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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為家庭醫生的一員,藥師大有可為!

2018年4月2日,國家衛生健康委員會辦公廳發布《關於做好2018年家庭醫生簽約服務工作的通知》(下稱《通知》)。明確指出,家庭醫生簽約服務可採取團隊服務形式提供,且團隊可加入藥師、健康管理師、心理諮詢師、社(義)工等。

▍成為家庭醫生的一員!

《通知》指出,「居民可以自願選擇家庭醫生團隊簽訂服務協議,家庭醫生團隊按約定協議提供簽約服務。簽約服務採取團隊服務形式提供,鼓勵藥師、健康管理師、心理諮詢師、社(義)工等加入團隊,發揮鄉鎮(街道)衛生計生專干、殘疾人專職委員等在簽約服務中的作用。」

若政策落地推進,藥師能夠加入到家庭醫生的隊伍當中來,屆時藥師的價值和患者認可度將大幅提升。

今年2月份,由中國健康促進基金會、中國藥師協會、中國醫師協會等學術團體共同發起,在北京召開了推進藥師立法與優化葯事服務政策高端研討會。會上就「葯事服務費」進行了專門討論。

國家新醫改文件中曾明確提出,以葯事服務費的形式為藥師提供的專業技術服務提供合理的補償,但是這一政策多年來並未落在實處。伴隨著醫改推進過程中藥品加成的取消,專家們建議應儘快設立「葯事服務費」。

北京大學藥學院的史錄文教授強調,任何不收費的專業服務是不可持續的,在所有醫療收費按項目收費的大趨勢下,體現藥師專業技術服務價值的葯事服務費也應該得以明確體現。「但是現在,醫療部門是將葯事服務費與其它醫務人員的服務一起打包收取,藥師的價值並沒有得到具體體現,這實際上是不斷淡化藥師的作用。」史錄文說。

同時,《通知》明確指出,「各地要明確簽約服務費標準,根據簽約服務人數按年收取服務費。簽約服務費由醫保基金、基本公共衛生經費和簽約居民付費等分擔。」「簽約服務費作為家庭醫生團隊所在基層醫療衛生機構收入組成部分,可用於人員薪酬分配。 」

可見,成為家庭醫生團隊一員的藥師,也將享有服務費,這是妥妥的漲薪啊,有木有!

▍探索家庭藥師之路

建立家庭藥師制度並進行實踐探索,廣東南海醫管局走在了大家的前面,近日在首屆社區藥房專業化發展論壇上,廣東省佛山市南海區醫院管理局副局長、廣東省中西醫結合醫院總藥師吳曉玲作了「家庭藥師制度的構建與實踐」主題演講,她主張藥師要建立家庭藥師制度,讓藥師走進家庭來管理患者的用藥。吳曉玲教授針對家庭藥師制度制度的構建和實踐體會方面,從政策的制定、藥師的角色定位、職責工作內容,包括績效考核,為大家做了一個全方位的介紹。

在新醫改形式下,國家大力推廣家庭醫師制度,而家庭化醫療的發展將圍繞著慢病用藥管理而開展,而家庭藥師是家庭醫療團隊中不可或缺的成員,他的專業優勢能夠幫助患者進行安全有效的自我藥物治療管理,減少藥物浪費以及葯源性疾病的發生,特別是對患者的慢病管理起著重要的作用,有藥師參與制定藥學計劃能降低用藥情況發生,建立家庭藥師制度,有利於推動合理用藥、幫助節約醫療成本、減輕患者醫療負擔。

如何建立家庭藥師制度我國可借鑒國外的一些先進經驗,如澳大利亞,政府資助社區藥房藥師,建立家庭用藥評估計劃(HMR),數據表明,該計劃能降低45%的住院率,如藥師在患者出院後就開始為其提供藥學相關監護服務,可使HMR服務時間減少一半;英國在國家層面推動社區藥師慢病用藥管理;加拿大超過70%的執業藥師在社區藥房工作,其工作模式讓藥師融入基層醫療團隊,通過與患者的訪談、進行評估、測量血壓、分析藥物相關問題來確定預防或解決用藥相關問題。

2017年5月19日我國第一個由政府主推的家庭藥師制度在廣東南海發文實施。南海醫管局對家庭藥師制度實踐進行探索,實踐過程中有機遇也有挑戰,兩者對立統一。如醫改形勢對藥師的職業需求日益增長,但政府投入不足;患者對用藥健康照顧的需求日益增長,但藥師臨床服務能力不夠;因不合理用藥導致的資源浪費問題突出但藥師角色缺位;藥師在藥學服務中承擔的職業風險與日俱增,但藥學服務核心技術規範缺乏等。

吳教授的報告,對中國家庭藥師未來的發展是很好的借鑒意義。

附:《關於做好2018年家庭醫生簽約服務工作的通知》全文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新疆生產建設兵團衛生計生委:

為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大精神,加強基層醫療衛生服務體系和全科醫生隊伍建設,進一步做實做細家庭醫生簽約服務工作,為群眾提供全方位、全周期的健康服務,現就做好2018年家庭醫生簽約服務工作通知如下。

一、合理確定簽約服務的目標和任務

(一)合理確定簽約服務工作目標。各地要結合服務能力及資源配置情況,實事求是、科學合理確定簽約服務的工作目標。在穩定簽約數量、鞏固覆蓋面的基礎上,把工作重點向提質增效轉變,做到簽約一人、履約一人、做實一人,不斷提高居民對簽約服務的獲得感和滿意度。不要盲目追求籤約率,不要層層加碼,同時要採取措施避免簽約服務數量下滑。

(二)優先做好重點人群簽約服務。要按照服務規範要求,做好老年人、孕產婦、兒童以及高血壓、糖尿病、結核病等慢性病和嚴重精神障礙患者的健康管理服務,加強防治結合,分類施策,保障基本醫療衛生服務需要。落實健康扶貧「三個一批」要求,優先推進貧困人口簽約,核實核准農村貧困慢病患者,有條件地區設計個性化簽約服務包。結合實際為殘疾人提供基本醫療衛生服務,鼓勵有條件地區將基本康復服務納入個性化簽約範圍。繼續做好計劃生育特殊家庭成員簽約服務工作。

(三)規範提供家庭醫生簽約服務。居民可以自願選擇家庭醫生團隊簽訂服務協議,家庭醫生團隊按約定協議提供簽約服務。簽約服務採取團隊服務形式提供,鼓勵藥師、健康管理師、心理諮詢師、社(義)工等加入團隊,發揮鄉鎮(街道)衛生計生專干、殘疾人專職委員等在簽約服務中的作用。要逐步通過固定簽約醫生開展預約就診、定向分診,利用健康小屋或候診區開展健康自測及健康教育,優化服務流程,綜合提供連續的基本醫療和公共衛生服務。鼓勵配備助手提供支持性服務,減輕家庭醫生非醫療事務工作負荷。

(四)鼓勵社會力量參與簽約服務。要擴大簽約服務供給,國家、集體、個人共同推進。鼓勵社會辦醫療機構在簽約服務中發揮積極作用,滿足居民多層次、多樣化的健康服務需求。支持發展與基本醫療保險相銜接的商業健康保險為健康管理需求項目提供保障。

(五)做實做細簽約服務各項任務。

1.統籌做好基本醫療和基本公共衛生服務。各地要積極創新豐富簽約服務方式,統籌做好基本醫療和基本公共衛生服務。家庭醫生團隊要對接簽約居民的服務需求,提供醫防融合、綜合連續的醫療衛生服務。

2.提高常見病多發病診療服務能力。要以優質服務基層行活動為抓手,開展常見病、多發病門診、急診和住院服務,有針對性提升門診疾病諮詢、診斷與治療能力。要重點加強高血壓、糖尿病、兒童常見病等專科服務能力建設。發展康復、口腔、中醫藥、心理衛生等專業能力建設,提高基層綜合診療能力。

3.推廣預約診療服務。積極推進通過手機客戶端、電話、互聯網等手段,開展分時段預約,方便簽約居民接受兒童保健、預防接種、健康體檢、慢性病管理等健康管理服務。建立預約就診機制,引導簽約居民優先利用簽約家庭醫生的診療服務。

4.加強簽約服務技術支持。發揮二級以上醫院作用,為基層醫療衛生機構提供影像、心電診斷和遠程會診、培訓等服務。通過設置獨立的區域醫學檢驗、病理診斷、消毒供應等機構,實現區域資源共享。優先在貧困地區探索臨床決策輔助診斷系統在基層的應用。

5.做好轉診服務。加強家庭醫生與二級以上醫院專科醫生的緊密聯繫,對確需轉診的患者及時予以轉診或提供就醫路徑指導。二級以上醫院要指定專人負責對接,為轉診患者建立綠色通道。要通過信息化手段豐富家庭醫生上轉患者可選擇渠道,賦予家庭醫生一定比例的醫院專家號、預留床位等資源。

6.保障簽約居民基本用藥。合理配備基層醫療衛生機構藥品,加快完善與二級以上醫院用藥銜接。有條件地區可開展藥物第三方配送,為簽約居民提供便捷服務。

7.推廣實施慢病長處方用藥政策。在「合理、安全、有效」前提下,對病情穩定、依從較好的慢性病簽約患者,可酌情延長單次配藥量。協調相關部門探索制定慢病長處方標準和規範。經家庭醫生上轉患者回到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就診時,可根據病情和上級醫院醫囑延用上級醫院處方藥品。

8.開展個性化簽約服務。提供包括健康諮詢、評估、行為干預、用藥指導等個性化服務。結合實際鼓勵開展「菜單式」服務,提高簽約服務精準性。積極支持家庭醫生團隊為企事業單位、養老院、學校等功能社區提供簽約服務。在政策、技術、醫療安全保障到位的前提下,明確上門服務項目清單,完善服務標準和規範。

9.依託信息手段密切與簽約居民聯繫。加快簽約服務智能化信息平台建設與應用,依託網站、手機客戶端等手段,搭建家庭醫生與簽約居民交流互動平台,提供在線簽約、預約、諮詢、健康管理、慢病隨訪、報告查詢等服務。針對不同服務需求、季節特點、疾病流行等情況,定期精準推送健康教育資訊。

10.加強機構內部分工協作。家庭醫生團隊在提供全科診療服務的基礎上,加強與所在機構內部預防接種、婦保兒保、中醫、康復等相關部門之間的分工協作,推進專科服務與簽約服務的有效銜接。

二、完善落實簽約服務的保障政策

(一)完善綜合激勵政策。貫徹實施《關於完善基層醫療衛生機構績效工資政策保障家庭醫生簽約服務工作的通知》(人社部發〔2018〕17號),按照「兩個允許」要求,協同相關部門統籌平衡與當地縣區級公立醫院績效工資水平的關係,合理核定基層醫療衛生機構績效工資總量和水平,要向服務優質高效、群眾滿意度高、功能任務發揮好的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傾斜。有條件的地方在績效工資內部分配時設立全科醫生津貼項目,在績效工資中單列。提升全科醫生工資水平,使其與當地縣區級公立醫院同等條件臨床醫師工資水平相銜接。

(二)合理確定簽約服務費。各地要明確簽約服務費標準,根據簽約服務人數按年收取服務費。簽約服務費由醫保基金、基本公共衛生經費和簽約居民付費等分擔。要充分發揮民政、殘聯、婦聯、扶貧辦等部門、企事業單位和公益基金、商業健康保險、長期護理保險等社會資金購買簽約服務的補充作用。簽約服務費作為家庭醫生團隊所在基層醫療衛生機構收入組成部分,可用於人員薪酬分配。

(三)完善醫保支撐政策。各地要協調相關部門建立符合實際、有利於提高家庭醫生簽約服務吸引力的基本醫保報銷政策,充分發揮醫保資金的槓桿作用,實現差異化的醫保支付政策,通過降低起付線、連續計算起付線、提高轉診住院報銷比例等措施,引導居民到基層就診。

(四)推進服務價格調整。各地要協調價格主管部門,合理調整簽約服務有關項目價格,特別是增補和調整充分體現家庭醫生團隊成員技術勞務價值的巡診、家庭病床、家庭護理等服務項目價格。

三、加強簽約服務的考核與評價

(一)嚴格落實行政部門對簽約服務的考核評價。各地要建立家庭醫生簽約服務的考核評價機制,納入基層醫療衛生機構綜合績效考核範圍,定期組織考核,考核結果要與基層醫療衛生機構績效工資總量和主要負責人的薪酬掛鉤。要以目標為導向,完善以簽約對象數量與構成、服務質量、健康管理效果、居民滿意度、醫藥費用控制、簽約居民基層就診比例等內容為核心的評價考核指標體系,力戒官僚主義、形式主義。對編造簽約服務協議、弄虛作假等行為要嚴肅予以糾正查處。各地應當於2018年5月底前,在基層自查自評的基礎上,組織開展一次質量督查,我委將適時組織開展督導。

(二)認真實施基層機構對簽約服務的管理考核。基層醫療衛生機構要建立完善機構內部管理考核工作機制,藉助信息化手段,提高數據採集、分析、利用的真實性和準確性。考核結果要與家庭醫生團隊和個人績效分配掛鉤,堅持多勞多得、優績優酬。

(三)加大對簽約服務的宣傳推廣。各地要充分利用各種信息傳播媒介,提高居民知曉率和利用率。要把握宣傳口徑,讓居民理解現階段簽約服務的內涵與標準,合理引導居民預期。2018年5月19日是第8個「世界家庭醫生日」,各地要集中舉辦主題宣傳活動,挖掘優秀家庭醫生、家庭醫生團隊的經驗典型,傳播以簽約服務促進健康管理的理念,營造全社會參與支持簽約服務的良好氛圍。

國家衛生健康委員會辦公廳

2018年3月29日

來源: 國家衛生健康委員會官網、賽柏藍、中國藥房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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