖、太宗削藩鎮、收兵權、恩威並施、相互牽制等「家法」妙策論述精詳。高宗讀後,極為讚賞。從其後三十多年的歷史來看,趙構確實心領神會、力行不怠。張浚、王庶等文官曾輔助宋高宗收兵權,均以失敗告終。但經過這些文官的努力,分割或收奪大將兵權的輿論準備已基本就緒。到紹興十一年,在秦檜、范同等人謀划下,終於收奪韓、張、岳三大將兵權。三人被調離本軍、上調中央任樞密使副後,連福建布衣文人范澄之都洞悉其妙:以前是「將帥為重」,「及陛下一旦出不世之略,憂尾大之禍,駕御籠絡,而寵之以樞密之任,天下之人皆駭矚,而虜人聞之亦禠魄。當此之時,朝廷為重。此輕重之勢,童子能知之矣」。

——姜錫東:《岳飛被害與昭雪問題再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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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宋之亡的一大原因就是關鍵時刻因「文臣主兵,多次決策錯誤」,包括主戰的李綱等都是如此。宋代政治體制抑制武人,以文臣馭軍,但是整個宋代,文臣領兵很少取得軍事勝利。對西夏的戰爭就是如此,大多數的當世名臣如夏竦、韓琦和范仲淹等先後都去了陝西前線,「但既無力征服對方,也不能扭轉被動挨打的基本戰局,不過維持而已」a。北宋最輝煌的軍事勝利是平定儂智高叛亂,而主帥恰好是狄青。而文人成功的大概只有王韶開熙河。文武本兩途,文人與武人各有所長。漢唐盛世都是文武協力創造的。但宋朝為防止武將,以文人統軍,徒然消耗巨大財力與士兵生命。文人之性情、氣質本不適合戎馬,從其前線的文字亦可見其一二。如果說岳飛之《滿江紅》尚有真偽問題,那麼其《五嶽祠盟記》中「故且養兵休卒,蓄銳待敵,嗣當激勵士卒,功期再戰,北逾沙漠,蹀血虜廷,盡屠夷種。迎二聖,歸京闕,取故地,上版圖」的慷慨激昂,比之范仲淹《漁家傲》中「將軍白髮征夫淚」的哀怨就是兩種精神。後者的詞,說得不客氣一點是表露了畏戰的情緒,這樣的詞流傳於邊地,只能是動搖軍心。北宋之亡已是前車之鑒,但官僚們並沒有清醒,他們繼續陷入歷史的困境中,執著於「重文」政治下「以文馭武」的傳統。南宋諸大將經過多年與金人的作戰,戰鬥力已得到較大提高,即使不能直搗黃龍,但也不至於讓金人僅以「三柩(徽宗、鄭後與邢後之棺)一老傴(高宗母韋後)坐致其稱臣納幣」。南宋以文人統兵,敗戰不斷,最典型的是張浚,其以文人特色的「持重擁兵,去戰陣千里之外」的方式指揮作戰,結果先以富平慘敗丟失整個陝西,符離之潰又導致隆興北伐失敗,徒然耗費國家財力和士兵生命。周密之評最當:「其為人,忠有餘而才不足;雖有志,而昧於用人,短於用兵。」但就因其士大夫身份,敗亦不遭懲罰,後之史臣還不斷地虛美其人。有宋一代文人防範武將的觀念根深蒂固,南宋羅大經就言:「自古夷狄盜賊之禍,所以蔓延滋長,日深一日,其終或至於亡國者,皆將帥之臣玩寇以自安,養寇以自固,譽寇以自重也。」可見,文士們始終將武將看做朝廷之最大隱患。

——張勁松:《岳飛之死與宋代文人政治的歷史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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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飛是金完顏亶、兀朮等與宋趙構、秦檜合謀劃殺害的。岳飛死後,紹興和議簽訂,趙構將江上屯駐大軍,分為10支御前都統司,將兵權牢牢地掌握在自己的手中。宋金以淮水、秦嶺、大散關為界,劃定疆界。但由於秦檜秉承金的旨意,迫宋作為附庸國臣妾於金。宋這個臣妾的地位,長達23年,直至隆興和議後才得到改變。從這個意義上說,宋朝軍民的血白流了。紹興和約是一個屈辱的、不平等的條約。秦檜作為內奸的角色,永遠綁在歷史的恥辱樁上。紹興時,如無秦檜廁身其間,和約有可能是平等的,岳飛也能幸免於難。

紹興和議也有一定的積極意義。長達16年的戰爭,黃河、長江流域的社會經濟遭受到嚴重的破壞,人民流離失所,家破人亡,賦役沉重,岳飛也看到了這一點,他說:「東南民力,耗敝極矣!」停戰後,宋金雙方由此獲得一個休養生息的時機。此後60年,雙方不少廢並之縣復置,同時又增設了若干新縣,這標誌著當時社會經濟的恢復。收兵權,加強中央集權,也不能說毫無積極意義,開禧時,吳曦叛國降金,宋險些喪失四川之地,原因就在於吳氏世將之弊。

——李昌憲:《也談岳飛之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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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須有」,語出秦檜之口。《宋史·岳飛傳》記載:「獄之將上也,韓世忠不平,詣檜詰其實,檜曰:『飛子云與張憲書雖不明,其事體莫須有。』世忠曰:『莫須有三字,何以服天下?』」

有人認為「莫須有」的意思是「或許有」。秦檜以此模稜糊弄之詞打發韓世忠,韓氏自然不滿、不服。《辭源》亦作此解。溫州瑞安一帶的方言中保留了大量唐宋遺留的古漢語發音,「莫須有」為其一例,意思是「估摸著有」。

清人俞正燮的《癸巳存稿》以為:「莫須有」應斷為「莫,須有」。「莫」表示秦檜遲疑,「須有」就是必須有。更有人(徐乾學、畢沅等)認為「莫須有」是「必須有」的誤寫。但「莫須有」一詞在宋人文獻中並不少見,如此臆斷古文,難免有先入為主之嫌。

宋史泰斗鄧廣銘先生著《岳飛傳》,雖未直接解釋「莫須有」,但也強調秦檜的態度蠻不講理。王曾瑜先生在校注岳珂《鄂國金佗稡編》時博極史料,精加考究,謂「莫須有」乃宋代常用語彙,意即「豈不須有」,相當於「難道沒有嗎」「難道不是確鑿無疑的嗎」。據此,秦檜強詞奪理、蠻橫囂張的形象躍然紙上。

——卜憲群總撰稿、中國社會科學院歷史研究所撰稿:《中國通史(第3卷)·隋唐五代兩宋》

本內容選自何成剛等主編的《史學閱讀與微課設計叢書 中國古代史(下)》,北京師範大學出版社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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